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制定《陕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按照这一要求,多数高校对基层组织设置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教工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学科组或实验室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专业设置;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党支部按班设置。
从1993年以来,省委教育工委重视理顺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省委赋予的职责,加强同中央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先后将在陕部属院校、部属转省属院校、省直各单位划归省教育厅统一管理院校的党组织关系接转至省委教育工委管理。到2004年,已有30所各级各类高校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每年及时按照省委要求接转高校组织关系,同时对省教育厅部分直属中专学校组织关系进行管理。
2011年,制定《陕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到2012年5月,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含中专)已达63所。
表4-10-1 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名单
续表(www.xing528.com)
为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省委教育工委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各高校大胆创新基层组织的设置方式。要求高校党支部要尽可能建立在相对独立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工作实体上,尽可能地与行政组织对应设置。按照这一要求,多数高校对基层组织设置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教工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学科组或实验室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专业设置;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党支部按班设置。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工委领导成员联系高校基层党支部、高校党委领导成员联系本校基层党支部,以及高校党支部书记联系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贫困党员等制度,规范了校、院、系三级管理体系,促进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有效发挥。
表4-10-2 高校建立基层党组织情况一览表单位:个
注:时间截至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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