要解决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更新问题,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道路,需从两个方面来入手:一是制度层面的建设与优化,二是实际执行者综合素质的提升,因为再完美的制度终究需要人来执行。一直以来,开设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专业的高校以及具备遗产保护设计资质的研究院所在建筑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主持历史城市历史地段的保护规划、文物建筑的保护规划以及修缮改造加固工程等内容。但是就总体而言,这些科研院所的数量并不是很多,即使只面对那些已列入保护管控的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都已显捉襟见肘。随着政府与公众遗产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建筑遗产尤其是近现代建筑遗产需要进行相应的保护与改造工作,并且其与文物保护单位相比呈现出数量级上的迅猛增长,光靠上述这些科研院所显然无法满足要求。在这样的情形下,越来越多以前专注于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院也纷纷参与到广义建筑遗产的保护实践之中,甚至专门下设了遗产保护所等相关机构;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建筑师也积极参与到遗产保护利用的事务之中。这种趋势乃是必然,反映了当今中国社会经济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转型需求与全社会层面遗产保护意识的提升,在此背景下很多借助建筑师妙手实现遗产华丽转身的精品案例应运而生。
然而,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其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一是资质管理混乱,因为大量非文物类建筑遗产在保护利用时常无法可依,无据可循,导致有价值的建筑遗产落入水平较低设计院手中,无法发挥其实际价值并打造成精品。二是相当多的建筑师在进行建筑遗产改造设计之前主要从事新建建筑的设计,因此在遗产保护领域的知识储备与专业经验明显不足,对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基本流程也不够了解,容易导致“设计性破坏”的发生,而这种对建筑遗产的破坏程度不亚于其他人为破坏手段。三是从审查机制来说,建筑师完成的建筑遗产改造再利用方案一般将提交当地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讨论评审,很多方案在遗产保护利用专家眼中或是犯了大忌、破坏了建筑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或是操作性欠缺、在现有社会经济条件下无法实现,于是改造再利用方案常会反复修改而难以通过,这就造成效率低下并阻碍了整个遗产保护利用过程的顺利实施。
在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建筑遗产更多地交由遗产保护专家及专业人士进行保护修缮更新工作的同时,随着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利用日益成为一种常态行为,建筑行业的最主要群体——建筑师必然责无旁贷,理应提升自身的遗产保护专业素养,并在相关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当前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欲依靠全体公民遗产保护意识与素养的提升来解决遗产保护利用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往往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实现。但是,首先从建筑师这一群体抓起,继而推动建筑业界遗产保护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引导全民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应该是完全能够实现的。这在遗产保护走在前列的西方发达国家已得到印证:这些国家中不乏一些专门从事建筑遗产保护修复与改造利用的建筑事务所,积极推进遗产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另外,一些国际顶尖的建筑设计大师同时也是遗产保护利用的知名人士,如卡洛斯卡帕、皮亚诺、莫尼欧等,他们创造性地利用建筑遗产并完成了多项新旧完美融合的建筑艺术精品。(www.xing528.com)
本书正是基于建筑学的基本视角,并更多地从建筑师的角度,针对当前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利用中的现实问题,以评价作为切入口展开实践与应用层面的探讨。就本质而言,遗产保护利用项目与一般建设项目是有共通之处的,在项目策划以及设计之中也遵循相似的流程与步骤,只是增加了原先建筑的限制,使得项目内容及要求与完全新建有所不同。因此,上文将建筑遗产保护改造策划过程参照一般建设项目进行拆解,划分为建立目标、收集和分析事实、提出并检验相关理念、决定需求、说明问题等五大关键步骤,这样便于建筑师以及相关设计分析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以其最熟悉的方式对建筑遗产保护改造项目进行研究与分析。同时,将建筑遗产保护利用这一极为繁复庞杂的工作分解为一个个具有清晰目标指向的技术要点,而这些技术要点正是涉及改造工作方方面面的细节问题,这一过程将原本建筑师可能并不熟悉擅长的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转化为一项项层次清晰要求具体的“执行单元”,更利于建筑师群体的整体把握。同样的道理,前文在进行建筑遗产现状评价、价值评价、再利用潜力评价、再利用适用性评价之时将每个评价目标均作细致划分,并分解为数十项甚至百余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与综合处理,也正是为了每项指标均清楚明确,有利于减少执行中的误差,并利于建筑师、从业者甚至是非专业人员经过较短时间的培训(如在注册建筑师的继续教育中安排遗产保护的相关内容)便能基本掌握整体评价流程与工作方法,从而系统化制度化地推进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实践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清晰明确的保护利用流程指引在有助于建筑师执行工作的同时,并不会对改造利用设计的创造性造成伤害。当我们面对一个具体的建筑遗产改造项目,在完成对其现状和价值的调研之后,还需要从建筑基地环境、建筑外形、结构设备、内部空间、经济技术等多个层面对改造潜力进行调研、分析与评价,继而提出针对性的利用策略建议,并为具体改造实施设计方案的形成提供直接的依据。简单来说,改造再利用设计的过程就是最大化地挖掘原建筑再利用潜力的过程,潜力评价最大的目的就在于提高多样化的设计可能性以供设计师参考,并以较为理性的技术路线辅助改造设计的决策过程,这时的评价行为更多承担的是“中介”的作用而非决定性作用,即偏重于策略辅助而非具体方案,这样就不会对最终设计成果的个性化与创造力产生负面影响。一个优秀的改造设计方案,在总体改造策略、保留利用比例、城市关系协调、环境应对方式、景观处理方式等原则方向的决策应基于对该建筑及其环境的现状价值潜力等内容的细致评价来得出,在大的原则方向确立之后建筑师还可以在外观造型、细节处理、材料运用等很多方面进行多样化的技术选择,从而实现改造再利用设计合理性与个性化的共赢。当然,在改造项目建成之后,也同样需要一定的使用后评价工作来对此前的设计进行检验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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