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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殡葬改革:全区推行火葬,取得显著成果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年3月7日,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和贵阳市白云区殡葬管理所,在全区推行殡葬改革,要求城乡居民亡故后一律火葬。1997年7月被贵州省评为殡葬改革先进工作单位,是年被民政部评为殡葬改革先进单位。2003年4月投入1万元,印制《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国家、省的殡葬法规2万份,大力宣传“白云区殡葬改革八不准”。

贵阳市白云区殡葬改革:全区推行火葬,取得显著成果

1991年,白云区开始推行殡葬改革,改土葬为火葬。1992年,白云公墓建成。当年3月7日,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和贵阳市白云区殡葬管理所,在全区推行殡葬改革,要求城乡居民亡故后一律火葬。此后逐步在全区56个村选址兴建了5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56个公墓站。1996年,区政府投资10万元,集资4万元,在麦架上马墩处修建了回族殡仪馆。1996年,在艳山红镇大山洞村豹子山松林右侧征地4.5亩,投资100万元建设贵阳市白云区殡仪馆,购置殡仪灵车2台,1998年10月投入使用。1997年7月被贵州省评为殡葬改革先进工作单位,是年被民政部评为殡葬改革先进单位。

一、殡葬改革管理

2001年为推进白云公墓规范化管理,推行政企分离,白云区民政局申请注册了“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公墓管理所”。是年4月为规范全区殡葬市场,出台《白云区殡葬用品管理规定》,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分散在全区主要街道的殡葬用品经营户实行清理整顿。并成立白云区散葬坟墓工作组,对全区散葬坟墓进行统计,全区耕地内历史遗留坟墓5847座、林地内8789座、水源保护区56座、国道省道及铁路沿线和县、乡道可视范围内的坟墓3602座,共计18594座。2002年10月1日起,根据贵阳市的统一要求,白云区全面启动“凭证”领取骨灰制度,城镇居民亡故火化后凭经营性公墓《墓位证》进入经营性公墓埋葬,农村居民亡故后,凭“骨灰领取证”入葬农村公益性公墓。同时,为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入葬经营性公墓,白云公墓划出深埋区,对城镇低保对象、孤老进行免费深埋。2003年4月投入1万元,印制《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国家、省的殡葬法规2万份,大力宣传“白云区殡葬改革八不准”。同时,启用《贵阳市骨灰领取证明》,一律凭证领取骨灰。2006年贵阳市白云区殡葬管理所聘用职工刘贵平荣获民政部 “孺子牛”奖。2008年因原殡葬专用车报废,经报请白云区人民政府同意,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104530元新购殡葬专用车一辆。2007年11月出台《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白云区散葬坟墓整治方案)的通知》,对全区墓葬石刻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墓葬石刻用品作坊7家。2008年出台《白云区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处置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担任指挥长,21家单位为成员。并大力倡导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方式,清明期间安排1万余株马蹄莲菊花等鲜花和3万盆草花免费赠送祭祀群众。此后,每年清明节期间,白云公墓管理所和生态文明建设局均联合向祭祀群众免费赠送祭祀用花草。11月,白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整合试点艳山红镇摆拢村规范化示范性公益性公墓动工建设。2009年7月经报请白云区人民政府同意,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3万元对白云区殡仪服务中心进行修缮。是年根据贵阳市殡葬管理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全区非法修建公墓,违规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格位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对贵遵高速公路(白云段)内公路及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坟墓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整治,绿化16公里256.5亩。2011年出台《白云区开展城市违法办丧事活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在城市城区主干道及居民小区违法办丧事等行为进行大力查处,是年查处违法办丧事2起。

白云公墓

二、殡仪服务

2000年,为巩固殡葬改革,满足城市丧家对殡葬服务的要求,投入11.24万元,修建完善了白云殡仪馆车库、大门、围墙和绿化设施。2001年筹款20万元,修建了殡仪综合楼、公厕;购置了2台玻晶棺,进一步完善白云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2002年4月《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发布实施,9月《贵阳市殡葬管理实施规定》施行,白云区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大型殡葬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当年10月,随着群众对治丧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和落实政企分离政策,经与贵阳市殡仪馆(景云山)协商,将白云区殡仪馆承包给其经营管理,成立景云山·白云殡仪服务中心,白云区殡葬管理所只开展殡仪运尸业务。

白云殡仪服务中心另外还下辖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白云分院(原贵州铝厂医院)太平间和白云区医院(原七冶医院)太平间两个殡仪服务场所。(www.xing528.com)

2015年4月2日,组织开展“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宣传活动。并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保工作,免费送鲜花1万束(盆)。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区共亡故1102人,火化率100%,为931名城乡亡故居民免除四项基本费用62.38万元。

表19-2-4 2001—2015年白云区亡故居民统计表

三、殡葬惠民政策

2012年5月17日,白云区召开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试点工作培训会,启动殡葬惠民制度试点工作,对全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居民免除四项殡葬服务费。是年为17名符合条件的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惠民基本服务费11390元。2013年3月1日起,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方案》(筑府发〔2013〕14号),推行免除城乡亡故居民遗体接运费、单间停放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全面启动殡葬惠民政策,按每人670元标准免除城乡亡故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2014年为区内城乡亡故居民994名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63.248万元。2015年为区内城乡亡故居民931名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62.38万元。

四、白云殡仪馆建设

2010年,随着白云区社会发展,原白云区殡仪馆已不能满足治丧群众的需求,拟新建白云殡仪馆。8月 11日,白云区发展与改革局批复同意了白云区新建殡仪馆立项,新白云区殡仪馆计划建设在白云区麦架镇小桥村六道拐白云公墓旁,占地面积20亩,至12月底已完成区规划、国土环保林业绿化等初审工作,并将殡仪馆建设项目列入2011年白云区委、区人民政府二类重点项目管理。至2013年5月先后办理了《白云殡仪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2013年6月20日经区长办公会决定,在麦架镇小桥村六道拐白云公墓前地块兴建白云殡仪馆,由白云区人民政府和贵阳市殡葬服务中心(贵阳市景云山殡仪馆)共同投资兴建,规划占地面积扩大到54248平方米。殡仪馆设火化设施。根据贵阳市殡仪馆建设规划,将原20亩用地作为项目1期,另新增用地作为项目2期。截至2015年底,完成立项、地形测绘、环评报告、地质评估报告、可研报告、107省道六道拐改线方案、土地红线内征地协议等前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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