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三、四等水准测量的记录
三、四等水准测量主要以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录与计算(表1.2)。表格中为观测记录的原始数据。其中(1)、(2)、(5)、(6)为后前尺黑面的上下丝读数,(3)、(4)、(7)、(8)为后前尺黑红面的中丝读数。
表1.3 三、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表
3.3.2 测站计算与校核
三、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表见表1.3,(9)、(10)为后前视距长度,(11)为后前视距差,(12)为后前视距累积差,(13)、(14)为黑红面读数之差,(15)、(16)为黑、红面所测高差,(17)为黑红面高差之差。对于四等水准测量中(9)~(17)数据对应都有相应的限差要求,具体参见《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主要计算内容如下:
1.视距计算
后视距(9)=[(1)-(2)]÷1000×100
前视距(10)=[(5)-(6)]÷1000×100
后前视距差(11)=(9)-(10)
后前视距累积差(12)=前站的(12)+本站的(11)
2.同一水准尺黑红面读数的计算与检核
(13)=(3)+K后-(4)
(14)=(7)+K前-(8)(www.xing528.com)
3.计算黑、红面高差之差
黑面所测高差(15)=(3)-(7)
红面所测高差(16)=(4)-(8)
黑红面所测高差之差(17)=(15)-[(16)±100]检核
4.计算平均高差
测站高差(即高差中数)(18)={(15)+[(16)±100]}÷2
此处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即精确到毫米位,数位的进取按照“奇进偶不进”原则。若计算高差值为-0.0745m应记为-0.074;若计算高差值为-0.0755m,则应记为-0.0756m。
5.测段高差计算
测段高差=∑(18)
6.测段视距计算
测段视距=∑(9)+∑(1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