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目的在于随时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状况并加以记录,辅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更好地开展,传承和发扬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对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发展脉络、进一步传播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意义深远。
2.3.1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含义
目前,学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确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定义,这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本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包括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是一种理念,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它是以档案管理的理论为指导,以档案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模式为参照,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而进行的各种管理活动。狭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过程中,将利用各种途径获得的、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声像等各类载体进行立档保存的管理过程,一般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鉴定、保管、编研、信息化利用等环节。
在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需要在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在管理理念上,需要采取广义的界定,即树立档案意识,通过档案管理方法对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管理,即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管理。在具体行为上,需要采取狭义的界定,通过各种具体环节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科学管理。
2.3.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并及时提供利用是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良好局面。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取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智慧结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人类关注和重视的珍贵文化财富。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因此受到猛烈的冲击,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以民间戏曲为例,根据2004年出版的《中国戏曲志》30部省卷统计,中国各地各民族的大小剧种394个、剧目5318个,但迄今仍活跃在舞台上的,不过数十种而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迫在眉睫,是当代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手段,建立并保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已成为当务之急。
其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也取决于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高度分散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概念和内容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来源广泛,有申报单位形成和搜集到的材料,有保管单位接受和形成的材料,有传承人保存和形成的材料,有查考研究过程中挖掘的历史材料等。这些材料分散保管在不同的部门,由谁来管? 如何管? 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主要由文化部门形成和收集。但是该部门缺乏档案管理方面的经验,没有指定专门的部门或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更没有制定相关规范。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科学管理显得尤为必要。
2.3.3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原则
目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原则的讨论并不多见。王云庆和赵林林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其保护原则》一文中指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建档、真实完整、系统有序、分级保护、优化利用五项主要原则”。[1]孙展红在《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一文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应坚持“依项建档、分级建档和抢救性”原则。[2]
根据我国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突破”的实施原则,[3]我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内容:
(1) 统一领导
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工作不完整、不系统,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建档,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相关资料被分散存放在多个地方,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则因为管理不严而存在着流失现象。为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领导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意识,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重视程度。
(2) 分级管理
由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因此,与之对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也应当采取分级保护原则,其依据主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级别,同时兼顾档案的价值。一方面,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由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或者指定本地档案行政机构进行统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另一方面,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管部门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基本办法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不得各行其是,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3) 依“项”建档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服务的,因此其建档工作应当借鉴现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即以“项”为单位进行保管。具体讲,同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档案不可分割保存,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能相互混淆,应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地和保存地合理确立其档案保管单位。
(4) 依“人”建档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靠一辈一辈的人传承下来的,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为此,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以“项”为单位建档的同时,还应该依“人”建档,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对传承人的基本信息、搜集者信息、作品信息、传承计划等进行搜集和整理。[4]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检索提供新的途径。
2.3.4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特征
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成组织目标的过程。[5]档案管理则是指运用科学原理和方法对档案进行系统收集、分类、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和提供利用的过程,管理性、政治性和服务性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隶属国家、地区、部门和单位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具备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特点,但由于工作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工作格局—— “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牵头下的条块分割”的现实存在,又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具有人为性、动态性、连续性、多维性、丰富性、地域性、分散性等多种特性。
(1) 动态性和实时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与一般档案不同,它不是一经归档保存就不能再任意修改,而是要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追加新的材料和记录,甚至会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泛传播或者不幸失传而发生大的改变。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不断增加而动态发展着的,并且这种动态变化会伴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始末。
(2) 人为性和创作性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最本质的属性,赋予档案浓重的“过去时”色彩,似乎档案就是发生在过去时空的事物,而不是现时形成和制作的。但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概念和内容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中的有些档案是在管理过程中制作而成的,因此其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人为性和创作性,如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存状况的档案和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档案等,它们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也不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始人制作形成的。
(3) 连续性和阶段性
如果说一般的档案是一条“线段”,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则是一条“射线”。普通档案都是对某一个时空点或时空段的记录和反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起源产生到发展演变全过程的记录,它清晰地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文化环境中的差异和变化,既具有明显的不间断性又呈现出阶段性。
(4) 独立性和成套性
在档案分类工作中,通常按照档案的形成者、形成背景等将档案划分成具有有机联系的不同类别。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与文书档案不同,以“项”、“传承人”为单位进行立档,即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都是一个独立的全宗,全宗彼此之间相对独立存在。例如,皮影戏和昆曲,二者创始人、产生的文化背景等都没有明显的联系,是分别作为一个全宗独立立卷的。从这个角度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与人事档案有些类似,一“项”、一“人”一档,自成体系,独立全宗。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具有成套性,例如,关于某“项”、某“人”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或者是某些曲目,都可以归入其中,组成了关于该项目或该项目传承人的演变的完整序列,或一整套档案。
(5) 丰富性和分散性(www.xing528.com)
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不断创造、发展、传承和积淀的成果,其档案记录着各民族、国家、地区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面貌,涵盖了口头表述、表演艺术、民俗活动、传统艺能等多种类型的文化形式,因此其档案管理的内容极其丰富; 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是民间技艺和传统,大量的第一手档案材料流落在民间,损毁、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其档案存在着多头管理、管理散乱等现象。
(6) 地域性和独创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性与文化独创性,记录了一个地区的独特历史、风土人情、民间文化与工艺等带有显著地方特色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真实记录和反映了这些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同样具有鲜明的文化指向性,且不仅反映该地文化活动的真实面貌,还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某一地区或某一群体的文化特征,由此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地域性和独特性。
2.3.5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框架
2.3.5.1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涉及的主要方面
“5W1H”法是对每一项作业都从“目的 (WHY)、对象(WHAT)、地点 (WHERE)、时间 (WHEN)、人员 (WHO)、方法 (HOW)”六个方面提出问题并进行考察。[6]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与一般档案管理相比具有更为复杂的环境和条件,借鉴“5W1H”法进行分析有助于全面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影响因子,从而更好地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5W1H”中,尤其是需要注意WHY、WHAT和WHO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领域中的运用。
(1) 管理目的 (WHY)
即为什么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体系,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更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
(2) 管理客体 (WHAT)
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对象是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对象应包括: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遗存状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志性物质载体和表现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与相关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全景式记录及各类阶段性成果等。[7]
(3) 管理主体 (WHO)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由谁承担和完成,各部分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参与者。虽然,国家制定法规政策中没有明确提出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具体职责,但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的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都需要当地或更高级别的档案馆参与和协助[8]。“以积极的姿态,建立起科学、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体系,是时代赋予档案人的神圣职责与历史使命。”[9]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应该采取什么方法进行管理? 本书认为,建立组织管理体系,由档案行政部门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人员、经费等基本条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纳入档案事业统筹规划;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增添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相关内容,实现依法管理; 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依据我国现行档案规范标准,制定和补充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 加强理论、技术研究,档案工作人员应进行专业的、深入的理论研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可靠的技术保障。
2.3.5.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框架的构成
根据上述“5W1H”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贯穿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全过程、各方面的工作; 是一项由多个部门参与、涉及多个利益主体的工作; 是一项包含对象复杂、内容繁多的工作; 是一项对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因此,其管理框架的构成需要包含多个维度:
(1) 从宏观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体管理、技术支撑等。
(2) 从微观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除了包括普通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基本内容外,还包括建立传承人档案。
(3) 从参与主体上看,档案部门除了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外,还需要协调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单位、保管单位和传承人之间的关系。
(4) 从构成要素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包含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工作场所、工具设备、资金来源、信息渠道、技术手段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框架见图2—1。
图2—1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框架
[1] 王云庆赵林林.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其保护原则[J]. 档案学通讯,2008 (01): 72-74.
[2] 孙展红.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J]. 黑龙江档案,2009 (03):67.
[3]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EB/OL]. [2010-10-21]. http: //www.ihchina.cn/inc/zhanlan/Pzhanlanziyuan.jsp? show_ id=379&class_ id=01_02_02.
[4] 王倩. 档案管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和途径[J]. 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08 (12): 47.
[5] 徐国华,张德,赵平. 管理学[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
[6] 黄文骏.生产问题分析与解决[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71.
[7] 何永斌,陈海玉.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体系建设刍议[J]. 四川档案,2008 (06): 33.
[8] 王云庆,万启存. 守护精神家园——谈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J]. 档案与建设,2007 (02): 15.
[9] 何永斌,陈海玉.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体系建设刍议[J]. 四川档案,2008 (06):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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