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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基层司法行政成果与培训情况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7月,国家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到白云区都拉布依族乡司法所视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并给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评价。为提高调解人员和基层司法助理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区司法局每年举办全区人民调解主任和司法助理员培训班2期,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举办人民调解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至2期。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73件,赡扶抚养纠纷15件,邻里纠纷93件,赔偿纠纷14件,土地纠纷102件,非法同居

贵阳市白云区基层司法行政成果与培训情况

自2001年起,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历经15年的发展,建成三级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和拓宽法律服务,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法律服务工作形态不断优化

一、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2001年至2002年,白云区司法局有干警30名,内设9个科所,下设7个司法所,分别是大山洞办事处司法所、龚家寨办事处司法所、艳山红办事处司法所、艳山红镇司法所、沙文镇司法所、麦架镇司法所。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由司法局派驻,或由乡(镇)、社区综治办人员兼任。白云区还有两个法律服务所,分别是1997年8月12日设立的白云区法律服务所和2002年5月31日设立的艳山红镇法律服务所。

2003年6月起,白云区执行《法律服务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起到监督作用。

2004年完成艳山红镇、都拉布依族乡、沙文镇3个司法所的建设工作。

2006年7月,国家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到白云区都拉布依族乡司法所视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并给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评价。

2015年5月28日,白云区人民武装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全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启动。是年12月,白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并在艳山红镇、麦架镇、艳山红片区分别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整合白云区公证服务、律师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综合服务功能,设公证服务、律师接待、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司法鉴定引导、社区矫正等窗口,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咨询和受理、公证的咨询和受理、司法鉴定指引、民调解的咨询和引导等服务。

二、人民调解

2001年以来,区司法局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严格贯彻“服务大局为主调、规范化管理为支撑”的方针。至2015年,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到调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涌现出一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和个人调解室,调解员素质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深入人心,为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2001年,全区调解民间纠纷1426件,成功1399件,调解成功率98%。防止集体上访12次,开展专项治理7次。代理民事诉讼45件,非诉讼事务14件,代写法律文书182份,担任法律顾问17家,法律援助10件。

2002年,根据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在沙文镇开展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相对接试点工作。全区调解民间纠纷812起,成功779起,调解成功率95.9%。开展“春秋”二季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专项治理,排查纠纷417起,调处410起,防止集体上访1件,防纠纷激化4件,防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代理诉讼案件55件,代理非诉讼事务5件,协办公证案件2,见证1件,代写法律文书117份,解答法律咨询329人次,参与司法行政工作45人(次),担任法律顾问7家。

2003年7月,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印发《中共白云区委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安排意见》,部署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并对先进集体20个和先进个人50人进行表彰。各乡(镇)、街道办相继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各级调解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办—村(居)三级调解网络。为提高调解人员和基层司法助理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区司法局每年举办全区人民调解主任和司法助理员培训班2期,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举办人民调解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至2期。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区司法局制定《白云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防范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筹集资金对长期从事民调工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调解员进行奖励。是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38件,成功71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组织开展“春秋”二季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排查纠纷305件,调处303件,调解率99.3%。

2004年,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相对接工作在全区推广。是年,全区调解各类纠纷708件,调解成功685件,成功率97%。继续做好“春秋”两季民间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排查纠纷192件,调处纠纷185件,调处率96.4%,防止集体上访事件15件,防止纠纷激化14件。

2005年初白云区村(居)换届选举,各乡(镇)、街道办,村、(居)调解组织及时进行改选和调整,巩固和完善乡(镇)、街道办调委会,村(居)调委会和调解小组构成调解组织网络。各乡(镇)、街道办司法所坚持每月调解工作例会制度,按时上报每月调解工作情况。是年7月28日,白云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表彰全区先进集体30个和先进个人60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钮力卿到会作重要讲话,并代表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签订《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安排意见》。是年9月,艳山红镇调解委员会首次对一起赡养纠纷实行庭式调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自此,在全区推广庭式调解工作方式,将庭式调解和传统调解相结合,使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760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738件,成功率97%以上。春季排查各类纠纷98件,调处纠纷9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件,防止纠纷激化9件,向党委政府提建议3条,开展专项治理4次。秋季排查各类纠纷115件,调处纠纷109件,防止集体上访事件6件,防止纠纷激化9件,向党委政府提建议2条,开展专项治理7次。

2006年,全区各司法所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为解决征地拆迁、土地纠纷做了大量的疏导和宣传工作,减少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矛盾纠纷的激化。是年12月,区政府组成3个人民调解工作检查组,分别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检查。是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纠纷531件,即调即解纠纷217件。调解各类纠纷74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73件,赡扶抚养纠纷15件,邻里纠纷93件,赔偿纠纷14件,土地纠纷102件,非法同居2件,继承纠纷10件,房屋纠纷7件,债务纠纷17件,生产纠纷11件,其他纠纷305件。调解成功737件,成功率98%,调解率100%。防止纠纷激化8件15人。防止群体性事件4件。经过“春秋”两季的排查调处,全区纠纷排查305件,调处293件。其中,山林水土纠纷94件,调处92件;婚姻家庭纠纷75件,调处74件;邻里纠纷66件,调处6件;其他纠纷64件,调处56件;防止纠纷激化3件。

白云区于2007年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划拨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是年6月11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同意解决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并于是年7月起执行,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是年,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纠纷495件,调解纠纷701件(即调即解纠纷405件),调解成功656件,成功率93.4%。防止纠纷激化4件18人,防止群体性事件3件。“春秋”两季排查纠纷285件,调处274件。

2008年,区司法局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举办调解员培训班16期。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纠纷312件,调解纠纷447件(即调即解227件),调解成功429件,成功率96%。防止纠纷激化7件21人,防止群体性事件13件。“春秋”两季排查纠纷220件,调处273件。

2009年,全区调解组织排查纠纷299件,调解纠纷436件(即调即解纠纷260件),调解成功434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2%。防止纠纷激化5件25人,防治群体性事件9件235人。“春秋”两季排查纠纷188件,调处321件。

2010年,全区调解组织排查纠纷214件,调解纠纷406件(即调即解279件),调解成功39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28%。防止纠纷激化5件13人,防止群体性事件15件233人。

2011年,白云区人民调解工作按照“五有”(有调解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标识牌、有印章、有调解记录和台账)、“六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统一、印章统一、人民调解标牌统一、调解场所统一、程序和制度统一、文书统一)要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区对9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613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备案,健全区调委会,乡(镇)、办调委会和调解小组构成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举办全区人民调解主任培训班1期。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阳市人民调解条例》活动。成功调解“三调联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案件60件。各调解组织调解案件564件,成功555件(排查案件226件),为项目调解民间纠纷24件,成功率98%,防纠纷激化5件26人,防群体性事件7件160人。(www.xing528.com)

自2012年10月起,白云区恢复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补贴,并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同时对成功调解纠纷并形成规范化卷宗的案件实行以奖代补,每件补贴70元,其中50元补贴人民调解员,20元补贴司法所。是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三调联动”案件77件,调解成功76件。调解纠纷781件,其中排查纠纷229件,即调即解纠纷272件,达成书面协议505件。调解成功777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9%。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09件,邻里纠纷109件,房屋基地纠纷14件,合同纠纷4件,生产经营纠纷5件,损害赔偿纠纷118件,劳务争议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327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件,物业纠纷4件,其他纠纷88件。防止纠纷激化1件1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2人,防止群体性事件9件515人。

2013年4月16日,白云区首个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白云区瑞隆龚家寨农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是年8月,艳山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拉布依族乡司法所所长蔡正光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794件,调解成功790件,其中排查纠纷262件,即调即解纠纷254件,达成书面协议536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9%。防止纠纷激化2件3人,防止群体性事件14件247人。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23件,邻里纠纷12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3件,合同纠纷31件,生产经营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126件,劳务争议纠纷9件,山林土地纠纷267件,征地拆迁纠纷3件,医疗纠纷1件,其他纠纷101件。成功调解“三调联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案件125件。

2014年,全区调解委员会有99个,人民调解员616人。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833件,调解成功830件(排查纠纷729件,即调即解纠纷319件,达成书面协议511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9.64%。防止群体性事件10件225人。全区5个乡(镇)、88个村(居)、6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备案,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100%,覆盖率100%。白云区艳山红镇艳山红村、麦架镇下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枫桥经验”学习示范点。是年1月16 日,贵阳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艳山红社区挂牌成立,负责调解商会内部之间的矛盾纠纷。

2015年,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 10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620人。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42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43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32个188人,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56个335人。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12人。调解纠纷960件(排查纠纷776件,即调即解纠纷406件,达成书面协议541件),调解成功947件,比上年增加22.9%,调解率100%,成功率98.64%。调解“三调联动”案件26件,防止群体性事件6件118人,防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件12人。

三、安置帮教

2001年以来,区司法局以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为宗旨,强化工作职责,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工作,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使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状况明。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资料,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生活就业等基本状况,大力推进人性化帮教,加强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走访、针对性帮教,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发展。同时,区司法局结合刑释解教工作的实际,拟定年度《白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至2015年,实际登记接收释解人员257人。签订帮教协议书257份,帮教释解人员525人(次),安置185人,其中城镇籍99人,农村籍86人。帮教率和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均达100%。

2001年登记造册“两劳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601人。

2002年至2003年,全区各乡(镇)办安置帮教工作站对1998年以来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基本查清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及生活状况,截至2003年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802人,其中刑释人员660人,解教人员142人,无职无业人员362人,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以下107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4人。

2004年,区司法局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82份,其中刑释人员60人,解教人员22人。农村刑释解教人员38人,城镇刑释解教人员44人。农村人员均落实责任田,城镇人员从事个体经营22人。

2005年,区司法局举办了为期半天的安置帮教工作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学习中央综治委、司法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2006年,全区各个乡(镇)、街道办分别与村委、社区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村(居)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帮教率100%。是年,区司法局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73份,并及时转发至各工作站。其中城镇刑释人员16人,解教人员27人,农村刑释人员22人,解教人员8人。农村人员均落实责任田,生活基本有保障。城镇人员被推荐就业2人,有8人从事个体经营,外出打工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人,下落不明6人。按照《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对2004年至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清理,排查出尚未接茬管理和未纳入帮教53人。

2007年,根据省安帮办《贵州省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司法所按照安排部署再(次)开展2004年至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调查专项工作,经过两次摸底调查,全区2004年至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714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1人,解除劳教人员293人,妥善安置381人。

2008年,区司法局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130份,并及时转发至各工作站,各乡(镇)、街道办对回到原居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和安置,其中安置46人,帮教114人。

2009年,区司法局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102份,各乡(镇)、街道办安置帮教办对回到原居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和安置,安置40人,帮教113人(次)。是年未接到任何关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报告。

2010年,司法局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86份,安置50人,帮教119人(次)。

2011年,白云区调整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各乡(镇)、办也同时建立相应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是年,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考高中以上程度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14名,充实各基层司法所,专门从事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是年10月31日,区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通过贵州省刑释解教信息网签收667人,其中帮教454人,安置帮教213人。累计接到监所拟释放刑释解教人员188人,实际登记接收释解人数154人,签订帮教协议132人,帮教释解人员172人,安置63人,其中城镇籍11人,农村籍52人。

2012年,区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两劳人员结对子”活动。对“结对子”的57名刑释解教人员在《方案》中明确具体的帮扶部门和帮扶责任人(综治责任单位和平安包保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并明确区综治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对综治责任单位和平安包保责任单位的综治目标考核。是年,区司法局与贵阳市三江劳教所积极协调,推荐杨某某等安帮对象13人到三江就业安置基地工作,并与白云区电视台合作制作《安置帮教促和谐——白云区司法局到三江帮助“两劳人员”寻就业》等法治宣传短片进行宣传。是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在册在教人数401 人,其中刑释人员281人,解教人员120人。需要重点帮助教育未成年犯在册人数5人,需要重点关爱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册人数79人。当年累计接到监所拟释放刑释解教人员148人,实际登记接收释解人数145人,其中刑释人员107人,解教人员38人。签订帮教协议书145份,帮教释解人员623人(次),安置39人,其中城镇籍6人,农村籍33人。帮教率和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均达100%。

2013年4月,《白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档案卷宗》统一启用。全区实际登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42人,其中刑释人员154人,解教人员88人。签订帮教协议书239份,帮教释解人员635人(次),安置125人,其中城镇籍43人,农村籍82人。帮教率和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均达100%。全区安帮对象在册人数672人,其中刑释人员463人,解教人员209人,均按一人一档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2014年,区司法局实际登记接收释解人员184人,其中刑释人员157人,解教人员27人。签订帮教协议书184份,帮教释解人员406人(次),安置107人,其中城镇籍31人,农村籍76人。帮教率和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均达100%。

2015年,区司法局“三个同步”(即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矫正帮教工作人员衔接同步。建立同一组人矫正、同一组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保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从2011年起至2015年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10名。2015年实际登记接收释解人员257人,其中刑释人员182人,解除强制戒毒人员75人。签订帮教协议书257份,帮教释解人员525人(次),安置185人,其中城镇籍99人,农村籍86人。帮教率和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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