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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校园环境整治及治安综合治理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6年5月,中央综治委、国家教委、公安部召开全国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整顿高等学校治安秩序问题。6月5日,省综治委、省教委、省公安厅召开全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治高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作出安排部署。11月,省综治委、省教委、省公安厅对西安、咸阳、渭南、杨凌等地的12所高校加强安全防范和优化校园环境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中国高校校园环境整治及治安综合治理

1995年3月,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的通知》,组织全省高校广泛宣传《通知》精神,对校园内的各种服务娱乐设施、公司实体,以及居住在校园内的校外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5月,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联合转发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等学校校园治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高校政治和治安秩序稳定。

1996年5月,中央综治委、国家教委、公安部召开全国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整顿高等学校治安秩序问题。省委副书记刘荣惠对贯彻会议精神做出重要批示。6月5日,省综治委、省教委、省公安厅召开全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治高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作出安排部署。6月至10月,在全省高校开展为期5个月的校园秩序和周边环境整治。11月,对西安、咸阳、宝鸡、渭南等地10所高校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997年4月,省教委、省公安厅联合转发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使高校内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998年8月,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省教委印发了《陕西省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提出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

1999年5月,省教委成立“陕西省学校校卫队员培训中心商洛培训基地”,委托商洛师范专科学校负责和承办培训工作。7月,制定《陕西省学校校卫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校卫队员实行聘任制,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校卫队员配备、经费、装备及福利待遇均由学校负责。8月1日至8月30日,组织全省高校在职所有校卫队员进行了整训。11月,省综治委、省教委、省公安厅对西安、咸阳、渭南、杨凌等地的12所高校加强安全防范和优化校园环境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www.xing528.com)

2000年1月,省教委、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对12所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

2004年9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成立了陕西省学校校卫队员培训中心西安培训基地,委托西安市公安干部培训学校负责和承办培训工作,取消陕西省学校校卫队员培训中心商洛培训基地。

2012年4月至7月,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开展了为期90天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三项集中整治行动”,即:整治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乱设摊点、食品卫生问题,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交通秩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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