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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中国共产党志的二级表彰奖励及获奖名单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省级表彰1995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老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等58个先进集体、孙东亮等131名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27个老干部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陕西省志·中国共产党志的二级表彰奖励及获奖名单

(一)中央表彰

1999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离休干部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决定》的通知,陕西省李东甫、刘壮民、王御朝、王义民、林岚、张志勋、张清义等7名离休干部被评为全国离休干部先进个人,陕西省地矿厅西安探矿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西安市杜曲镇寺坡村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扶风县法门镇老干部党支部、汉阴县离休干部党支部等4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决定》的通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委老干部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渭南市澄城县韦庄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陕西省农业厅畜牧兽医总站离休干部党支部、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离休干部党支部和同谋流、张志勋、孙威、徐金山、沈树森、熊运章、刘壮民、王富春、李均、徐祥麟等10名老干部被评为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陕西省商洛市委老干部工作局、陕西省神木县委老干部工作局、陕西省监狱管理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3个单位“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邓生波“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赵欢歌等7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9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的决定》,陕西省白河县老干部局党委第九支部、陕西省农业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党支部、西安市碑林区柳巷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陕西省西安监狱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朱庆林、訾贵林、曹凯、杨彦芳、夏国玺、朱继舜、吴云峰、王有德、叶浓、赵毓明等10名老干部被评为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

2009年9月12日,陕西省参加全国“双先”表彰会的代表载誉归来

2011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陕西省宝鸡市委老干部工作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委老干部工作局、陕西省地矿局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所等3个单位“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龚忠琼“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鱼治选等7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省级表彰(www.xing528.com)

1995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老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等58个先进集体、孙东亮等131名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27个老干部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2001年,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表彰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的决定》,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62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同谋流等63名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刘晓光等25名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

2004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全省老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授予西安市碑林区委老干部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40个集体“全省老干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同谋流等143名老干部“全省老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中共西安市委老干部工作局等62个单位“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郭秉学等101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6年12月,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陕西省人事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西安市新城区为老干部工作局等51个老干部工作部门“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邓生波等20人“全省优秀老干部工作者”荣誉称号,郭跃进等161人“全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9年,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白河县老干部局党委第九支部等67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称号,授予朱庆林等208人“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10月,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西安市委老干部工作局等48个单位“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龚忠琼等20人“全省优秀老干部工作者”称号,文娟娟等103人“全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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