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1973年6月,白云区恢复建置,1974年1月成立贵阳市白云区民政局,未设科股。尔后,随着人员增加和事务细化分别设置了民政局办公室、财会室、双扶公司。1984年增设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政股。1987年民族事务职能从民政剥离。1997年10月区残疾人联合会脱离民政单列。1992年4月成立区殡葬管理所。2001年注册“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公墓管理所”。是年6月,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撤并至区民政局,成立白云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各股、所、室称谓衍变为科、所、室。
2001年12月,区政府对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进行了明确,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科、优抚安置科。同时,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成立区老年体育协会,挂靠区民政局。2002年9月,白云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2004年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机构从民政局划出。2010年机构改革中,区民政局内设机构整合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2011年成立区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属区民政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8月成立区双拥办公室,属区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12年5月规范了区老年学校,作为区民政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7月成立区社会救助局,属于区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同时,成立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属区民政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2015年区老年学校从民政划出。
截至2015年,白云区民政局共有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1名,全额拨款事业管理编制27名,全额拨款事业工勤编制3名。实有在编干部职工32名,区聘人员11名,低保员2名,其他聘用人员23名。(www.xing528.com)
二、主要职责
白云区民政局作为政府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对以下工作承担职责:全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临时救助,救灾救济,防灾减灾,孤残儿童、留守儿童的救助,慈善捐赠,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工作,地名区划,殡葬改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等。
2001年至2015年,白云区先后获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和省级“民政工作先进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完善率达标单位”“双拥模范区县(区)”等称号,区民政局先后被授予省级“爱国拥军先进单位”“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文明窗口”“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称号,区民政局还指导创建了大山洞社区、天林社区、扁山社区、阿所社区4个“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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