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在伟大历史转折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它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1979年2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如何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实行改革开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问题。会后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中,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
通过学习贯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思想得到解放,开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上半年开始,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县调整了1500多个生产队的规模,并将实行“穷过渡”的256个大队恢复到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取消了大寨式的标兵工分制,试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步改变了在分配上吃“大锅饭”的状况,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当年的粮食生产突破了3亿公斤,仅稻谷总产量就过2.5亿公斤,创造了全县粮食生产历史最好水平,农业生产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2.1%。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10月,县委召开公社书记和科局长会议,对全县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出部署。1979年9月上旬,县委又召开有千人参加的县委扩大会议,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把松滋对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推向了高潮。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主要是解决长期禁锢人们思想的一些焦点问题。如“不提阶级斗争为纲了,还抓不抓阶级斗争?”“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还要不要加强党的领导?”“什么是正当的家庭副业?”“是发展集体经济,还是搞个人单干?”“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等问题。这场讨论,是松滋当代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它对于促进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推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到了巨大作用,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改革开放开始起步,对农业体制开始实行改革,农民的积极性很快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呈现出新的景象。1979年全县粮食生产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农业战线和工业财贸等战线涌现出一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1980年2月22日,县委在新江口召开全县劳模表彰大会。会上,县委鼓励人们劳动致富,第一次提出“越富越好,富得越快越好”的口号。这一口号的提出,标志着全县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得以进一步解放。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县委通过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广泛地学习《决议》,完成了松滋从上到下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
在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同时,县委遵照中央“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把一切冤案处理、解决好”的指示,加快了平反冤案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步伐。1982年11月以前,共复查各类案件4571件,其中纠正和改变原结论的2650件,占复查案件的57.9%,对375名因冤假错案株连的家属子女给予抚恤和生活安置,对在反右斗争中被错划的435名“右派分子”全部复查平反,对1946年中原突围时复员、隐蔽和掉队的人员也按政策作出了妥善处理。
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县委注意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对642名原工商业者恢复劳动者身份,对其中一些工商业者被扣发的工资、未领的定息给予补发,对已死亡的给予抚恤金;对8844名“四类分子”摘掉其“地、富、反、坏”的帽子,并为其子女31000多人改变了家庭出身;对142名原国民党投诚起义人员的身份予以落实,对其中曾受到错误处理的27人全部落实政策。
在经济上,县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实现了对全县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在农村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推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全县工农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198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39%、14.9%,财政收入比1978年增长12.6%。
在组织上,开始着手实行干部制度的改革和解决领导班子青黄不接的问题,并陆续选拔了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1982年,县委集中力量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在330个生产大队,7个工业企业,3个财贸单位贯彻实施中组部制定的《组织工作条例》。通过《条例》试行,改变了党支部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狠抓落后党支部的整顿,2月,县委选派103名干部深入到63个落后党支部进行整顿,使基层党支部的面貌发生了变化。(www.xing528.com)
县委在抓组织建设的同时,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党员、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力度。1983年8月15日,县委召开紧急政法工作会议,就全县开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作出部署。19日凌晨,全县统一行动,逮捕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刑”斗争揭开序幕。
改革开放率先在农村进行
1979年到1980年9月,松滋率先在农村进行改革,恢复和发展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并试行联产到组和小宗作物联产到劳动者个人的生产责任制。1980年10月,县委贯彻中央文件,开始推行单项作物联产承包,少数社队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个别贫困队搞包产包干到户。这时,中共中央发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通过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责任制在松滋得到逐步推广,至1981年7月,全县农村已实行各种形式联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75.4%。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中央文件在松滋贯彻后,9月,全县已有99.8%的生产队实行了不同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实行统一经营,联产承包到劳动者个人的生产队占29.2%,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占33%。到1982年底,全县农村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承包给农户个人,生产经营的责任统一于承包户。其特点是全年土地收入“交齐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广大农户高兴地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既省事、又简单,干部群众都喜欢。”
松滋农村率先进行改革,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1982年,全县第一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2500万公斤,摘掉了“缺粮县”的帽子,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增加,“万元户”大量涌现,整个松滋农村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
在农村改革取得突破的同时,城镇改革也开始起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自主权入手迈出了最初的步伐。
1979年以前,松滋工矿企业管理模式是政企不分,企业的生产任务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企业只管完成生产任务,不注重经济效益,产品由国家包销,资金由国家下拨,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1979年7月,国务院连续颁布了5个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尔后,松滋的城镇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县委、县政府先后取消管理国有企业的老办法,实行政企分开,权力下放和厂(矿)长负责制,打破“大锅饭”制度,改由企业自负盈亏,变单纯生产的封闭型企业为产销统一的开放型企业,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贯彻“多劳多得,按劳付酬”的分配原则。经济体制初步改革,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在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商业、供销体制也进行了初步改革。1981年,商业部门进一步纠正过去对个体工商户管得过紧、限制太严的做法,实行统筹安排。在供货方面,与系统内的零售单位一样看待。年底,全县有个体商户547户,从业人员550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管理体制上进行了初步改革。1982年,县供销社所属专业公司和基层社的大部分零售单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从1981年到20世纪末的20年,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的战略目标。
“两步走”战略目标的制定
1982年11月7日至11日,中共松滋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提出了松滋分两步走的战略目标,这就是,从1981年到2000年,在大大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保国民收入和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县委领导班子。会后,新的县委围绕两步走的战略目标和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要求,加强了实现新老干部合作交替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建设,选拔45名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干部进入县、社领导班子,调整19名老干部的职务,为150名老干部办理离退休手续,确定135名后备干部名单,对45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2000名干部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培训工作。进行了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县委工作部门由13个减少到11个,政府工作部门由53个减少到43个。深入开展了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实行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步改革基础上,积极推行经济管理体制的第二步改革,在城市完成对工商企业全面整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人民在县委及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进行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实现工作重点转移,使松滋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呈现出多年来未有的欣欣向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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