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本工种专门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其中,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理论等内容;实际操作技能主要包括安全操作要领,常用工具的使用,主要材料、元配件、隐患的辨识,安全装置调试,故障排除,紧急情况处理等技能。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和学时培训,并为培训合格人员出具培训证明。
(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操作技能进行考核。
1.考核机构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www.xing528.com)
考核内容分掌握、熟悉、了解三类。其中,掌握即要求能运用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特种作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熟悉即要求能较深地理解相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知识;了解即要求具有相关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3.考核方法
(1)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为2小时,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其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占25%,专业基础知识占25%,专业技术理论占50%。
(2)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
(3)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
(三)考核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特种作业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考核机构公布考核成绩,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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