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槽(坑)开挖
1.开挖前的准备
基槽(坑)开挖前,必须把所有的垃圾、树根、废弃的管道、线路清除干净。
在文物保护区内建房时,必须经文物管理部门经过文物勘探后进行。
当采用机械作业时,必须有临时的机械通道。
地下水位比较低的地区,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后再开挖。
2.人工开挖
人工开挖基槽(坑)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m;挖土面较大时,每人工作面不应小于6m2。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向挖土。
开挖时应沿白灰线进行,并将白灰线的边沿挖除,保证槽宽或坑宽。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按土质和槽深放坡,如采取不放坡开挖时,应设临时支护,保证基槽的边壁土不向下坠落伤人。开挖基槽放坡如图3-16所示。
如果所在地区的地下水位较浅,而在水位以下挖土时,应在基槽或基坑两侧挖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至槽、坑以下500mm,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施工完成。
开挖的过程中,不得将土堆压在定位木楔和龙门桩上。
图3-16 基槽的放坡
3.机械开挖
机械开挖基槽前,要控制好开挖的深度,并要有控制措施。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挖掘,不论任何情况,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 挖掘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
遇到七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天气时,要停止各种挖方作业的施工,并将臂杆降至30°~45°。
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地下水位降低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随时观察周围的环境变化。
当开挖中发现有古墓、枯井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开挖。探明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土方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基土的扰动,并要预留一定的厚度,然后用人工挖除。当使用推土机或挖土机时,应保留200mm,反铲机械挖土的,应保留300mm。
不论是人工开挖还是机械开挖,均要注意:为了方便在基槽内施工,开挖基槽时,每边应比设计的槽宽多开挖300mm,以作为施工空间。
4.槽深、槽宽的控制
当基坑、基槽开挖结束后,应按下面的方法对基坑、基槽的深度和宽度进行检查:
对坑底、槽底标高检查时,可采用标杆法或测水平桩法。(www.xing528.com)
(1)采用标杆法时,利用两端龙门板拉直线,按龙门板顶面与槽底设计标高差,在标杆上画一道横线标记。检查时,将标杆上的横线与所拉的小线相比较,横线与小线齐平时说明坑底或槽底标高符合要求,否则为不符合要求,如图3-17所示。
(2)测水平桩法是基坑或基槽快挖到设计标高时,用水准仪在坑壁或槽壁上每隔4m左右设一水平桩,为便于计算,水平桩的上皮至坑底或槽底设计标高应为一个整数,必要时,也可沿水平桩上皮拉一根小线,作为挖方时标高的控制依据,如图3-18所示。
图3-17 槽底标高检查法
图3-18 测桩法检查槽底标高
(3)对槽底宽度检查时,先利用轴线钉拉直线,然后用线坠将轴线引测到槽底,再根据轴线检查两侧挖方宽度,如图3-19所示。
图3-19 槽底宽度的检验
5.开挖基槽的尺寸要求
开挖基槽、基坑的允许偏差或允许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标高:-50mm,可用水准仪或尺量。
长度、宽度(由中心线向两边量):+200mm、-50mm,采用钢卷尺量测。
(二)基土钎探
钎探在农村建筑施工中常常误做,因此,建房后容易出现墙体开裂等现象。所以,基础开挖结束后,应对基土进行钎探,其目的就是通过钢钎打入地基一定深度的击打次数,判断地基持力土质是否分布均匀及满足设计要求。
1.钢钎
所用钢钎可自制,钢钎应选用直径22~25mm的圆钢,锥角60°,长度1.5~2.0m/根。
2.探孔排列
基土已挖至设计基坑或基槽底标高,土层符合要求,表面平整,轴线及坑、槽宽度长度均符合要求。探孔位的平面布置,如无特殊规定,可按表3-2的规定执行。
表3-2 探孔排列及要求
确定钎探点布置及顺序编号,标出方向及重要控制轴线,防止错打或漏打。如为独立基础,基础的四个角底必须设钎探孔。
将探杆锥尖对准孔位,用8~12磅铁锤举起500mm高,然后让其自由落下,将探杆竖直打入土层之中。
钎杆每打入土中300mm时记录一次击锤数。钎探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要求时按表3-2规定执行。记录时应用带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锤击数的探孔分记清楚。在探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土质过硬或过软的孔号位置,以便分析处理。
打完的钎孔,如无不良现象,即可进行灌砂处理。灌砂处理时,每灌入300mm深时可用平头钢筋棒捣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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