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
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工具式脚手架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并应签订专业承包合同,明确总包、分包或租赁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分类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又称为爬架,是指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的外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用于高层、超高层建筑物和构筑物,按以下进行分类:
(1)按爬升构造方式分类,有套管式、挑梁式、悬挂式、互爬和导轨式等。
(2)按组架方式分类,有单片式、多片式和整体式。
(3)按提升设备分类,有手动式、电动式和液压式等。
2.基本组成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主要由架体结构(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架体构架)、附着支承结构、升降机构、安全装置(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同步升降控制装置)等组成,其主要作用是:
(1)竖向主框架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重要的承力和稳定构件,架体所有荷载均由其传递给附着支承结构。竖向主框架要求设计成具有足够强度和支撑刚度的空间几何不变体系的稳定结构。
(2)水平支承桁架是承载架体荷载并将其传递给主框架的构件。
(3)架体构架是采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位于相邻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和水平支承桁架之上的架体,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也是操作人员的作业场所。
(4)附着支承结构是保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能附着在在建工程上,并沿着支承结构能自行升降的重要措施。
(5)升降机构是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动力机构,有电动和液压两种。
(6)防倾覆装置是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7)防坠落装置是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8)同步升降控制装置是在架体升降中控制各升降点的升降速度,使各升降点的荷载或高差在设计范围内,即控制各点相对垂直位移的装置。
3.架体结构
架体的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的层高。
(2)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 m。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 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 m。
(4)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 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5)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m2。
4.安全防护设置
(1)架体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度不应低于2 000目/100 cm2,且应可靠地固定在架体上,以有效防止人员和物件掉落。
(2)作业层外侧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2 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 mm高的挡脚板,防止施工人员坠落。
(3)作业层设置脚手板,不仅可作为工作平台供作业人员施工用,还能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5.安装与拆除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和拆除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拆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搭设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层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4)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相邻竖向主框架的高差应不大于20 mm;
②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且不得大于60 mm;
③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 mm;
④连接处所需要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C10;
⑤升降机构连接正确且牢固可靠;
⑥安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行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⑦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5)附着支承结构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少装和使用不合格螺栓及连接件。
(6)安全保险装置应全部合格,安全防护设施齐备,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7)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8)采用扣件式脚手架的架体构架,其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要求。
(9)升降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落装置等专项设备,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10)升降设备、控制系统、防坠落装置等应采取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1)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的材料及设备严禁抛扔。
(12)搭拆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搭拆作业。
6.安全管理与检查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检查以下内容:
①应按升降作业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②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
③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④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已拆除;
⑤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已经解除;
⑥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 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 mm。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①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②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③在架体上推车;
④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⑤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⑥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⑦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3)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4)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升降作业。
(6)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并应铺满铺牢,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在脚手板的下面应采用安全网兜底。(www.xing528.com)
(7)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8)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7.验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
吊篮是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立面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吊篮一般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装修施工,也可用于滑模外墙装饰的配套作业。
1.高处作业吊篮的分类
(1)按整体结构设置分为常设式和非常设式两种。
(2)按驱动方式可分为手动、气动和电动3种。
(3)按提升方式分为爬升式和卷扬式两种。
其中,在建筑装修施工中应用最广的是非常设爬升式电动高处作业吊篮,如图3-16所示。
图3-16 吊篮结构简图
2.基本组成
高处作业吊篮主要由悬吊平台、悬挂机构、提升机、安全装置等组成。
(1)悬吊平台。悬吊平台四周应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是用于搭载作业人员、工具和材料进行高处作业的悬挂装置。
①安全护栏应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0.8 m,其余部位则不应低于1.1 m,护栏应能承受1 000 N的水平集中载荷。
②悬吊平台内工作宽度不应小于0.4 m,并应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0.25 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径最大为10 mm。
③悬吊平台底部四周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50 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大于5 mm。
④悬吊平台在工作中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
⑤悬吊平台上应醒目地注明额定载重量及注意事项。
⑥悬吊平台上应设有操纵用按钮开关,操纵系统应灵敏可靠。
⑦悬吊平台应设有靠墙轮或导向装置或缓冲装置。
(2)悬挂机构。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是通过钢丝绳悬挂悬吊平台的机构。悬挂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单边悬挂悬吊平台时,应能承受平台自重、额定载重量及钢丝绳的自重;悬挂机构前后支架的间距应能随建筑物外形的变化进行调整,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
(3)提升机。提升机是使悬吊平台上下运行的装置。它由电动机、主制动器、辅助制动器、减速器、绳轮和压绳机构(或卷筒)组成。
(4)安全装置。
①安全锁:当悬吊平台下滑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悬吊平台倾斜角度达到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停止下滑或倾斜的装置。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
A.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 mm范围内停住;
B.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
C.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
②制动器:必须使带有动力试验载荷的悬吊平台在不大于100 mm制动距离内停止运行。
③行程限位装置:吊篮必须安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范围。上限位一般安装在吊篮平台两端结构顶部、钢丝绳附近,通过触动安装在悬挂机构附近钢丝绳上的上限位止挡而起作用。
④超载保护装置:当悬挂机构的载荷由屋面预埋件承受时,其预埋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
⑤安全钢丝绳: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钢丝绳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吊篮宜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8918的规定;
B.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
C.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 mm;
D.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
E.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5)电气控制系统。
①电气控制系统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配备漏电保护器,电气控制柜应有门。
②电气控制系统必须设置过热、短路、漏电保护等装置。
③吊篮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该电路独立于各控制电路。急停按钮应为红色,并有明显的“急停”标记,不能自动复位。
④应采取防止随行电缆碰撞建筑物、过度拉紧或其他可能导致损坏的措施。
3.安装与拆除
(1)吊篮必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等技术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吊篮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
(2)应按照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对参加安装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分工,并指导安装人员操作。
(3)悬挂机构的安装是吊篮安装的重要环节,应在专业人员的带领、指导下进行,以确保安装正确;应对吊篮作业区域进行清理。
(4)高处作业吊篮进场前,应核实确认构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并根据施工要求对吊篮的各种工况进行受力分析,核定所选用吊篮的技术参数。
(5)女儿墙或建筑物挑檐边承受不了吊篮的荷载,因此不能作为悬挂机构的支撑点。
(6)配重件是吊篮安全使用的重要措施,必须加以重点控制。
(7)悬挂机构吊点水平间距与吊篮平台的吊点间距过大,吊篮平台升至顶端时,通过钢丝绳传递的水平拉力会破坏悬挂机构的稳定性。严禁抛掷钢丝绳。
(8)为避免因误操作造成悬挂机构坠落和触电事故,吊篮的拆卸不得带电作业。拆卸时应首先将吊篮平台与悬挂机构分离,再分别拆卸。
4.使用与管理
(1)吊篮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有效的证明后方可进行操作。
(2)吊篮投入运行后,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每天工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行,核实配重和检查悬挂机构,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吊篮严禁超载或带故障使用。
(5)吊篮应设置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作业人员的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不得挂在提升钢丝绳上。
(6)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 m。如果条件限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7)在正常使用时,吊篮严禁使用安全锁制动,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严禁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运送材料和人员。
(8)吊篮上的作业人员中途或上下班必须从地面进出,不得从悬空吊篮内进出窗台、阳台等地方。
(9)严禁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规定。
(10)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电焊缆线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
(11)下班后及雨雪、大雾、风沙、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切断电源,并对电缆、钢丝绳进行绑扎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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