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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装饰构造设计参考尺寸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签字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附录1常用装饰构造设计参考尺寸1.墙面踢脚板高:100~150 mm。餐桌间距:应大于500 mm。放射式售货架:直径2000 mm。反光灯槽最小直径:等于或大于灯管直径两倍。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常用装饰构造设计参考尺寸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签字

附录1 常用装饰构造设计参考尺寸

1.墙面

(1)踢脚板高:100~150 mm。

(2)墙裙高:800~1500 mm。

(3)挂镜线高:1600~1800 mm(画中心距地面高度)。

2.餐厅

(1)餐桌高:750~790 mm。

(2)餐椅高:420~440 mm。

(3)圆桌直径:二人500 mm;三人800 mm;四人900 mm;五人1100 mm;六人1100~1250 mm;八人1300 mm;十人1500 mm;十二人1800 mm。

(4)方餐桌尺寸:二人700 mm×850 mm;四人1350 mm×850 mm;八人2250 mm×850 mm。

(5)餐桌转盘直径:700~800 mm。

(6)餐桌间距:(其中座椅占500 mm)应大于500 mm。

(7)主通道宽:1200~1300 mm。

(8)内部工作道宽:600~900 mm。

(9)酒吧台:高900~1050 mm;宽500 mm。

(10)酒吧凳高:600~750 mm。

3.商场营业厅

(1)单边双人走道宽:1600 mm。

(2)双边双人走道宽:2000 mm。

(3)双边三人走道宽:2300 mm。

(4)双边四人走道宽:3000 mm。

(5)营业员柜台走道宽:800 mm。

(6)营业员货柜台:厚600 mm;高800~1000 mm。

(7)单头背立货架:厚300~500 mm;高1800~2300 mm。

(8)双头背立货架:厚600~800 mm;高1800~2300 mm。

(9)小商品橱窗:厚500~800 mm;高400~1200 mm。

(10)陈列地台高:400~800 mm。

(11)敞开式货架:400~600 mm。

(12)放射式售货架:直径2000 mm。

(13)收款台:长1600 mm;宽600 mm。

4.饭店客房

(1)标准面积:大25m2;中16~18m2;小16m2

(2)床:高400~450 mm;床屏高850~950 mm。

(3)床头柜:高500~700 mm;宽500~800 mm。

(4)写字台:长1100~1500 mm;宽450~600 mm;高700~750 mm。

(5)行李台:长910~1070 mm;宽500 mm;高400 mm。

(6)衣柜:宽800~1200 mm;高1600~2000 mm;深500 mm。

(7)沙发:宽600~800 mm;高350~400 mm;靠背高1000 mm。

(8)衣架高:1700~1900 mm。

5.卫生间

(1)卫生间面积:3~5m2

(2)浴缸长度:一般有三种1220 mm、1520 mm、1680 mm;宽720 mm;高450 mm。

(3)坐便器:750 mm×350 mm。

(4)冲洗器:690 mm×350 mm。

(5)洗盆:550×410 mm。

(6)淋浴器高:2100 mm。

(7)洗面台:宽550~650 mm;高700~800 mm。

6.会议室

(1)中心会议室客容量:会议桌边长600 mm。

(2)环式高级会议室客容量:环形内线长700~1000 mm。

(3)环式会议室服务通道宽:600~800 mm。

7.交通空间

(1)楼梯间休息平台净空:等于或大于2100 mm。

(2)楼梯跑道净空:等于或大于2300 mm。

(3)客房走廊高:等于或大于2400 mm。

(4)两侧设座的综合式走廊宽度等于或大于2500 mm。

(5)楼梯扶手高:850~1100 mm。

(6)门的常用尺寸:宽850~1000 mm。

(7)窗的常用尺寸:宽400~1800 mm(不包括组合式窗子)。

(8)窗台高;800~1200 mm。

8.灯具

(1)大吊灯最小高度:2400 mm。

(2)壁灯高:1500~1800 mm。

(3)反光灯槽最小直径:等于或大于灯管直径两倍。

(4)壁式床头灯高:1200~1400 mm。

(5)照明开关高:1000 mm。

9.办公家具

(1)办公桌:长1200~1600 mm;宽650~760 mm;高700~750 mm。

(2)办公椅:高400~450 mm;长×宽450 mm×450 mm。

(3)沙发:宽600~800 mm;高350~400 mm;靠背:1000 mm。

(4)茶几:前置型900 mm×400 mm×400 mm(高);中心型900 mm×900 mm×400 mm、700 mm×700 mm×400 mm;左右型600 mm×400 mm×400 mm。

(5)书柜:高1800 mm;宽1200~1500 mm;深450~500 mm。

(6)书架:高1800 mm;宽1000~1300 mm;深350~450 mm。

附录2 常用建筑与装饰构造材料图例[摘自《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

附表1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表

续表

附录3 常用建筑与装饰构造及配件图例[摘自《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

附表2 常用构造及配件图例表

续表一

续表二

续表三

附录4 建筑与装饰建筑施工图中常用符号

附图1 详图索引

附图2 用于详图剖面的索引符号

附图3 标高符号

附图4 总平面室外地坪标高符号

附图5 建筑标高的指向

附图6 同一位置注写多个标高数字

附图7 引出线

附图8 共用引出线图

附图9 多层构造引出线

附表3 常用图线的线型、线宽及用途表

附图10 对称符号图

附图11 连接符号

附图12 指北针

附录5 建筑与装饰建筑施工图中常用图线的线型、线宽及用途

附录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部分摘录

施工图设计

4.1 一般要求

4.1.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以及图纸总封面

(2)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

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

(3)项目的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编制年月(即出图年、月)。

4.2 总平面(www.xing528.com)

4.2.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

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书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此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

4.2.4 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的位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值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9)注明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补充图例等。

4.2.5 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平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

(8)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9)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等。

4.2.6 土方图(略)

4.2.7 管道综合图(略)

4.2.8 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

(1)绘出总平面布置。

(2)绿地(含水面)、人行步道及硬质铺地的定位。

(3)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详图索引。

(4)指北针。

(5)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等。

4.2.9 详图

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等详图。

4.2.10 设计图纸的增减

(1)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3)土方图和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4)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及建筑小品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

4.2.11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

设计依据、简图、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及成果资料均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4.3 建筑

4.3.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3.2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4.3.3 施工图设计说明

(1)本子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性文件、批文和相关规范。

(2)项目概况。

内容一般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阳台建筑面积。房间的使用面积可在平面图中标注)、旅馆的客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车库的停车泊位数等。

(3)设计标高。

本子项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①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

②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在表上填写相应的做法或代号;较复杂或较高级的民用建筑应另行委托室内装修设计;凡属二次装修的部分可不列装修做法表和进行室内施工图设计,但对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附表4)。

附表4 部位室内装修做法表

(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

(6)门窗表(附表5)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附表5 门窗表

(7)幕墙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包括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的性能及制作要求、平面图、预埋件安装图等以及防火、安全、隔声构造。

(8)电梯(自动扶梯)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

(9)墙体及楼板预留孔洞需封堵时的封堵方式说明。

(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3.4 设计图纸

(1)平面图。

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和编号;

②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③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宽、深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

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⑤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⑥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⑦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⑧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⑨车库的停车位和通行路线

⑩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

⑪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⑫剖切线位置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或需要剖切的平面位置);

⑬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⑭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⑮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⑯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及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⑰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⑱可自由分割的大开间建筑平面宜绘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其分割方案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分隔示例平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⑲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⑳图纸名称、比例;

img图纸的省略:如为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2)立面图

①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②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搁板、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或女儿墙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

③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④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⑤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⑥图纸名称、比例;

⑦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3)剖面图。

①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

②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③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④高度尺寸。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总高度;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⑤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⑥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⑦图纸名称、比例。

(4)详图。

①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较大的构造详图;

②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

③特殊的或非标准门、窗、幕墙等应有构造详图。如属另行委托设计加工者,要绘制立面分格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预埋件、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

④其他凡在平、立、剖面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代或交代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5)对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并索引新建筑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4.3.5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

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热工、视线、防护、防水、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计算书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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