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企业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1.对新从业人员
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企业级、车站(厂)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1)企业级的培训的内容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的事故案例。
(2)车站(厂)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车站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害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设备设施、工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对于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www.xing528.com)
2.对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以后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岗以后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也需要进行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该进行相应的车站(厂)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脱离原岗位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须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有关的事故案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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