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我国自1993年正式启动“金桥”、“金卡”、“金关”三金工程以来,信息化迅速普及各行各业,形成了各种信息化建设工程,如“金智工程”、“金企工程”、“金税工程”、“金通工程”、“金农工程”、“金图工程”、“金卫工程”、“金档工程”等。
我国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90年代起步,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这一阶段数字博物馆、数字纪念馆的建设尤为突出,从“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上网”发展到“虚拟博物馆”的建设,国家启动了“大学数字博物馆建设工程”、“中国数字博物馆工程”等专项工程,三维影像技术、虚拟现实 (VR) 技术、照片缝合系统、超高精密扫描系统等技术广泛地应用于数字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现已建成开通“北京中医药数字博物馆”、“中国北京故宫数字博物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数字博物馆”、“蒲松龄纪念馆”等一系列特色数字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遗产的信息化,特别是数字博物馆技术的日益成熟,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2002年5月,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召开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座谈会,决定正式启动“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手段受到广泛关注。随着工程的实施,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研究开始起步,最初由全国各地致力于民俗研究、文化遗产研究的民间团体和组织发起。从2002年开始至2006年年底,我国已举办三届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讨会,加深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的认识和重视。2005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12月又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设定为中国“文化遗产日”,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最初的以民间社团组织为主转变为政府领导与民间力量相结合的全面保护,也拉开了我国以国家行政手段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序幕。党和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团体的研究,共同推进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的发展,不仅体现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数字化信息化技术。
8.1.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通过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建设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软件研发与使用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情况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调查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可以总结如下: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建设初具规模
网站是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现状的重要窗口之一。《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也指出“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识”。截至目前,我国国家一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网站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前者是2006年6月由文化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公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网站,旨在利用现代化网络平台推广传播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相关知识与信息,充分利用全社会的学术、经济、舆论资源,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以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健康开展。后者是由搜狐文化与福客网共同打造的民俗文化品牌,菜单目录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民俗驿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MP3下载”、“图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渊源”、“专栏”、“关注”、“论坛”九个板块。此外,还有用于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综合性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网上展馆。我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自2006年起也纷纷建立,目前已有浙江、河北、云南、新疆、山西、江苏、福建、湖南等省自治区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由深圳、广州、中山、苏州、宁波等城市率先建成开通,安溪县和潮安县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现已开通。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统计详见前文表1—4。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还有以民族为单位建立的民族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如“2008年5月的汶川大地震,对中国羌族聚集区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对灾区羌族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古老文明造成了巨大破坏。按照政府要求在抗震救灾中注意抢救保护羌族文化遗产的指示,中国艺术研究院创建并发布了‘羌族文化数字博物馆’”。[1]除专门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的网站以外,还有一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全国性的文化遗产网站,如中国文化遗产网、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网、中国自然遗产保护文化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遗产保护与保存数据库网等。总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的建设从国家到省再至市县,形成了层次完整的网站体系,既体现出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性划分的特征,又兼顾了分布于不同地区的同一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性。
(2)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专用软件投入使用
按照国家文化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国在2005年开始了覆盖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编撰出版了《普查工作手册》,作为全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指导文件。由于我国地域广、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璀璨丰富、数量庞大,文化部提出由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中心组织研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管理系统软件 (单机版)”,以配合和辅助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开展。据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中心主任王路介绍: “普查软件的研发设计是建立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统一规划的基础之上,是一款单机版软件,专门为方便普查组深入基层调查使用。软件中不仅包含了全国省、市、自治区,地市和区县的地区编码、项目一级分类、二级分类编码,而且还将《普查工作手册》中专家对普查工作的要求表格化,不仅规范了普查数据、方便了普查记录操作,同时也便于各个地区乃至全国的数据存储、查询和数据分析等工作。”该普查软件一经研发成功便提供给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试用,并结合各地普查工作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数次升级和修正,例如,在普查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又研发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软件(服务器版)”,在功能上除“普查管理”外,还新增了“申报管理”、“资源管理”、“综合查询”等功能模块。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管理软件在各地的推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前期收集工作有序、系统开展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性。
随着推广版普查软件的普及,有些省结合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及类型特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开始自主开发本省范围内专用的普查软件。例如,山西省为加快形成五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实现对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层次、多方位、全方面的保护,“已绘制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开发出了普查软件”。[2]浙江省文化厅制定的《2007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安排》中也指出,要扎实完成民间艺术普查任务,研究开发切合基层需要的数据库软件。(www.xing528.com)
(3)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渐成体系
数据库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坚实后盾,在整个信息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附件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第七条指出: “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随后,文化部提出建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电子管理系统的要求并交付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情况调研及分析的基础上,建设和规划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2008年11月,为全面普及数据库知识、提高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收集和数据建设水平,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培训班”在湖北宜昌举行。这些有力的举措都是在近几年我国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背景下开展的,奠定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的高起点。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结构建设与规划已初步完成,“数据库总体框架设有普查管理、名录申报管理、传承人管理、系统管理、资源管理、综合查询、系统帮助等独立的功能模块,并且在数据库建成之后,也可以根据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随时制作并添加新的功能模块,数据库整体功能也可以随着各独立工作模块的设计制作完成而扩展,且不影响工作的连续性,体现出数据库架构的可拓展性”。[3]此外,数据库系统的设计分别划分国家、省、地区/市、县四级组建,符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四级管理体制的架构,建成后通过网络联机合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管理系统。联机数据管理系统可以按照行政规划进行选择性的数据传输与交互,实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还可以进行数据联机分析、全局联机检索及容灾备份,即如果某个节点系统数据发生故障,可以由上或下级节点进行推送恢复。该数据库技术设计也有诸多创新之处,例如: 基于主流技术的J2EE三层架构,使整个系统易于扩展和移植。服务器硬件设备可以随着信息处理和存储工作量的增长而增加。为确保系统的安全和规范运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及运行保障体系也在系统的设计之中。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名录数据库为例,该库收录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全部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名录申报指南,向利用者提供申报地区或单位 (35个) 和遗产类别 (10个) 两种检索途径。由福客技术支持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系统,也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名录检索。
从中国艺术研究院初步完成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结构建设与规划来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的结构、系统、技术等都运用了目前较先进的数据库理念和技术。除国家级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系统以外,各地方也根据本区域的特点研发建设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系统。例如,山西已建成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该数据库管理系统包括项目申报子系统、普查管理子系统、专家评审子系统、传承人信息系统、保护金管理系统、保护单位项目管理系统; 湖北省宜昌市也积极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等。
早在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便主持立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资料库,该资料库所收藏的资料包括口承资料 (口承史诗、叙事诗、歌谣、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 和书面资料 (古代文献和现代少数民族作家作品及手稿) 两类,以数码技术等现代手段加以保存。目前已入库有关少数民族文学的古代文献316册、口承文本62册、录像带2400分钟、光盘5920分钟,录音带5.9万分钟。目前,资料的输入、检索、借阅也基本实现了电脑系统管理。这其实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数据库,更多的是一种具备数据库思想的实体档案保管模式。如若进一步地将他们全部进行数字化,构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网络,采用数据库技术进行管理,则将是一个十分实用和有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
2006年,由河南省民协和教育部重点社科基地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联合打造的“中原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对河南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成果进行分类、盘点、梳理、整合,形成电子文本,实现河南民间文化资源的社会共享,将在3至5年内对全省范围内的民间文化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记录、整理、分类并形成多媒体数字化文本。[4]有理由相信,这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现在及以后在保存和管理上的一个重要方向。
此外,早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已经启动。以文字或者声像形式记录的资料受传播方式所限,使用时只能到图书馆或资料室查找,或者获得所需的拷贝资料等,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利用数据库、数据压缩、高速扫描仪等技术手段对这些不同载体类型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形式的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数字化网络建成后,利用者可通过网络访问档案信息库的资源,除非情况特殊,否则不需要原件。这样不仅可提高档案的利用率,而且可以避免原载体档案因频繁使用带来的损害,从一定程度上延长了档案原件,特别是纸质档案的使用寿命。
[1] 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数字化应用[EB/OL]. [2009-09-22.]http: //www.zgysyjy.org.cn/newart/neiyongye.jsp? class_ id=2510.
[2] 李晓林.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层层推进,渐成体系[N]. 中国文化报,2006-06-15 (004).
[3] 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数字化应用[EB/OL]. [2009-09-22]. http: //www.zgysyjy.org.cn/newart/neiyongye. jsp? class_ id=2510.
[4] 转引自: 中国文化遗产网络: 河南启动中原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EB/OL]. [2011-02-01]. http: //www.cch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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