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柱、楞梁、吊环、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满堂脚手架、建筑层高8 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 m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5)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立柱底部基土应回填夯实;
②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③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④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⑤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
⑥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www.xing528.com)
(6)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7)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8)多人共同操作或扛抬组合钢模板时,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相呼应。
(9)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 V;当为满堂模板、钢支架及特别潮湿的环境时,不得超过12 V。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应采用绝缘橡胶套电缆线。
(10)有关避雷、防触电和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施工用临时照明和机电设备线严禁非电工乱拉乱接。同时还应经常检查线路的完好情况,严防绝缘破损漏电伤人。
(11)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12)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13)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关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14)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 m时,应安设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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