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白云区按照国家、省有关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开展达标单位、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3年提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基层自治组织完善率指标概念,白云区基层自治组织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截至2015年,白云区“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即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谐社区建设四个指标全部达标。
一、“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
2007年3月,白云区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出台《白云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白云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选取艳山红镇程关村、都拉布依族乡黑石头村的农村社区作为试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加强2个试点村的硬件设施,建立的综合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均在1200平方米以上,设有党员活动室、村民议事办公室、村级组织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档案室、警务室、文化活动室、医疗服务站、图书阅览室,有电脑、远程教育配置,村内的健身活动广场达3000平方米,有初步配套的健身器材。同时,认真抓好试点村养老、医疗、卫生等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完善服务功能。程关村推进老年人福利服务和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开展农村社区保健、健康教育,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求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黑石头村在抓医疗卫生、科技指导、纠纷调解、文化教育等方面成效明显,村民基本实现了治疗小病不出村,文体娱乐不出村,了解信息不出村,纠纷调解不出村。
2010年,出台《白云区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2011年4月,白云区作为贵州省3个申报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区”的区县之一,出台《中共白云区委办公室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成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30个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白云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创建领导协调小组,召开了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推进会,会议提出创建示范区的五个原则:以人为本,服务农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政府推动,自愿参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打造构建“五型社区”:注重社区服务功能与满足群众需求相结合,构建“服务型”社区;注重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科学制定规划相结合,构建“持续型”社区;注重社区经济发展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构建“富裕型”社区;注重社区环境改善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构建“优美型”社区;注重社区和谐稳定与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相结合,构建“平安型”社区。增强农村社区“七大功能”:培育农村社区服务组织,拓展农村社区服务领域,发展农村社区卫生,繁荣农村社区文化,美化农村社区环境,维护农村社区治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树立“五个目标”: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创建领导协调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在全区56个村设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统称为“党务政务便民利民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一窗口两阵地六室六站”:服务窗口,学习宣传及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文体活动场所两个阵地,多功能教室(党员远程教育播放室)、 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综治调解室(警务室)、防灾减灾室、卫生室(计生服务室)六室,党建工作服务、农村经济服务、社会事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劳动保障服务、综合治理服务六站。是年6月27日通过了贵阳市评估组检查验收。7月11日至13日通过贵州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评估验收组的评估验收。11月21日,通过国家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评估验收组的评估验收。2011年12月26日,白云区正式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成为贵州省首批、贵阳市第一家获得“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称号的区(县)。同年12月12至13日,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现场培训会在白云区行政中心召开。2013年5月25日在白云区民政工作会上,对在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工作中成绩突出的34家先进集体48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成果,白云区政府从2013年至2015年每年投入1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加强和巩固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成果。
二、“贵州省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
2013年,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民政厅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提高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白云区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启动省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镇、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了相应机构,负责具体指导所辖各居委会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居委会也成立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居委会的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出台和规范了《居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到各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这一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制定了《居民议事会工作制度》。12月31日经评估验收,白云区被贵州省民政厅命名为“贵州省居民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三、“贵州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
2013年,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民政厅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提高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民政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指标》,成立了白云区和谐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在原开展“三优精品社区”“文明示范社区”“学习型社区”“生态文明社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促进和谐为根本,启动了省级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对各社区服务中心的指导。是年12月31日经评估验收,白云区被贵州省民政厅命名为“贵州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
1998年,白云区推行村(居)务公开工作。1999年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村、居委建设工作的意见》。2000年,出台《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的意见》《关于对村务公开实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村务公开工作监督和实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成立村民自治、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全区56个村委会都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时间以季度公开为主,根据不同内容还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简报、广播和填写“明白卡”发到户的方式进行公开。(www.xing528.com)
2001年,艳山红镇大山洞村首先进行村务公开报告会试点工作,区村民自治、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区乡、镇分管领导和部分村干部,参观该村的村务公开报告会的具体做法。是年7月17日,白云区村民自治示范达标动员会召开,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村民自治示范达标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行了明确和部署,启动 “全省村民自治示范达标先进县”创建工作。9月,出台《关于对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的意见》《中共白云区委办公室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乡街道办事处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成立白云区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白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修建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监督办法,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行政务公开。
2002年,《白云区村务公开考评办法》出台,对村务公开程序、内容、时间、形式、管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005年下发《白云区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再一(次)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范 。组成纪委、检察局、民政局、两办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农水局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每季度对各乡、镇、办村(居)务公开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在全区通报。56个村委会分别成立以村民代表为主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建立《村务公开民主制度》《村务公开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
2007年,区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白云区村(居)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对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形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做到村(居)务公开统一布置、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的“四个统一”,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管理“五规范”,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如财务收支情况、全村重大事项等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年度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计划,拟办的为民实事及完成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和妇检情况,村财务月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民政物款发放,殡葬管理,债权债务,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等。公开形式采用村务公开预审制,即公开前对应公开的内容,由村民代表会议和监督小组成员先预审通过,在固定的政务、村务公开栏内设置项目分别进行公开,召开政务、村务公开报告会进行政务、村务公开通报。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报告会形式讨论修正后如实在公开栏内的“回音壁”进行公开。是年,利用现有的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和有线广播进行公开。村务公开由原来单一事后公开拓展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发展建立了集中公开、垂直公开、对应公开、点题公开四种新的模式,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一事一议”工作例会进行解决。
2008年,白云区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白云区村(居)务工作规则》和《贵阳市白云区村务公开目录》《白云区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格式》,进一步完善村(居)基本工作制度、财经管理制度、村(居)级组织议事规则、民主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村务必须公开的内容项目、公开格式。将原来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合并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至5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列席“两委”会议,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代表工作职责,确保代表和村(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施对村(居)务公开和其他村(居)务工作有效参与和监督。
2010年9月,出台《白云区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具体实施细则》。
2011年,根据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提出的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白云区启动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年,全区56个村民委员会申报了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50个村被贵阳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占89.2%。
2012年,56个村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完善统一的村(居)务公开模式,村务公开实现“时间、内容、程序 、形式、阵地、管理”六规范。是年8月,牛场布依族乡、都拉布依族乡、艳山红镇、麦架镇、沙文镇被贵州省民政厅正式命名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是年8月31,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现场会在贵阳召开,白云区都拉布依族乡都拉社区、牛场布依族乡蓬莱社区、艳山红镇摆拢社区三个农村社区和铝兴社区作为现场会指定参观学习点。贵州省副省长慕德贵,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省各部、办、厅、局负责人以及9个地州市政府和民政局负责人共90余名领导实地检查指导。
2015年,全区56个村全部成立村(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统一刻制印章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为182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颁发了《当选证书》,要求各村(居)凡是公示的材料必须经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字,并盖章方可对外公示,确保了村(居)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至此,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得到完善。是年7月22日经省民政厅评估验收,白云区被正式命名为“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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