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对文保单位的评估与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其虽然仍有不足但毕竟有据可依。与之相比,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相关评价工作还显得较为薄弱和欠缺,相关法规标准制度等仍亟待系统性地建立。况且文物建筑遗产只是所有的建筑遗产资源中的一小部分,而在高速化的城市发展进程中,大量的具有相当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遗产因得不到应有保护而可能随时面临消亡。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对建筑遗产现状、价值、再利用潜力、改造合理性等各项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在实践中探究建筑遗产的系统性综合评价策略技术方法,为建立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建筑遗产综合评价系统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支撑,使得我们在建筑遗产面临拆除或是改造之前能够对其综合指标进行相对准确的量化评价,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及可持续发展。
基于这样的现实需求,并结合我国既有建筑资源的特点,本研究吸收和运用评价学、系统工程学和统计学等相关领域内的经验和成果,尝试构建一套对建筑遗产进行综合评价的系统性、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模式与方法,将体现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意义:
1)理论方法意义:以评价为主线建构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理论新框架
本研究将评价学的理论与方法引入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领域。就评价行为的本质而言,其是主体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主观价值判断,通过这种以价值判断为核心的研究方式有助于从根本上厘清建筑遗产再利用的价值内涵以及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从而以价值为核心、以评价为主线来建构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理论新框架。(www.xing528.com)
2)实践指导意义:以评价为基础推进建筑遗产保护利用决策科学化
基于建筑遗产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工程实践中可采用针对性的保护与利用策略。具体来说,在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前期过程可以通过其现状与价值的综合评定来决定保护利用的具体策略和方式,而在保护利用过程中期和后期也可以通过对更新改造方案及其实施效果的实时评价来及时审视与纠错,使建筑遗产保护工作能够科学、理性、规范、高效地进行。因此,评价学的方法可作为推动建筑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科学化理性化的重要技术途径,在实践中以评价为基础推进建筑遗产保护利用决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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