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三级交底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安全员进行交底;施工员向施工班组长进行交底;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交底,分别逐级进行。
工程实行总、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逐级进行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具体、明确、针对性强。交底的内容必须是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3)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4)工程开工前,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必要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进行交底。
(5)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应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6)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要每天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书面安全交底。
(7)交底应采用口头详细说明(必要时应作图示详细解释)和书面交底确认相结合的形式。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并保存交底记录。交底书要按单位工程归放在一起,以备查验。
(8)交底应涉及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所有员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对危险岗位应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9)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对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拆除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洞、坑、沟、升降口,危险性气、液体及夜间警示牌、灯。
(10)高空及沟槽作业应对具体的技术细节及日常稳定状态的巡视、观察、支护的拆除等提出要求。
(11)涉及特殊持证作业及女工作业时,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还应充分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12)出现下列情况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安全员应及时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①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②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https://www.xing528.com)
③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④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⑤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中相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的细化和补充;二是施工作业人员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操作规程,避难救援措施等。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
(2)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4)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5)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规定,应分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再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要口头讲解,还应有书面文字材料,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参加并监督除班组安全技术交底以外的所有类型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收集、保存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保留一套交底文件,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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