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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中国共产党志:纠正不正之风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针对教育系统教育收费、招生、科研经费等开展监督检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2月,为了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的管理,转发教育部《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2009年7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规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教育部门、各高校在8月底前,完成对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文件的清理规范工作。

陕西省志·中国共产党志:纠正不正之风

主要针对教育系统教育收费、招生、科研经费等开展监督检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994年9月,抽调百余人下基层,对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规乱收费问题,清退违规收费2074万元。

1995年11月,对20所高校成人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执法监察。

1997年8月,配合省纪委组成检查组,进驻高校、中专录取现场,对录取新生工作进行全程专项监察。

2000年8月,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对委、厅机关党政干部借用小汽车进行清理,并印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关于贯彻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干部借用小汽车工作的实施意见》。12月,为了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的管理,转发教育部《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

2001年6月,对高校各级领导干部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进行集中清理。7月,对高校领导干部持有因私护照和本人及配偶办理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外国居留证开展清理工作。

2003年6月,开展高校招生执法监督工作并印发《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的通知》。8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国务院成立“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成立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

2004年5月,为进一步明确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纠风部门组织协调,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财政、物价、监察、审计、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www.xing528.com)

2005年4月,下发了《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各项制度措施。

2006年7月,制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

2008年6月,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委厅机关中,开展机关公务用车、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2009年7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规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教育部门、各高校在8月底前,完成对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文件的清理规范工作。8月,成立高校治理“小金库”检查组,印发《关于对高校治理“小金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督导检查高校,中专学校、厅属事业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

2010年5月17日,在西北大学召开全省高校审计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在全省高校和厅属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清理银行账号专项活动,截至8月底,共清理未经财政审批的账号62个、规范账户53个。

2011年6月,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各地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专项检查。10月,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任组长。同时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各地市教育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定实施办法,保障2012年治理工作责任制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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