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特里·库克在总结加拿大档案鉴定工作原则中所说的:“没有完善的理论以及清晰的价值概念理解,(鉴定工作者) 是不可能持久稳定地实施 (某一) 鉴定策略方法,鉴定的结果也将很难得到公众的认可。”[1]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策略和鉴定方法制定和实施之前,必须首先给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理论以及清晰的价值概念理解。
鉴定理论基于一定的价值概念,价值概念构成了鉴定理论的基础,鉴定理论处理的实质问题是如何构建档案价值大小与档案各类要素之间的关系。本报告首先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概念及其特征,然后论述如何进行价值鉴定,也就是如何建立价值大小与档案相关要素之间的关系,本部分的最后将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原则进行介绍。
5.3.1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的价值概念
在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的价值概念之前,首先引入下文所基于的两个基本观点: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仅仅作为一个项目或者事件而进行档案的收集管理,而应该将其作为某地某时间段的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来源于其所反映的社会活动的价值,社会价值是档案价值的基础。
第一个观点旨在强调档案所记录的信息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存在,正如电子文件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数字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所记录的内容依赖于一定的文化环境,原生环境的丢失将会造成档案记录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真,与文书档案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所依赖的文化环境往往是濒危甚至是已经消亡的。
第二个观点实际上是“新鉴定观”的核心观点。本书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时,借鉴新鉴定观的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在于其所反映的社会价值的大小,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价值”的理解从来没有定论,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立场为了不同的目的,对它的理解有所不同。
5.3.1.1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根源和体现
鉴定理论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认识档案的价值以及如何评价档案的价值。档案最重要的价值首先来源于其作为历史记忆存在的实证价值,其次是作为情报资源的存在。档案的情报价值大小较易分辨,而且,严格说来情报价值的判定并不属于经典档案学的话题。档案作为历史记忆的重塑者,其价值就不那么容易区分大小了,人们只能通过分析档案的历史职能以及档案的各种特征来间接鉴别档案价值,至于如何建立这种联系,将在后文中谈到。
尽管本章强调档案价值的根源在于其能够重建历史记忆,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应用历史记忆这一颇为玄虚的概念,档案因其能够重建历史记忆而具有更多的功能,如提供历史活动的证据、提供历史研究的资料、保障人权、服务公众利益、提供情报资料等。但是并非所有档案在所有场合所有时间段都有这些功用。档案能够重构历史记忆,这一功能在不同场合可以得到不同的应用,从而表现出不同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作为档案的一种,价值根源同样来源于其能够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的历史记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状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状况等。这一基础的功能在不同场合又能得到不同的应用,从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表现出不同的价值。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重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面貌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环境中往往出现濒危情形,通过档案的记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历史面貌,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绝大多数档案都是面向公众开放的或者准备向公众开放的,档案本身也构成了内涵丰富的信息资源,另外,档案馆网也构成了良好的传播媒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积累和利用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保护。
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可以监督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档案具有原始性,是对历史活动的真实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记录,可以监督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开展,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可以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可以用于积累保护活动的经验,从而达到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目的。
……
正如前文所说,档案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段因其基本功能的发挥可以表现出不同的效用。我们不可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功效全部列出。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面对不同的用户,档案有着不同的价值体现。
5.3.1.2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价值来源的深入审视
档案某种程度是对历史的重塑,“档案使得某些被记住,而某些被遗忘”。[2]档案是历史记忆的记录者,是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中形成的,例如一定的语言环境、一定的习俗、一定的社会制度,即使这些语境因素在不断改变,也可以通过各种媒介得到还原。档案的背后,是一定的社会语境,公众接受档案中传达的信息,同时也默认了语境的存在。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并非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的事物本身所存在的语境已经消失或者濒临消失,因此语境的缺失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所承担的历史记忆构建的任务更为繁重。
经典档案鉴定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对机构或者个人历史记忆的保存,相比社会记忆而言,记录的信息只能构成社会记忆的一个点,由于档案工作覆盖面非常广,众多的档案也能够较好地构建起整个社会的历史记忆。如果说机构或者个人档案只需要记录社会记忆的一个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则需要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理想的情况下应该记录某个族群记忆的整体情况,至少是对族群记忆的一个面进行记录。
为了更好地说明经典档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保存历史记忆方面的不同,课题组使用了三维图加以详细说明,见图5—2、5—3。
5—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文化空间覆盖示意图
我们将历史记忆空间表示为三个维度的集合: 时间维度、空间维度、语境维度,三者构成了历史记忆的基本空间。图5—3表示经典意义的档案所承载的历史记忆范围,其中的历史记忆空间有多个点填充,每个点代表一个机构或者个人的档案记录,多个点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历史记忆。图5—2表示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这一空间所需要记录的内容范围,它需要记录的是历史记忆空间的一个切面。当然,理想的情况是,尽可能的保存其多个切面。
从图中可以直观地看出,在同样维度的历史记忆空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传统意义的档案所承担的任务是不一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需要记录的往往是族群记忆的一个面,而经典意义的档案则通过多个机构的合作,共同构建了社会的历史记忆。当然,图5—2、5—3只是简单的概念图,实际上,右边图形中一个点所包含的信息量都可能远远大于左图中的一个切面所包含的信息量; 此外,限于各种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很难达到记录族群记忆一个切面的效果的,更不用说记录族群历史记忆的全貌。
图5—3 传统档案文化空间覆盖示意图
5.3.1.3 效益原则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价值
前文中对档案价值的分析是在不考虑效益原则的情况下进行的,讨论的是理想情况下的档案价值实现。显然,这种认识方法与实践工作是不符合实际的。
鉴定是一项追求效益的活动,从档案鉴定工作开始之初就是如此。如果仅仅是考虑历史记忆功能的实现,鉴定工作会简单很多,甚至于不需要档案工作人员的参与,这正是詹金逊主义提出的根据之一。鉴定的目的是以可接受的代价实现最多的档案价值,鉴定工作中必须考虑档案保管的效益。
依据档案学基础理论,只要是具有原始记录性的文件 (记录)就可以被认定为档案。但是对于鉴定理论而言,具有档案价值的文件并不一定具有保存的价值,或者说保存它的代价要高于保存所带来的效益。这里的代价包括保存所带来的人力财力支出、文件数量增大造成的文件查找利用上的困难。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衡量档案的保存价值呢?
档案的形成是为了能够在未来的某段时间内重塑历史记忆,无论这种历史记忆的重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或者是保存社会的文化财富,抑或是提供科研资料。公众往往不会过多地关心档案。对于有些人而言,“档案是政府的又一种浪费金钱的行为”。公众关心的是档案所重构的历史记忆,绝大多数的时候,公众都没有认识到档案的存在,档案对于公众都是透明的。档案就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公众和历史记忆,对于公众而言,档案本身的价值往往被忽视了,公众重视的档案价值来源于所连接 (重构) 的历史记忆。历史记忆价值越大,档案的价值也就越大,反之价值越小。类似的说法来自于布姆斯: “档案价值的基础是其所反映的社会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真实记录,承担了重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历史记忆的责任,按照上文的观点,可以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来源于其所反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价值。更为理论化的说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来源于其所反映的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是经典档案理论的研究者们讨论的一个热点,什么是“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的大小如何判断,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因不同的目的会有不同的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所反映的社会价值是什么呢,其价值大小又如何判读? 下一节将会讨论这个问题。
5.3.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的价值鉴定
价值鉴定解决的是如何测度档案价值的问题。档案鉴定的对象是档案,档案自身及相关的各类要素都构成了鉴定时考虑的指标,理论上,所有的档案相关因素都能够成为鉴定的指标因素,价值鉴定的实质是建立档案价值测度与鉴定指标之间的函数关系。
5.3.2.1 经典档案鉴定理论的观点
档案的价值大小只有在档案发挥作用时才能得到体现,遗憾的是,人们无法预测未来,因此也就无法直接判断档案的价值大小,档案鉴定必须将对档案价值的鉴定转化为对可测度因素的测度。
迈斯奈尔鉴定理论通过文件的职能分析和来源分析判定文件价值,实际上是将档案价值鉴定的工作转化为考察文件来源以及在政府职能活动中的价值。“职能鉴定理论”则认为档案的价值与文件来源部门的职能重要性间存在着正比的关系。詹金逊出于保全档案历史记忆价值的考虑,认为鉴定应该由形成人员承担,实际上是将难题转交给了管理人员 (尤其是行政官员)。布姆斯等提出了对档案价值的新的理解,认为档案的价值是对社会价值的反映,但社会价值是什么,布姆斯等人却没有给出很好的答案,布姆斯在鉴定方法上仍然属于“职能鉴定理论”的范畴。库克等人发展了布姆斯的理论,通过改进的职能分析方法鉴别档案价值。(www.xing528.com)
尽管在理论上几乎所有的档案相关因素都可以用于档案价值大小的测度,然而,并不是每一种因素都具有实用价值。经典档案鉴定理论较为重视的测度标准有档案的来源、职能、内容、年龄、完整性、档案/文件的运转流程等少数因素。
5.3.2.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模块的档案价值鉴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模块中,档案多属于文书类档案,这部分档案的鉴定相对容易,有较多类似工作的经验可以借鉴。尽管如此,成熟的鉴定方案实施依然需要严谨的鉴定理论的指导。
档案价值判断的实质是将对抽象而又难以衡量的档案价值的测度转化为对档案相关要素的测度。既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来源于其所反映的社会价值,基于此认识进而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 价值判断的关键就在于建立社会价值与档案相关要素之间的联系,从而将对社会价值的测度转化为对档案相关要素的测度。
遗憾的是,社会价值具体是什么? 如何建立社会价值与档案相关要素之间的联系? 同样是没有人能够给出解答的问题。尽管这些问题难以回答,档案工作者却能够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分析以及已有经验的应用,尽可能地使得鉴定结果对社会价值有着较好的反映。
按照宏观鉴定理论的观点,面对大量的多样化的档案文件,档案的鉴定不应单纯着眼于档案本身,在档案数量急剧上升的今天,这样做既不现实,也不科学。档案鉴定应该深入考察档案的背景。档案是社会活动的反映,将档案鉴定提升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环境之下。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档案而言,鉴定需要考虑档案所反映的活动的社会意义,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社会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产生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开展,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开展主要是由政府或者政府资助的机构开展的。因此,活动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公共机构、机构职能活动、公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就是三者互动的结果。公民将权力赋予机构,机构行使职能,而职能的行使既反映了公民的意志,同时又在与公民的互动中实现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档案记录了这一过程,其所反映的社会意义正在这三者之间的互动中得到体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归根结底是由公民意志决定的,公民的意志在政府机构的活动中得到体现。当然,得出这一结论的前提是,政府的活动确乎是公民意志的体现。正因为公民意志与政府机构活动的关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时,就可以通过考察政府机构活动的重要性及其社会意义,来确定其所产生档案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鉴定的依据是机构活动或者职能的重要性,而非机构的重要性。某些机构虽然地位重要,其产生的文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关系不大的也不应该得到归档,起码不应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档案归档。机构的职能行使会通过机构上级间的任务协调以及同级机构间的合作完成,机构的运作也必然牵涉一定的文件运转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也需要考虑到职能划分的因素,以及文件流转体系的效用。
通过对职能/活动以及文件流转过程的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档案鉴定者可以在宏观上对文件 (档案) 的重要性进行把握,大量文件在进一步鉴定 (微观鉴定) 之前就可以得到排除,直接被抛弃,而保留那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相关文件。宏观鉴定完成以后,接下来的工作是对档案进行微观鉴定,依据文件(档案) 的内容、时间、载体质量等进行文件级的鉴定。实际上,如果文件流转过程比较完善,微观鉴定都可以不需要,毕竟,仅仅考虑历史记忆的重构,最好的鉴定就是不鉴定。
5.3.2.3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模块的档案价值判断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模块的档案来源广泛、内容多样,较之一般的公共档案,价值判断较为困难。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来源于其所反映的社会价值,如何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模块的档案所反映的社会价值,如何进行度量,是本报告所要解决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模块主要由项目模块档案、历史模块档案和部分的传承人模块档案构成,记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状况。这些档案 (文件) 有些是在历史上已经形成,有些则是由当代人制作,交付档案馆以待归档保存。无论是历史上已经形成,抑或是由当代人制作,作为档案,都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记录。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所反映的社会价值,必须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历史和现在、地方和全局四个层面,在这四个层面,通过文化形式与公众的互动体现出价值。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在历史上存在,在某段时间对当时的公众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当然,这种影响也有可能持续到今天,例如昆曲在现在也受到一些人的欢迎;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地域性,往往是对某个区域的人群有着较大的影响,而对其他区域则意义较小; 再次,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层面也发生着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形成归档必然需要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影响和现实价值,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没有任何现实价值,人们也不会对其开展保护活动,当然,这种现实价值并不是单单指经济价值,还包括文化价值、政治上的价值等。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局层面也发生着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需要通过各方合作实现。
历史和现在、地方和全局,四个层面的存在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多个主体的互动,包括: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过去的公众、现在的社会公众、地方的社会公众、全局 (国家或者国际) 的社会公众。通过分析这五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发生的互动,有助于档案工作者构建更能准确反映社会价值的档案馆藏。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传承过程中,在不同的时间段对当时的公众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公众对其的接受、批判、宣传、改进等又作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现代社会具有一定的价值,这些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体现,公众对其的接受程度如何,在哪些方面予以接受,又是如何应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构成了现代公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既需要考虑地域性,又需要将其作为人类的共同文化财富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原生地域的影响如何,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接受程度如何,如何得到接受,这些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主体的互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也在其中得到体现。通过准确而详细的信息记录,档案可以尽可能准确而充分地反映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的社会价值。
基于这样的思想,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模块的档案鉴定人员就可以将眼光着眼于那些准确细致的记录和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价值的档案,在鉴定之初就可以将鉴定的范围限定于某个较小但是有价值的区域,而排除大量价值不大的档案。同时,档案鉴定人员也可以发现某些重要档案记录的缺失,从而要求进一步的补全档案,当然,这就不是单纯的鉴定工作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鉴定由于社会主体的多样性以及鉴定工作的复杂性,要求档案鉴定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历史有深入的了解。只有在深入审视相关主体的背景、互动之后,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模块的档案开展鉴定工作。
5.3.3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的原则
原则更多的属于策略的层次,但有时也会归入到理论层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的原则,从理论和策略的层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予以指导。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的原则,即根据历史情形和现实状况,从国家和人民的整理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效益的观点,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工作。
(1) 全面性原则
全面的含义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要全面地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文件 (档案) 的各个方面的特征,综合判断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 二是全面地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间联系,将档案间联系与档案所反映的社会活动之间的联系纳入鉴定的考虑因素,综合判断档案价值; 三是全面考察社会的档案利用需求,满足用户的各方面的档案利用需求,满足各个阶层对档案的利用需求; 四是全面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档案价值以及其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往往有着多种价值,这些价值都需要在鉴定的过程中加以考虑。
(2) 历史性原则
历史性原则要求将档案置于其历史环境中加以考察,档案反映了社会活动的原貌,脱离档案形成的历史环境,鉴定人员难以正确把握档案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中形成,档案鉴定人员必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原生历史环境有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
(3) 发展性原则
社会在不断发展,鉴定时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档案价值,这就要求档案人员不能仅仅将眼光放在档案的当前利用价值,而要积极预测未来的利用需求。某些档案可能现在用处不大,但随着时间推移,也会有着较大的价值,某些事件可能在现在看来没有太大的历史意义,但是在日后会证明其历史价值所在,记录这些事件的档案也需要得到妥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今天的利用,更多的是为了记录历史,为后人提供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忆以及保护活动的经验教训,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需要应用发展的观点。
(4) 效益性原则
档案鉴定必须考虑效益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也不能例外,鉴定必须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存的效益。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存的收益远远小于保存付出的代价,自然也就不能保存。任何国家、机构、个人的档案保存能力都是有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需要综合考虑人力、物力等因素,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存具有良好的效益。
(5) 一般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具有一般性的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也因此具有一般性的内容; 但在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也存在着类型多样、性质复杂,规模大小不一的问题,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也具有各自的特殊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实施具体的鉴定方法。在鉴定时必须处理好一般性和特殊性结合的问题,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鉴定工作。
除了以上原则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与其原生的文化环境息息相关,鉴定的时候不能仅仅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而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环境因素考虑进来。例如鉴定地方戏曲档案,可能乍看起来方言档案与戏曲档案关系不大,但是考虑到方言对地方戏曲的重要性,方言档案也应该得到重视。
(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必须由档案机构或者在档案机构的指导下实施,鉴定工作不能抛开档案机构进行。当然,档案机构也应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传承人、原住民等的意见。
(3) 鉴定必须在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进行,鉴定人员如果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了解,鉴定是不可能成功的。鉴定人员应该主动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背景信息。
(4) 鉴定工作应该是主动地、有组织地进行,而不是对档案的被动反应。
(5) 对于鉴定工作者而言,如果没有能力对档案进行科学的鉴定,最好的鉴定方法就是不鉴定。
(6)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鉴定工作者必须非常谨慎的开展鉴定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销毁尤须慎之又慎。
[1] Cook T.Macro-appraisal and functional analysis: documenting governance rather than government[J]. 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chivists,2004(04): 7.
[2] Cook T.Macro-appraisal and functional analysis: documenting governance rather than government[J]. 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chivists,2004(0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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