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救助基金使用管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1年至2004年,区法院执结执行案件3671件,执结标额的7687万元。根据党的十六大“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继续贯彻执行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改进执行工作,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在区有关执法部门配合下,强制拆除涉及七彩湖、阳光花园建设等多处违章建筑。依法执行计划外生育社会抚育费和人事劳动局申请执行的职工社会保险款。民工追讨拖欠工资200余万元。开展集中执行、异地执行和协助执行,上级法院执行局和同级法院执行局形成网络化的集中执行力量,执结沙文铁厂等一批在白云区有影响的执行案件。
2005年,区法院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确立判决书的实际执行与执行程序并重的执行工作方式。采取召开执行听证会、实行债权凭证制度,采取集中执行与夜间执行等多种灵活方式,发挥申请人、担保人主观能动性,执行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心中有底,减少执行的难度。在采取重大执行措施的案件中,邀请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区电视台等多家监督单位参与。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是年执行上访案件大幅下降,从2004年12件下降为5件。是年,受理执行案件852件,结案798件,执行标的额9775万元,结案率93.66%。
2006年,区法院正确处理好依法强制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采取债权凭证制度、听证会制度、对被执行人予以曝光、限制被执行人消费行为等方式、方法和形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与执行艺术。并对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制度措施,同时将措施方案上报区纪委、区政法委,得到区纪委、区政法委及区监察局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分别下达《关于查处造成人民法院“执行难”违法违纪问题的通知》《中共白云区政法委员会关于将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督促区内各相关单位、部门、村、居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与协助。牛场布依族乡率先在全区邀请法庭及执行人员对该乡执行联络员进行培训。出台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听证规则》《执行局纪律处分与办法》。是年受理执行案件730件,收案标的额2192.23万元,结案716件,结案标的额2414.63万元,结案率98.08%,结案率比上年上升8.48%。
2007年至2010年,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841件,执结2839件,自动履行、和解1889件,占执结案件总数66.54%,执行标的总金额10781.42万元。其中执结罚金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刑事执行案件378件,执结涉及婚姻家庭、合同及侵权、权属等民事执行案件2335件,执结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26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大会战。清理了自1987年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成立至2009年年底执行积案2765件,其中重大案件(含特殊主体案件)4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86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637件(含刑事案件中被判处罚金的案件848件)。截至2010年底,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被判处罚金的案件848件也以终结执行的方式执结,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探索人性化执行方法,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济能力差、不能履行法院民事判决内容的特困户、下岗人员等,联系双方当事人,促使达成执行和解,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5月,区委区政府在区法院设立执行救助资金20万元,给予经济特困的申请执行人必要的救助。执行救助基金自设立至2011年底,救助4案4人34万元,涉及执行信访案件回落。
2011年,区法院努力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规避执行等客观情况,采取联动执行、执行会战等措施,以“一书二令四查”(一书即执行风险告知书,二令即财产申报令和限制高消费令,四查即查存款、查房产、查公司、查车辆)等执行手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思路,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财产申报、悬赏执行等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还探索新的执行工作思路,以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是年受理“天林房开”系列案件中,涉及业主126户,针对业主提出要求房开公司交房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诉请,区法院一方面对涉诉的相关标的物进行查封,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引导广大业主理性地表达诉求。另一方面督促原承建单位继续履行承建合同,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承建单位垫资开工建设附属工程。通过多项措施,化解将涉及稳定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是年,受理执行案件574件,执结案件552件,执结率96.24%,执结标的额1268.16万元。(www.xing528.com)
2012年新一届区法院班子提出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目标,打造速执平台,降低保全门槛,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和诉讼保全,努力提高执行兑现率。是年,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50件,案件标的额20680万元,执行到位标的额15870万元。受理的执行案件全部办结,超目标要求6.5%,实际执结率76%,超目标要求1%,执结标的额到位率76.75%,超目标要求11.75个百分点,自动履行率57.02%,超目标要求2.02%,涉执行信访案件息访率100%,超目标要求10%,达到“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标准。同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一些有钱不还的“老赖”(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俗称),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等强制措施,执结一批借贷纠纷案件。区法院还加强沟通协作,寻求各方支持,妥善处理天林花园二期项目等一批影响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复杂、疑难案件。
2012年,区法院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市级检查
区法院在立案和审判中树立执行意识。2013年5月建立“诉讼保全委员会制度”,降低保全门槛。对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区法院在执行前与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加强沟通,掌握情况,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期执行等方式,促使案件及时有效执结。区法院采取发布“限高令”(限制高消费),禁止离境,曝光“老赖”名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成效。妥善处理“长虹印制厂”“贵州三占集团公司”等一批影响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复杂、疑难案件。是年受理执行案件1205件,结案1186件,结案率98.42%,案件标的额25300万元,执行到位标的额21200万元,已结金钱案件(诉讼请求主要涉及货币返还、赔偿等)标的额到位率达91.47%。同时,区法院完善执行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使用执行救助金救助一批特困申请人。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执行救助基金增至50万元。
2014年,区法院通过实施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措施,打击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犯罪行为,提升执行效率。组织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清查自建院以来执行卷宗11420册,对其中571件未执结案件进行逐案登记。是年受理执行案件638件,结案608件,结案率95.3%,执行到位标的额59000万元。实施各类保全案69件。完善执行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使用执行救助基金41.49万元,救助8案21人。
2015年,区法院一方面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发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6人,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区诚信“黑榜”(区文明办“红黑榜”制度)。另一方面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联合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开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是年7月,区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结束,清理自1987年以来执行卷宗1万余册,核录3712件、补录571件案件进入全国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该项工作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并获贵州省高级法院肯定。是年10月30日,贵阳市法院执行工作现场会在白云区召开,市中院对白云法院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和赞扬。是年,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724件,比上年上升170.22%,审结1674件,比上年上升175.33%,结案率97.10%,比上年提高1.81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标的额36000万元。依法审结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财产犯罪案件1件,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区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基金50万元,救助6案8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