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1991年,为适应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经济开发总体规划”对各方面人才的需求,促进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合理流动和竞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经区编委研究,区政府同意,成立了“贵阳市白云区人才交流服务站”。1999年,“贵阳市白云区人才交流服务站”更名为“贵阳市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2012年根据《关于规范贵阳市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机构编制文件事项的通知》(白编办字〔2012〕41号)文件,将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编制规范为事业编制2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正股级)。其基本职能是:开展各类人才交流服务,组织人才交流洽谈;办理各类人才流动手续;转递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保管流动人才档案;收集、整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审核上报工作;研究拟定白云区人才市场发展规划等。
二、人才引进
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成立以来,大力开展“引才引智”工程,为吸引、用好人才,坚持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通过采取直接考核聘用(绿色通道)、赴外引才、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等方式吸纳人才,积极发展IT产业、铝及铝加工、新材料、食品医药等四大支柱和优势产业,引进了一大批科技人才流入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增强了全区经济发展后劲。
同时,白云区积极参与到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引才引智活动,主动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搭建交流平台,拓宽各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在2013年举办的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白云区推荐来访登记的高层次人才191人,其中教育140人,卫生7人,土储中心17人,企业27人;2014年3月在贵阳国际人才城举办的第二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计划需求高层次人才20人,其中事业单位19人、企业单位1人。人博会上推荐来访登记人数96人。根据事业单位推荐登记情况,制定《白云区201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待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2014年9月,又进行一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需求采集,需求20人,其中卫生11人,社区2人,统计3人,农业1人,乡(镇)3人。2015年3月在第三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白云区人才需求14个岗位共计24人,其中全职引进方式需求7人,柔性引进方式需求17人。纳入人博会12个岗位22人,在人博会期间,接待人才数量79人,洽谈人才数量35人,达成意向人数35人,签订意向性协议人数35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9人,副高职称15人,正高职称5人。对接洽谈主要涉及医药卫生、铝业、电子和新材料等领域。
三、人才交流管理
(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
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自1991年成立起即开展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业务,截至2015年,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流动人才档案539份。(www.xing528.com)
(二)人才资助奖励
2004年6月,白云区为进一步提高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开发工作力度,鼓励广大在职人员不断加强学习,营造育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印发《中共白云区委、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白党发〔2004〕29号),其中推行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制度及在职人员进修学习奖励制度。
2010年10月,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印发〈白云区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学历学位、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及技师以上技工等级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白组通字〔2010〕90号)。针对白云区属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区属医疗卫生系统)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国家部委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技师及以上资格的在职人员,出台了相关的资助奖励政策。
2013年4月,区委区政府印发《白云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学位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及技师以上技工等级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白党办发〔2013〕20号),在白组通字〔2010〕90号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区属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区属医疗卫生系统)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职人员的奖励额度及资助比例做了相应调整。
2014年6月,白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白云区区属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以上学位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白人才办通〔2014〕3号)再次调整奖励资助的范围,除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及区属企业中(含在白云区注册并交纳税款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攻读博士学位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外,不再进行其他资助奖励。
截至2015年底,区人才交流中心共审核区属企事业单位25人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资助奖励的材料,13人获职业资格资助奖励的材料,40人取得高级职称资助奖励的材料,10人获技师资格资助奖励的材料,兑现奖励金额共计5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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