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隋代的兰山
隋初继承了北周的行政管理模式,实行州—郡—县三级管理制度,没有兰山建置。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兰山属沂州琅琊郡,琅琊郡下辖4县:即丘县、费县、武阳县、新泰县,兰山在当时位于即丘县辖区内。开皇三年(583),隋文帝废除了延续近600年的州—郡—县三级管理制度,实行州—县两级管理模式,此制度延续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初,今天的兰山区域在当时亦属沂州即丘县管辖。
开皇三年,琅琊郡被废,保留沂州,沂州下辖4县:即丘县、费县、武阳县、新泰县。开皇十六年(596),从即丘县中分置临沂县,今兰山区域在当时临沂县辖区内。大业初年(605),即丘县并入临沂县。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实行郡—县管理模式,沂州改为琅琊郡,下辖7县:临沂县、费县、颛臾县、新泰县、沂水县、莒县、东安县,今兰山区域在当时临沂县辖区内。
(二)唐代的兰山
唐初继承隋代的州—县两级管理制度,并于贞观元年(627)开始在州上设道,分全国为十道,沂州属于河南道,今兰山区域属于河南道沂州临沂县。(www.xing528.com)
唐武德四年(621),置沂州,管辖临沂、费、颛臾三县,又增设兰山、临沭、昌乐三县。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在临沂境内设立兰山县。关于兰山县的具体位置,众说纷纭。《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三记载:“兰山城,在州西。”[1]清乾隆《沂州府志·山川》记载:“兰山:县南八十里,县以此得名。”《临沂古地名考略》一文在《沂州府志》的记载下补充认为:“今治西南兰山下有村、有屯、有保,皆以兰山名,唐兰山县治,想即在此。”[2]民国《临沂县志》指出兰山县就是汉代的戚县。据王汝涛先生考证,兰山古县城在褚墩镇兰山屯村(今属罗庄区)。[3]通过上述这些观点可知,当时的兰山肯定不是今天兰山所在的位置。唐代兰山县仅存在了两年,武德六年(623),兰山县、临沭县、昌乐县被撤销,其辖区并入临沂县。
天宝元年(742),改沂州为琅琊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沂州,下辖5县:临沂县、费县、沂水县、承县、新泰县,今兰山区域属于当时的临沂县。乾元二年(759),设青密节度使管理沂州、海州等地区。上元二年(761),设淄沂节度使,后废除,今兰山区域归当时的淄青平卢节度使管理。宝应元年(762),今兰山区域又归兖郓节度使管理,不久又回归淄青平卢节度使管理。大历四年(769),朝廷在这里又设置了海、沂、密三州都防御使,后废除。建中三年(782),该地归徐、海、沂、密团练观察使管理,不久又归淄青平卢节度使管理。元和十四年(819),改由沂、海观察使管理,治所在沂州。两年后,观察使升格为节度使,治所从沂州迁到兖州。五代时期的兰山建置和唐代时基本一致。
从上述建置的不断变换可知,唐中后期对兰山这片地区的管理陷入混乱,政府不断地调整管理模式,试图找到有效控制地方的措施,但是从反复废置的过程来看,唐政府的各种尝试均失败了,兰山这片土地上的动乱、起义此起彼伏,这在后文的农民起义中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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