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同步,有效期为3年。
1.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同步,有效期为3年。考评主体应当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企业自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依据现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评工作,填写“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安全技术管理评分表、设备和设施管理评分表、企业市场行为评分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并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形成每年自评结果。
3.考评结果
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查验,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考评结果,向申请企业出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www.xing528.com)
企业在考评周期内无竣工项目或无施工项目的,考评结果最高为合格。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考评主体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不合格:
①未按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和申报工作的;
②企业近3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③企业近3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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