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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直部门机构调整及设置变化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上述调整,省委设置工作机构10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机构3个。2004年8月13日,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印发《关于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明确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另外设置3个派出机构,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合署办公,机构列省政府序列。部门管理机构1个:中共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陕西省直部门机构调整及设置变化

(一)1994年机构编制变化

1994年7月8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陕西省市县分类及各级人员编制等问题的批复》,批准中共陕西省委工作机构设置为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中共陕西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监察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老干部局由省委组织部管理。

(二)2000年机构编制变化

2000年7月13日,中共陕西省委印发《关于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共陕西省委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

省委共设置工作机构12个:

工作部门8个: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陕西省监察厅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与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挂陕西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派出机构2个: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陕西省企业工作委员会。另外设置3个派出机构,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合署办公,机构列省政府序列。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合署办公。

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管理机构1个:中共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由省委组织部管理)。

另外,省委设置直属事业机构5个:中共陕西省委党校、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局)、陕西日报社、《当代陕西》杂志社(副地级规格)。

2000年9月10日,在省级党政机构改革中,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共陕西省委机构改革方案》,按照与党中央主要部门设置大体相对应的原则,批准设立中共陕西省委保留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省监察厅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政策研究室、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将工业工作委员会改设为企业工作委员会,为省委派出机构,列省委工作机构序列。

将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调整为省委工作部门,列省委工作机构序列。

政策研究室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为办公厅内设机构,保留牌子。

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宣传部内设机构,保留牌子。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

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www.xing528.com)

省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作委员会与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合署办公。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与省科技厅合署办公。

经上述调整,省委设置工作机构10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机构3个。

2000年9月18日,省编委印发《关于中共陕西省委处理“法轮功”及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同意中共陕西省委处理“法轮功”及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同时组建陕西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两个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正厅级建制,挂靠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2002年机构编制变化

2002年11月28日,省编委批准中共陕西省委处理“法轮功”及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委“610”办公室)由原挂靠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改为挂靠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四)2004年机构编制变化

2004年4月7日,省编办同意中共陕西省委处理“法轮功”及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共陕西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8月13日,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印发《关于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明确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

省委共设置工作机构11个:

2007年3月,全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工作部门8个: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陕西省监察厅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与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挂陕西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派出机构1个: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另外设置3个派出机构,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合署办公,机构列省政府序列。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共陕西省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合署办公。

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管理机构1个:中共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正厅级规格,由省委组织部管理)。

另外,省委设置直属事业单位5个:中共陕西省委党校、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局)、陕西日报社、《当代陕西》杂志社(副厅级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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