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2001年至2015年,白云区卫计局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结合医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在抓好区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同时,抓好乡(镇)、社区、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同时持续加强B超检查管理,未发现医疗机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违规情况。
在围绕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护理改革的同时,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区级公立医院5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还规范医护人员注册管理,及时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及时办理医疗机构审批校验,做到底数清楚、如实上报、依法审批、及时校验、监管到位。严禁无证或超范围行医,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对辖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实施积分管理,建立不良行为积分管理档案。严格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的管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覆盖率100%。严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及时规范处理过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加强血液管理,确保血液安全。加强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的管理,规范处理率达100%,杜绝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发生。二级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一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设置规范,并正常开展工作。规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程序,防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过度用药。持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现,指标持续改进。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实施辖区域内的对口支援工作,配合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支、受援双方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同时积极开展义诊活动,通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活动,组织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白云区中医医院、白云友爱医院、白云华夏中医医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
二、卫生院与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
截至2015年,全区有乡(镇)卫生院5个、村卫生室60余个。5个乡镇卫生院由区政府主办,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村卫生室为私人承办。2012年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统一机构的规划设置与建设、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管理)管理,加强基层网底建设,实施了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及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012年以前,白云区按街道办事处设置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这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为社会力量举办。2012年大山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艳山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建项目分别由区政府投入260万元和380万元建设完成。白云区还明确上述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核定编制43人,结束了白云区没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历史。
2015年11月11日,麦架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2013年以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审批权在市卫生局,区卫计局只有业务管理权限。是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按社区行政区划分设置,6个社区注册登记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2013年大山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艳山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09年起,全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截至2015年,全区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7.55万份,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5.28万份,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30次、4100人受益。是年,新增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管理对象900人,累计规范管理13000人。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00余万元。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
2012年起,全区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全区新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和非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医疗机构67家,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在贵州省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统一制定并执行《白云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分配和考核工作方案》(白卫计字〔2015〕58号)、《白云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标准》(白卫计字〔2015〕88号),按工作服务量、基药销售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基药补助发放,拨付补助资金276.92万元。
(五)“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www.xing528.com)
2012年,白云区率先在全省开展“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2014年优化服务流程,全区9所医疗机构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服务模式,其中政府举办的二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民营医疗机构1家,各医疗机构共收15163名住院患者,有5525名患者享受了“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服务模式,占总住院人数的36.74%,医疗机构共垫付医药费用1092.88万元,占总住院医药费用的44.91%,无1例拖欠费用事件发生。2015年,“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惠及全区4046人。
(六)基层卫生服务
2015年,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启动。麦架镇卫生院扩建项目、沙文镇卫生院扩建项目、都拉卫生院还建项目启动。5家乡镇卫生院、2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五个全面建成”工作任务,五室(远程会诊室、影像室、心电图B超室、检验室、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统一标准进行了装修及场地改造完成,DR、彩超、生化检测仪等医疗设备已由省配送到位并已安装调试及使用,共计投入600余万元。
白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农村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在80%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重点推广针灸、拔罐、穴位敷贴、穴位注射、熏罐疗法等中医适宜技术。规范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注册管理,及时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及时办理乡镇卫生院审批校验,做到底数清楚、如实上报、依法审批、及时校验、监管到位。严禁无证或超范围行医,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实施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建立不良行为积分管理档案。
全区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以“六统一”(即统一机构的规划设置与建设、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管理)为基本内容的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管理
2000年,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诊所前置审批、校验等工作由区卫生监督所受理,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办理。
2007年以前,白云区没有民营医院。是年,新一轮医改启动实施以来,白云区以深化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工作。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采取进一步放宽准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办医。社会资本办医得到了快速发展,资源量和服务量明显增加,服务能力和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是年,全区民营医院发展至6个。
全区不断加快推动社会资本办医工作。鼓励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信誉好、管理能力强的民办医疗机构发展,特别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办高端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医疗机构、特需服务医疗机构、老年病医院、康复护理机构等,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构建多源办医格局,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如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如贵阳白云心血管病医院。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市医保定点,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诚信民营医院”的创建,促进非公有制医院的有序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及确保医疗安全目标的实现,引导、强化民营医院端正办院方向,提高“依法执业、科学管理、加强自律、提高信誉”的意识。
四、村卫生室管理
2001—2015年,白云区卫计局由乡(镇)卫生院对所辖各村卫生室采用一体化管理,各村村医经过卫生院统一培训考核后申请办理乡村医生资格证,每季度按时对医疗服务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若整改成效差将在年终考核时对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工作经费核减等相应惩罚。定期对村医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室日常服务水平。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器械一律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实行统一调拨,严禁私自采购药品或器械,对药品、器械实行金额数量双控制的管理,卫生院设立药品配送库,并由专人管理,卫生室根据用量报送计划,由卫生院统一在基药管理平台上采购,所有药品一律实行零差价销售。卫生室医疗废物垃圾也统一交由卫生院规范存放并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回收运输至特种垃圾场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2015年,全区56个村有村卫生室61个,在服务人口数大于3000人的村可增设卫生室,业内称“一村二室”。
五、医疗事故处理
2001年至2015年,白云区医疗纠纷呈逐年攀升趋势。当事人对医疗赔偿的期望值愈发高,医患纠纷的赔偿数额愈来愈大。当事人出于复杂心态,大多不愿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选择协商一次性解决医患纠纷。同时,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也对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为有效化解医患矛盾,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医疗争议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及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白云区积极探索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模式,除了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合法、便民、有效地处理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外,由政府维稳办、卫生、司法、法院等多部门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进行及时调处。区卫计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作风建设,建立医患沟通渠道。同时,区卫计局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借医疗纠纷寻衅闹事的“医闹”行为,围堵、打砸医院和医技人员,在医院设置灵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维护正常的医疗公共秩序。完善医疗纠纷预案,实行多部门联动。通过多举措有效防范医患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融洽医患关系。
表17-1-2 2007—2015年白云区医疗纠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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