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白云区检察院于1978年重建。2001年12月, 经中共白云区委办公室白党办发〔2001〕70号文件批复,确定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内设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共10个职能机构。行政编制为59名,其中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工科科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各1名;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按编制情况配备;股级领导职数2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9名。
2006年,根据《关于全省各级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等事项的通知》精神,经区编委会及区常委会研究同意,将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2010年1月,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规格设置2名专职委员职数。
2012年3月,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单独设置预防职务犯罪科、法警队、计财科、研究室与案件管理中心五个内设机构,设置监察室(白编办字〔2012〕16号文件),不占内设机构限额,股级职数仍按白党办发〔2001〕70号文件执行。区检察院内设科室由原来10个增至16个。16个内设机构的部门负责人按实职副科级配备。
2013年2月,按照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筑编通〔2013〕4号文件通知,增加1名政法专项编制。是年8月,设立内设机构未成年人检察科,设科长1名。
2016年12月,经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黔编办发〔2016〕281号文件通知,确定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内设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7个业务机构和办公室、政工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物装备部4个综合管理类机构。明确政法专项编制6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9名。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期间,原核定领导职数暂不作调整。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结束(2018年12月31日)后,领导职数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工部主任1名、纪检组组长1名、反贪污贿赂局局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2名。
2018年2月,经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黔编办发〔2018〕67号文件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将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的原则,将三个部门共计17名政法专项编制划转到同级监察委员会。
检察队伍建设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居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15年来,白云区检察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根本保障,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和各项改革任务,坚持以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创优的良好氛围,使检察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巩固,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创新,在锐意改革中不断发展,检察机关的公众形象不断增强。
2001年以来,白云区检察院曾在全国检察工作中荣立 “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并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贵州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满意检察院”“贵州省五好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满意服务单位”“贵州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等49个荣誉称号。同时涌现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贵州省人民满意检察干警”“贵州省十大杰出青年人民卫士”、贵州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贵阳市十佳检察官”“贵阳市十大杰出青年”“贵阳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贵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先进个人”等大批先进个人,干警中有522人(次)先后受到国家及省、市、区级表彰。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为全省检察机关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白检经验”, 连续五届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成绩斐然,500余篇调研文章在中央、省、市、区级报刊杂志上发表。
(一)素质能力建设
区检察院以2013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2015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干警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议案规则,创建“团结、务实、勤奋、廉洁”的领导班子。
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区检察院完善了内设机构建制,全院内设科室由原来的10个增至16个,16个内设机构的部门负责人均按实职副科级配备,通过“两推一述一评”(两次民主推荐、一次述职、一次测评)的竞争方式,将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配强配齐中坚力量,为全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着力打造具有白检特色的检察文化,区检察院提出“明察、慎检、交融、创新”的白检院训,构筑“三室一厅一廊一墙”(三室即检察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荣誉室;一厅即大厅;一廊即文化走廊;一墙即浮雕墙)为主要载体的检察文化阵地。开展知识竞赛、演讲、农训、文艺、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干警工作和业余生活情趣,增强干警的职业归属感、荣誉感,提升检察队伍精气神和凝聚力、向心力。
选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专家教授集中授课,开展网络培训、在职教育、岗位练兵、业务竞赛5000余(次),多途径、多方式提升队伍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截至2015年,全院总人数53人中,法学专业44人,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8人,法律专业人员达83%以上。40岁以下的年轻干警全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办案资格人员32人。
(二)纪律作风建设
区检察院党组模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一岗即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即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为广大干警树立标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 ),制定了《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两个责任”实施方案》,明确了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组长重点抓,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坚决整治庸懒慢浮贪等不良习气,加强督察问责,防止“四风”反弹。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加大对省、市检察院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谁主管、谁负责,今日事、今日毕”的理念深入人心。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区检察院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围绕最高检下发 8个方面整治重点和省检院下发12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做到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案例”,剖析原因“不假不浅不绕”。(www.xing528.com)
对2012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查找并纠正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检务督察、执法检查等手段,先后对3名干警和6个科室进行了专项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作书面检查,在全院形成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良好氛围。2001年以来,坚持开展检务督察,干警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了强化对执法办案内外监督制约,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内外监督管理模式。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2008年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探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内部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了对全院案件“进口”和“出口”统一管理,通过对本院各业务科室办案实行管理、监督、评查、督办等流程监管,对涉案赃款、赃物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办案质量进行考核、评查,使办案程序化、结果信息化、服务规范化、监督常态化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区检院遵循“从思想到机制到措施”的思路,出台《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规定》《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整合办案力量工作制度》《执法办案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等300余项工作机制,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每年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常委报告重要事项及重大工作决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了省、市、区人大代表,主动邀请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和参加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执法检查等活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100%落实。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刊物。
深化检务公开,构筑开放透明的阳光检察机制。以创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围绕执法办案,强化大数据思维,按照最高检、省院和市院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和智慧检务系统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积极参与全市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建设,实现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案件推送和信息交换,实现公、检、法用“同一把尺子”办案。
打造信息公开平台,建成了集电子卷宗系统、检察门户系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律师阅卷系统于一体的检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拓宽检务宣传途径,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实现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发布、律师会见网上预约、行贿档案查询微信预约等网络化服务。
2013年11月26日,全国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开通以来,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2236件、公开法律文书122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3件(次)、接受律师及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303件(次)、接受律师要求或申请阅卷318件(次)。处理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单20件,变被动答复为主动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律师执业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建成刑事办案区,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
是年12月,“两房”(办公用房和功能用房)投入使用,提升检察工作的综合实力和信息化水平,也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夯实了基础。至2015年,区检察院建成指挥中心、案件管理、高清“同录”、信访接待、后勤服务“五位一体”信息平台。建成总面积9 0 0平方米的封闭式办案工作区、1 0 0平方米侦查指挥中心、4 0 0平方米的案件管理中心、90平方米同步录音录像机房、3 0 0平方米的控申举报接待大厅、500平方米的多媒体会议区。
2013年12月,白云区检察院办公用房和功能用房建成投入使用
2016年3月,区检察院刑事办案区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远程提讯和远程开庭,同时开展对刑事案件中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证人和被害人的讯(询)问等工作。刑事办案区坚持“看、审、录”分离原则,并对讯问、询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全程留痕,为评价办案质效提供依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次),远程开庭120余件,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检察改革
按照中央和上级院关于检察改革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检察改革,积极推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制度,制订主诉检察官实施细则,推动主办检察官试点工作开展。
全面推行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上提一级工作机制,逐步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和量刑建议改革、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繁简分流,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
积极探索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严格证据标准,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推动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重视利用庭前会议有效解决程序性争议,着力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
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工作,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探索建立完善内外联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找准职责定位,明确监督目标任务和监督方式。
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7年,因公益诉讼工作突出,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先进集体”,部门负责人获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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