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外营田是指南宋时期戍守在剑门关外、川陕边界的将领以雇人耕种或军士耕种的方式对川陕土地进行的一种经营模式。 自宋高宗绍兴年间至宋孝宗庆元六年,关外营田存在的几十年间,其经历了发展、繁荣、衰落的过程。
1.关外营田的兴起
公元1127年,北宋东京为金兵所破,绵延一百六十七年的北宋王朝以徽钦二帝被掳耻辱终结。不久,康王赵构于建康称帝,拉开了南宋百余年的大幕。随着国祚南移,北方疆域沦为金人领土。南宋的边境也随之退至东起淮河、西止大散关一线。虽然南北格局已定,但金人依旧不时来犯,南宋始终处于铁蹄威胁之下。两方军队在边境地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以汉中地区为例,仅绍兴十二年时的休兵期,南宋兴州吴璘部驻军就有约五万人,兴元杨政部约二万人,数万人的军队需要稳定的粮草供应。故此,驻军粮草成为南宋朝廷所亟须解决的问题。可是连年战乱,民众逃亡,宋金边境区域大批土地荒废,曾经的沃野千里变作满目疮痍。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曾在唐代与宋初大行其道的屯田与营田政策再次进入执政者的视线。
南宋初年,为解决军粮及恢复战争所造成的土地经济破坏,宋高宗委官躬亲前去相度措置,并要求其条具利害以闻。一时间臣僚纷纷考阅前史,考察阡陌,上疏阐述屯田、营田利害。绍兴元年十月,河南府孟汝唐州镇抚使措置营田官任直清上言:“伏见河南残破,民之归业者未众,其所营田,全籍军兵。如创置营田,官恐力微,难以号令,欲乞特令翟兴带领营田使,庶易于措置。”可见当时军士营田已经成为地区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朝廷的重视与沿边地区军事及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使营田在南宋各地广泛发展起来。
绍兴五年,川陕大将吴玠“于梁、洋及关外成、凤、岷州措置官庄屯田,”一切就绪后,果然达到了省馈运、宽民力的作用。宋高宗对其忠勤之举大为赞赏,特别要求学士院降喻以示嘉奖。同年,中书门下省进言,称:“淮南东西、川陕、荆襄等路已降诏旨,晓谕诸帅行屯田之制,其诸帅下屯田事务,未曾转委官措置。”中书门下省的建言说明至少到绍兴五年,淮南东西、川陕、荆襄等路已经开始系统有序地推行屯田之制,并令驻守将领负责屯田事务。在中书门下省看来,这种事无专员的方式明显有不足之处。于是宋高宗下诏任命“淮南西路宣抚使司差李健、淮南东路宣抚使司差陈桷、江南东路宣抚使司差郄渐、川陕宣抚使司差陈远猷、湖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司差李若虚、荆南府路归峡州荆门军安抚使司差李侁,并兼提点本司屯田公事。”绍兴六年,朝廷决定将营田事务交付各沿边守将,遂下诏:“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抚使刘光世、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使韩世忠、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并兼营田大使,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岳飞、川陕宣抚副使吴玠并兼营田使。”南宋营田开始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
2.关外营田的发展历程
关外营田的范围包括剑门关外的兴元府、阶、成、西和、凤、金、洋等州,大约相当于如今的汉中、安康及周边地区。南宋时期这一区域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当时曾有官员向宋高宗进言称:“梁、洋沃壤数百里,环以崇山,南控蜀,北拒秦,东阻金房,西拒兴凤,可以战,可以守。今两川之民往往逃趋蜀中,未敢复业。垦辟既少多屯兵则粮不足以赡众。少屯兵则势不足以抗敌。宜以文臣为统帅,分宣抚司兵驻焉。而以良将统之,遇防秋则就食绵阆。如此则兵可以备援,而民得安业。”
绍兴五年,宋高宗因上述建议派宰相张浚前来视师。一番考察后,命宣抚副使邵溥、吴玠择二郡守臣相度措置。事实上,吴玠早就陷入粮草不继的苦局,并做了种种尝试。他在兴元、洋、凤、成、岷五郡治官庄屯田,并调戍兵治褒城废堰。民众知道了灌溉可恃,纷纷自愿归业。次年,吴玠被任命为宣抚副使兼营田使,他“率军民营田,凡六十庄,计田八百五十四顷。”此乃关外营田之始。
汉中之地,古称沃野。但北宋末年的战乱兵火使此地土地多有荒废,民失其业。曾有别路漕臣郭大中对吴玠提及营田事务,他说:“汉中岁得营田粟万斛,而民不敢复业。若使民日为耕,则所得数什倍于此矣。”吴玠深以为然。他受其启发,在所开之营田募人耕种,量收租利。每亩除出粮租外,只收三石为率。优惠的政策瞬间燃起百姓的耕种热情,而吴玠也顺利收获了约二十五万石的收益。对于一直苦于粮草不济的宋军来说,营田成为解决粮草难题的最好办法。
吴玠在川陕的营田策略获得朝廷的大力嘉奖,也引起了朝中众臣的激烈讨论。有臣僚进言,称:“蜀汉之师,难于粮运,然顷年吴玠讲营田于汉中,愿降玺书,问以大意,谓兵不可不养,粮不可不足,今日粮运,在赵开时其数几何,在李迨时几何,自降营田以来积谷几何,减损馈运之数复几何。俾制司、都转运司同宣抚司条具以闻,仍乞以法颁示诸军,使为矜式。”宋高宗深以为然,遂将此札交付吴玠,令其与冯康国共同研究上报。此举说明吴玠的营田策略受到了朝廷及众臣的肯定,他们希望这一举措能在全国推广开来。
绍兴七年,吴玠病逝。胡世将、郑刚中先后代替其任川陕宣抚使。宋金休兵后,郑刚中再次推行营田之制,并将其扩大到阶州、成州、西和州、凤州及兴州大安军等地。至绍兴十三年,关外营田已达一千三百余顷。而仅仅两年之后的绍兴十五年,关外营田就已达到二千六百十一顷,其中尤以洋州之西乡为最。除去每年所留粮种外,“实入官细色四十万一千四十九石。”不仅缓解了川陕守军的粮草问题,还受朝廷旨意拨十二万石赴成都路用以籴米。金州的垦田数量也达到五百六十七顷,岁可入粮一万八十六石。
关外营田多采用募人耕种、量收租利的方式。绍兴七年曾下诏对营田户与官家分成做了规定:“诸路营田官庄收到课子,除桩留次年种子外,今后且以十分为率,官收四分,客户六分。”关外营田也有以军队军士为主体的耕作方式,多针对诸军下不入队使臣、军兵及不能披带并拣退军兵等,有愿请佃之人:“并依百姓体例,以五顷为一庄,官给耕牛五具并种粮等。其所收物斛,以十分为率,四分给力耕之人,六分官收。”对于失去土地、饱受战乱之苦的百姓来说,政府提供的土地、耕牛农具及粮种是其恢复生产,离家成业的关键。一时间,百姓耕种土地的热情被瞬间点燃。(www.xing528.com)
3.关外营田的消逝
在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之后,关外营田的弊端日益显现。
其一,世家大族占据田地,租入逐年减轻。
营田本为国有土地的一种,关外营田也不例外。然而,据史料记载关外营田却“多为诸大将所擅。”随着将领在一地驻守的时日渐久,围绕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权力集团,他们对土地的需要也随之越来越大。以吴氏家族为例,吴氏自吴玠、吴璘至吴拱、吴曦,先后三代驻守川陕,各种关系盘根错节,渐渐现出尾大不掉之势。他们仗势占据官田,募人耕种获取其利。强将豪民利于承佃,互为欠输,得不偿失。“计司知之而不敢问”。
其二,营田沦为百姓的附加劳役。
据史料记载,关外营田在实际实施中,“军兵与齐民杂处于村之间,恃强侵渔,百端骚扰,又于数百里外差科百姓保甲,指教耕佃,间有二三年不得替者,民甚苦之。岁丰则利归庄官,水旱则保甲均认。”利民惠民的双赢工程逐渐沦落为劳役百姓的手段。
其三,营田所收之租,不偿请给之数。
以兴元府为例,“岁收租九千六百七十三硕,一年却支种田官兵请受计一万一千四百四十五石。”营田渐渐失去了它填补军粮之需、补充朝廷所阙的作用。
乾道五年,宰相虞允文在勘察了关外营田的具体情况后,会同知兴元府晁公武共同谋划,决定针对其弊施以改革。他们决定“以三年内所收租课取最高一年为额,等第均敷,召人请佃,发遣官兵归将,择少壮教阅,老弱者拣汰。已据兴元府、凤州召人承佃自去年秋料为头,理纳所承之租。并阶、利、兴州已系人户租佃外,有西和、成、洋州打量到见管田亩,已行下总领查钥差属官一员前去逐州,同知、通措置,召人请佃,发遣军兵归将,放散保甲,依旧归元来去处防托边外”。虞允文与晁公武的举措简而言之就是召人承佃,抽兵回营。经此改革,至淳熙初,垦田至七千五百五十七顷,而租入止有九万八千石有奇。
然而,短暂的复苏并无法改变关外营田衰退的脚步。随着豪姓大族暗地贿赂等手段的使出,关外营田再次陷入困境。庆元后,营田所收又止为六万六千石,而金州田租亦止二千二百三十一石。关外营田逐渐沦落为将官与豪姓大族夺取利益的工具,再也无法对军队粮草供应起到任何有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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