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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法院审判监督职能提高裁判质效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法院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裁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减少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深化审判管理改革,于2012年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2013年,经区法院、市中院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晏某海等人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5年,经区法院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颜某兵等人六个月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贵阳市白云区法院审判监督职能提高裁判质效

法院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裁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减少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深化审判管理改革,于2012年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按照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要求,加强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节点监控、审限预警催办和每月案件调度会制度,强化案件评查机制,推行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促进案件质效管理和法官队伍管理机制上取得一定成效。

2001年至2004年,区法院探索审监程序改革,制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建立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和完善案件催办、督办等措施,促进法院裁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减少申诉和申请再审。累计审结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96件。

2005年,区法院制定《白云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补充规定》《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按照流程管理规定对全院案件进行重点通报,并对全院审结的案件进行微机监控,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及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对审判工作从立案到执行及卷宗归档均予以监督并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进行原因分析。是年审结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27件。

2006年,区法院对全院案件进行重点通报,对申诉复查案件做到件件听证。是年审结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18件。

2007年至2010年,区法院受理各类再审案件8件,其中刑事再审1件,民商事再审7件,审结7件。其中维持4件,改判2件,其他处理1件。

2010年,区法院将清理出的129件积案制作成台账上墙公示,随时监控积案审理情况,提醒业务庭并对个案适时发出催、督办通知书,限期审结。为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区法院评查案件1544件,宣判前查出有文字差错的法律文书151份,差错率9.7%。

2011年,区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旁听重大案件审理5件1000余人(次)。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特长,按照“专家型、社会型、普通型”选择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480件。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换届工作,新任命人民陪审员31名。

2012年3月,区法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实现对案件的立案、开庭、评议、宣判、结案、归档全流程监管,发挥审判流程的审限跟踪、审限预警和绩效监管功能,切实加强审限管理和岗位目标管理。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把重大案件、疑难案件质量关,促进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用半年时间扎实开展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为主的“两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裁判文书质量及干警审判业务能力。是年10月,区法院建立数字化法庭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审判管理电子化和网络化,全面提升法院科学管理水平。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领导接访日制度”“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处置非正常上访事件及群众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2013年,区法院按照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要求,加强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节点监控、审限预警催办和每月案件调度会制度,是年无一件超审限案件发生。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建立办结案件常规评查和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重点评查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和发回改判案件评析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中的广泛应用,建成集视频监控和指挥中心于一体的多功能科技法庭。加强审判执行安全保障,通过配备“执法记录仪”,增设监控设备、完善安检装备、隔离办公区与审判区等措施,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年8月,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实施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增设滚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是年,区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

2014年,区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件,865份裁判文书全部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把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及法律适用等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行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还能查询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情况。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庭审直击,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理解和信任。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是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各类案件446件。

2015年,区法院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保证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区法院案件陪审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一。严格执行裁判文书评查制度,严把文书制作质量关,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评查裁判文书2759份,上网裁判文书1362份。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纵深发展。坚持案件月调度会议制度。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 “点”上集中把握好重点岗位、重点案件, “线”上重点把握好审判活动的重要流程和重要环节, “面”上重点把握好审判工作的基本态势和发展趋势。(www.xing528.com)

附 记:案 例

一、晏氏家族涉恶案

被告人晏某富、晏某海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贵阳市白云区、修文县等处开设赌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给广大市民心里带来恐惧,严重扰乱了市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团伙。2013年,经区法院、市中院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晏某海等人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二、颜某兵等人涉黑案

被告人颜某兵为谋取非法利益,纠结8名被告人为骨干成员,5名被告人为一般成员结成犯罪团伙,在凯里市一定区域内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部分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打击竞争对手,称霸一方,获取不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破坏当地矿山经营的公平交易环境,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他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5年,经区法院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颜某兵等人六个月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三、“米兰春天”系列纠纷案件

米兰春天房开项目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导致371户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交房并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案件办理过程中,区法院注重调解方式,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矛盾。2015年以调撤方式结案176件,实现调撤率过半的良好效果。

四、“天林房开”系列纠纷案件

2010年区法院陆续受理贵州省建工集团第七建筑有限公司、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等多家法人申请执行贵州天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案以及200余位购房业主申请执行该公司交房和支付交房迟延履行金系列案300余件。区法院通过审判、执行阶段的拍卖等程序,至2013年12月,300余案件彻底执结,共交房屋200余套,兑现执行案款248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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