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在南京城乡实施了大规模纵火焚烧。在军官指挥下,一队队日军手持火把,在街巷横冲直撞,将房屋一座接一座点火燃烧。从城南中华门至城北下关江边,遍地大火,烈烟长腾,受害最严重的是城南和下关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和商业区。南京主要商业街道、繁华的太平路房屋被烧毁90%。中华路北段内桥至三山街口,尽为废墟;南段三山街至中华门则隔两三家即有瓦砾一惩,房屋被烧毁70%。著名的夫子庙被日军烧毁,大成殿荡然无存。周围的金粉楼台、老字号商店如奇芳阁、六凤居、得月楼等都化作焦土。下关江边中山码头、首都码头、三北码头、招商码头等悉遭焚毁。对于日晕在南京大规模焚烧破坏的暴行,战后,中国军事法庭在《战犯谷寿夫判决书》中确认:“日军锋镝所至,焚烧与屠杀常同时并施,我首都为其实行恐怖政策之对象,故焚烧之惨烈,亦无与伦比。陷城之初,沿中华门迄下关江边,遍处大火,烈焰烛天,半城几为灰烬。我公私财产之损失殆不可以数字计。……至12月20日,复从事全城有计划之纵火暴行,市中心区之太平路,火焰遍布,至夜未熄。且所有消防设备,悉遭劫掠,市民有敢营救者,尽杀无赦。”
侵占南京的日军,对一切财物表现出强盗般的贪婪。一切抢劫活动,都是在日军军官的指挥或默话下进行的。日军三五成群,闯入民宅,挨家搜索,翻箱倒笼,就稍值钱的家什,或完好的衣服被褥,弦被抢去。田伯烈《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转引一位留京外侨给友人信件称“入城所有的私人住宅,不论是被占领的,或未权占领的,大的或小的,中国人或外侨的,都蒙日军光顾,劫掠一空。”从1937年底到1938年的一段时间里,每天都有大量的卡车络绎不绝地把掠来的器物运到下关,装上火车、轮船,转运至日本国内。
更有甚者,日军还有目的地掠夺中国文化珍品。从上海派来精于鉴别文物图书者,并动用军队、特工人员,将省立国学图书馆和中央研究院等70多处藏书抢走。累计被日军掠夺的图书、文献达88万册,超过当时日本最大的图书馆东京上野帝国图书馆85万册的藏书量。
经日军焚烧、劫掠,往日繁盛的南京,到处是残垣断壁,荒凉不堪。(www.xing528.com)
日军还大肆强奸、轮奸中国妇女。残暴的日本兵在日本当局和军官的纵容下,经常是三五成群在南京城内外四处乱窜,寻觅、抓捕妇女,发泄兽欲。上自七八十岁的老妪,下至八九岁的幼女,甚至孕妇,只要被日军抓住,无一幸免。日军强奸妇女,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也不管居何处,住宅、校舍、图书馆、办公室、门房、仓库、宗教场所、街头巷尾等等,均成为日军施暴的地方。避入安全区的妇女也不能逃脱。
日军在凌辱妇女之后,还灭绝人性地用刺刀将被奸女子的乳房割下,露出惨白的肋骨,或用刺刀戳穿其下部,摔在路旁,任其惨痛呼号,或用木棍、芦管、酒瓶等物塞入其阴户,然后再予杀害。战后,东京军事法庭确认:“全城中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被奸污了。并且在这类强奸中,还有许多变态的和淫虐狂行为的事例,许多妇女在遭强奸后被杀,还将她们的躯体加以斩断。在日军占领后的一个月中,南京市发生了2万左右起的强奸事件。”军国主义使侵华主义使侵华日军变成了兽类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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