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按审批程序审批合格。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现场勘察;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进行负荷计算;
⑤绘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⑥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⑦设计防雷装置;
⑧确定防护措施。
(3)施工临时用电的工程图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施工用电的依据。
(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电工及用电人员
(1)电工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①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②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③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④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⑦定期检(复)查表;
⑧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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