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评价工作的深度要求、规模大小、目标属性、时序特征等不同的分类依据,以建筑遗产保护利用为对象的评价活动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与模式(表1-2)。这样区分不同评价类型和层次的好处在于:①针对不同的研究要求,按评价的类型采用不同的评价技术和策略,从而准确地得出评价结果;②不同类型的评价活动研究深度不尽相同,其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有区别。按评价类型和层次对症下药,可减少资源浪费并少走弯路。因此,只有根据不同的评价类型,才能提出准确并富于针对性的评价方案。
表1-2 建筑遗产保护利用评价的类型
续表1-2
资料来源:笔者绘制
1)按评价目标的深度分类
按评价目标的深度要求可以将建筑遗产保护利用评价分为直观评价、应急评价与逻辑评价。
直观评价其实是一种描述性和经验式评价,其强调感性与直观化,其评价标准往往并不十分明确,而是以评价主体的直觉和经验作为主要判断依据,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某个建筑在很短时间内作出的框架性的评价判断即属于此类。其对于评价资源和条件限制较多,并且只需要简单定性了解对象属性的情况比较适用,效果更直接有效,如今在实际操作中对建筑遗产拆改留的评价中仍常会依赖于这样的经验式评价。然而,这类评价易受主观好恶的影响,导致不同的评价主体对同一建筑遗产评价的差异或会很大,其弊病日益凸显。
与之相对的是逻辑评价,其强调理性和科学化,评价程序、标准及技术方法策略均很明确,通过对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相关要素进行定性定量结合分析,做出综合判断,因此其具有解释性和诊断性的特征。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评价者知识背景不同致使评价结果迥异的情况,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验性。
而应急评价则介于以上二者之间,其实际是一种经简化的逻辑评价。在实际操作层面,有时需要我们在信息掌握并不是很全面、时间较为紧促、任务较为繁重的情况下作出应急评价。此时需要将常规的逻辑评价过程进行适当的简化、压缩和合并,在保证基本准确性的前提下用较为经济紧凑的方式完成评价程序。
本书主要从系统论的角度研究对建筑遗产保护与适应性利用进行科学评价的理论与方法,以科学理性为依据,运用系统分析的语言和方法,遵循一定标准化的思维途径,对复杂的建筑遗产综合评价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的过程,并以逻辑评价为主。通过思考和分析建筑遗产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建筑遗产的现状、价值、再利用潜力、再利用效果等多个角度对其进行评价和判断,并实现判断过程的定量化、标准化、规范化。
2)按评价对象的规模分类
按评价对象的规模可以将建筑遗产保护利用评价分为群体评价和个体评价。
群体评价是以多座遗产类建筑组成的建筑群为对象而作的评价,一般用于规划前期分析、区域地段研究等情况,为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或建筑群体建设项目提供决策依据。该建筑群可能是一个历史街区、一个厂区、一个街道或是一个社区。群体评价时不仅需要对其中的建筑个体进行分别评价,还需考虑个体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场地乃至更大范围内的环境场域关联,注重群体的整体性评价。如笔者参与的杭州重型机械厂改造规划设计中,对厂区内建筑遗产进行了群体评价(图1-4)。由于厂区的完整性因地产开发已经受到破坏,因此现状评估的重点在于剩下厂房的再利用价值。我们仔细调查评估了场地内现存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然后选择了11项影响因子并通过赋值评分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认为厂区核心区得分最高的六栋车间厂房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因此在后来的城市设计方案中重点围绕它们展开地段中心的规划设计,同时结合景观设计将铁轨等工业设施保留下来,形成富有标识性的产业景观。
(www.xing528.com)
图1-4 杭州重型机械厂现状建筑群体评价
图片来源: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杭州重型机械厂改造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个体评价是以单栋建筑遗产为对象而作的评价,一般用于建筑改造前期分析、个案深入研究等情况,为后续设计及改造利用提供决策依据。因对象范围集中确定,其评价的深度与广度会大大超过群体评价。如笔者在南京下关区7316厂地段改造中对场地仅存的一座军工厂房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研与评价(表1-3),评价内容涉及总体概况、规模格局、建筑元件、结构材料、空间形态、环境景观、区位权属等多个方面。
表1-3 南京7316厂保留厂房调研评价表
续表1-3
资料来源:笔者绘制
3)按评价对象的要素属性分类
按评价对象的要素属性可以将建筑遗产保护利用评价分为单要素评价和综合评价。
建筑遗产内涵丰富繁杂,是一个由多项性能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图1-5)。要将其所有的组成要素在一个评价框架内涵盖是十分困难的,在实际中我们常常对建筑遗产的某一方面进行单要素评价,比如建筑遗产的结构稳定性评价、功能适用性评价、建筑现状评价、能耗评价、环境行为评价等等,通过对单要素的评价研究有助于更深入地把握建筑遗产的特定属性指标。不同要素对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影响不尽相同,其各自的评价标准、指标、程序、方法也不完全一样。
在单要素评价的基础上,综合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来进行评价,即为综合评价,其有助于更整体地把握建筑遗产的全面性能表现。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可以借助于数学系统学方法与计算机技术将多个单要素进行整合研究,保证综合评价的准确与高效。本研究试图从单因素评价切入,通过技术整合和系统建构,将多个评价因素进行综合,最终建立基于适应性再利用的建筑遗产综合评价系统。
综上所述,对建筑遗产保护利用评价进行分类,是为了回答评价什么的问题,从而更具体地明确评价内容,做到有的放矢,量体裁衣。任何一个建筑遗产的评价项目都必须明确评价对象的时空范围和具体内容,之后采用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均须以评价内容的确定为前提。具体而言,直观评价、应急评价抑或逻辑评价是确定评价的深度,群体评价或是个体评价是确定评价的对象范围,综合评价或是单要素评价是确定评价的具体内容。
图1-5 建筑性能要素构成示意
图片来源:David S Watt.Building Pathology:Principles and Practice[M].2nd ed.Blackwell Publishing Company,2007:1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