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各级党校要建立和完善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的教学新体系。同年8月,省委下发《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
1995年9月6日,党中央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标志着党校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新阶段。《暂行条例》下发后,陕西省委领导当即指示各级党校认真学习讨论,并做专题汇报。为此,省委党校多次召开校委扩大会议和地市及部分县级党校校长座谈会,并认真学习《暂行条例》,同时学校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在总结以往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向省委提交了关于学习贯彻《暂行条例》的汇报提纲,形成了“一个中心,五个结合”(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把学习研究邓小平理论同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结合起来;同学习研究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相结合赶来;同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同学习研究陕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的新教学体系。为进一步适应这一新教学体系,开创了“三为主”(自学为主、学原著为主,研讨为主)和“四个环节”(读书、辅导、研讨、考察)的新教学方法。
1996年1月11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省委党校学习贯彻《暂行条例》的汇报。会议认为,《暂行条例》是党校建设史上第一个具有法规性的文件,就党校的地位、作用、基本任务、机构设置、领导体制和学制、班次、学历,以及教学工作、研究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后勤工作、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校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狠抓内部科学管理,并始终把培训党员干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同时严把教育质量关和学历关;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党校培养党的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作用,努力帮助党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党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会议还作出四项决定:一、由省委副书记刘荣惠兼任省委党校校长,兰友仁改任常务副校长(正厅级),主持日常工作,加强对省委党校的领导;二、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党校联合发文,重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校体制和学历待遇的有关规定;三、由有关部门抓紧落实省委作出的资助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四、由省委党校根据陕西实际,代省委起草贯彻《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制定出切合陕西党校教育实际的《实施意见》,校领导亲自带队率领工作组,于1996年4月到陕北、陕南、关中等地县党校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贯彻《暂行条例》的初步方案。同年9月,省委下发贯彻执行《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其要点如下:一、充分认识《暂行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二、稳定党校办学格局,着力打造主体班次;三、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新的教学体系;四、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五、以培育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六、保障经费投入,逐步改善党校办学条件;七、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全省党校整体水平的提高。《实施意见》是《暂行条例》在陕西的具体化,是全省加强党校建设的依据。
1996年,省委党校制定了《“九五”(1996—2000年)改革和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及《陕西省1996—200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依据,立足现在,面向未来,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加快发展,坚持政治立校、质量兴校、从严治校、勤俭办校,全面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使各项工作迅速走向规范化。《规划》确定,今后五年培训教学方面的奋斗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体现党校教育方针,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学体制。
2000年6月,党中央作出《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中央召开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会上就加紧培养适应新世纪要求的中青年领导干部发表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胡锦涛作《面向21世纪,努力把党校教育事业提高到新水平》的主题报告。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同年12月,省委出台了《实施意见》。2001年1月12日,省委在西安召开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李建国讲话,省委副书记范肖梅作总结讲话。会议对加强和改进全省党校工作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
2012年全省党校系统春季开学典礼
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2001年2月,省委党校制订了《“十五”(2001—2005年)改革与发展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提高全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为满足西部大开发和21世纪陕西省大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的要求,完善教学新布局、提高教育质量,并以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继续坚持“政治立校、质量兴校、从严治校、勤俭办校”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整体办学水平。《规划》明确了稳定办学格局、完善教学布局、深化科学研究、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业务指导的基本任务目标,在未来五年,努力把党校建成办学格局合理、教学科研成效显著、职工素质全面提高、管理体制高效协调、硬件设施实用优良的一流省级党校,成为轮训培训全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骨干和较高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的主渠道、主阵地。
到2008年,省委党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以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以建设省级强校为目标,不断优化办学格局,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在推动全省改革发展中成为干部轮训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生力军”,并将理论研究转化为实践的指导,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起着积极的资政作用。
按照中央提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省委党校主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不断调整教学专题、充实教学内容、完善教学体系;二、创新教学方法,坚持以学员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增强培训的实效性;三、更新教学手段,积极利用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推广“报告超市”和“课程超市”,推行菜单式选课和讲授;四、强化教学力量,继续开展主体班次专题教学竞聘、教师讲课竞赛、优秀教学奖评比等活动,并积极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教授举办专题讲座。按照陕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发展需要,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拓展老学科、开发新学科,打造党史、党建、延安精神一系列精品课程。(www.xing528.com)
校委会在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前提下,将2008年到2012年的五个年度确立为全面提升年、创新发展年、省级强校建设拓展提升年、省级强校建设全面升华年、省级强校建设整体服务提升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委《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办学核心竞争力,省委党校校委会于2009年6月制定印发了《全面建设省级强校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教学强、科研强、队伍强、硬件强、管理强”省级强校的目标。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斗,这一目标基本实现,省委党校逐步迈进全国一流省级强校行列。
教学强。就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充分发挥省委党校在干部轮训培训方面的优势,健全完善既满足干部培训,又满足高层次教育的学科体系,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现代化办学水平,实现综合教学水平在全国党校系统位居前列。
科研强。就是要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推动理论创新,实施科研精品战略,力争在高层次课题立项、高规格理论研讨、高层次报刊发表、高层次成果转化、高层次奖项激励上不断取得突破,实现科研总体水平在全国党校系统名列前茅。
队伍强。就是本着“发展事业,成就人才”的理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强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使职工中教研人员比、博士比、高职称比、学术大师比和知名专家比在全国党校系统居于领先。
硬件强。就是进一步建设和提升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完善各类现代化教学条件,建成数字化图书馆和数字化校园,继续实施住宅楼建设民心工程,建成生态优美、安全舒适的和谐校园。
管理强。就是要建立起与党校各项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实现数字化办公,建成职工拥有住房率达90%以上的民心工程,使后勤保障体系成为党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强有力引擎。
以“人才强校”战略推动教学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年轻化”“高层次”两个制高点,坚持尊重知识、储备人才的原则,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学习深造,努力为在职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重点培养拔尖领军人才,下大力气实施“名师”计划,积极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二是采取轮岗、交流、挂职等措施,加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年龄、学历、梯队等方面合理调配人员结构,使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充满朝气、生机和活力;三是争取相关政策,逐步理顺人事管理和各类人员晋职晋级,妥善解决事业人员与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混岗问题,以及事业人员待遇、职称结构比例等问题;四是积极选送教职工参加全国、全省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能力。
推动硬件建设,加强教学科研。加大信息网络和数字化图书馆运用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服务教学科研上的重大作用,大力推广信息化资源,提高资源共享效率;继续完善各种数据库,提高数字化图书馆第二课堂服务水平,加强各阅览室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为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的服务意识,最大限度满足教学科研需求。
加强对市县党校及机关、高校、企业等单位党校的业务指导,健全符合陕西省干部教育需要、适应教育内在规律、具有陕西特色的党校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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