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
强化针对性的教育工作,促进在押人员 “新生”。对在押人员实施教育转化工作,以“改造人、教育人”为指导思想,教导民警对在押人员遵循因人施教、以理服人、体现政策的原则,通过深入了解在押人员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加强教育针对性,促其转变,重点抓好思想意识、法律知识、文化知识三方面的教育,提高和增强在押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增强其立足于社会的本领。
2001年至2015年,看守所对硬件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监管场所安全。2001年至2002年,白云看守所安装新监控设备,看守所安全系数得到提高。
2004年,白云看守所深入开展等级化、规范化监所管理工作。
2005年,白云看守所以创建“安全无事故竞赛年”活动为契机,以管理整顿监管场所为重点,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工作的意见》,加强监管民警的正规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狠抓监管场所等级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监所勤务模式改革于2006年启动,白云区看守所探索所内岗位交流、轮岗等制度创新,实行监所警力除一把手所长外全部全天候进入监区办公的制度,值班巡视、监控岗位二岗合一的制度,管教民警包监室和主、协管制度,监管动态信息主导勤务制度,建立起切实可行、科学高效的勤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看守所信息系统建设,发挥信息库作用。省公安厅为各监所配发服务器1台及电脑4台,达到每个岗位均有电脑的标准。按照公安部“金盾工程”要求,完成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录入,健全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
2008年,区财政投入4万元对看守所监墙、厨房进行改造,有效提高哨兵预警处置时间,增加监所安全系数。为了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看守所投入2万余元对监所通水管道、电路、监控、办公室、值班室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了信息采集室、管教办公室,并在收押室配置液晶显示器,在信息采集室、管教办公室、收押室、接待室、内勤室等重点部位全部配备电脑。根据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白云区看守所关于更进一步推进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设置所领导带班岗、巡视监控岗、管教(狱侦)岗、收押提讯会见岗、医生岗及后勤等岗位,切实落实了对监室的主协管和巡视监控二岗合一制度,各岗位职责符合《贵州省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看守所全面实行无纸化办公率。充分完善“违法犯罪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采集率达100%。
公安部要求全国看守所将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看守所安全、文明。2009年,白云看守所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制度,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加强对监室的巡视监控,严密掌握在押人员动态,发现“牢头狱霸”行为及时处理。实行收押告知制度,收押新入所人员,应告知其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不准欺压他人,也不被他人欺压。实行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过渡管理期间应指导新入所人员熟悉看守所相关规定和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告知监室内常见问题处理办法,并进行反“牢头狱霸”教育。实行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在监视内安装报警装置,确保在押人员受虐时能及时报警,民警及时制止侵害行为。看守所实行惩治“牢头狱霸”制度,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立即实施严管,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夹带刑具或禁闭,造成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6月1日,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实施。白云看守所结合《条例》开展贯彻落实。是年12月1日《国家赔偿法》施行,白云看守所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法律。
2011年,白云区投入86万元全面改造看守所监控、电网、照明电路等,建立全方位监控系统,在原来的基础上增设巡更系统、广播系统、对讲系统。根据公安部规定,投入8万余元在提审室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讯问椅,监区进出入大门安装安检门,监控室至巡视道顶部安装透明雨棚,外侧安装钢筋防护网,将原有的亲情餐厅改造成安全钢化玻璃分隔设置,安装对讲电话和必要的戒护设施。
2012年,以规范场所设置设施、规范执法管理行为为全年的规范执法工作重点,为便于监区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看守所投资3万余元在监区内安装了手机屏蔽系统。安装启用新版警务信息系统。对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的信息联网设备进行更新升级,以满足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开展监督的需要。投资2万余元在原有的提审室录像功能基础上,加装录音设备,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同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消除监控盲点。
2013年,白云区看守所在12个监室内统一用PVC版制作宣传展板46块,把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严管“牢头狱霸”规定及在押人员作息时间表的详细条例规定制成展板,摆在监所内活动区域。
2014年3月,武警白云中队哨兵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看守所墙体和防护网有明显晃动现象,区公安分局委托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对看守所围墙墙体的安全性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该围墙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安全性严重不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并建议拆除。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同意白云区看守所围墙拆除并重建。是年4月9日至4月11日,在市局监管支队、贵阳支队、白云分局、武警白云中队、白云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修文县局、修文县看守所以及高速交警的共同协作下,白云区看守所完成232名在押人员从白云看守所转押至修文县看守所集中关押的工作任务。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白云看守所在与修文看守所合署办公期间,巡视监控岗、提讯收押岗、医务岗等岗位编入修文看守所的勤务模式,由修文县看守所统一管理,白云区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给养费全额拨付至修文县看守所,白云区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全部后勤保障由修文看守所承担,白云区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所有关押设施和民警办公区域、备勤区域等,全部使用修文看守所的设施,两所合署办公后,白云区看守所只保留对在押人员的管教管理。
2015年,白云区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改造修缮看守所。历时18个月完成白云区看守所修缮工程项目。次年2月2日,在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武警贵阳支队、武警白云中队、白云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修文县公安局、修文县看守所共同协作下将白云区看守所在修文县看守所羁押的240名在押人员集中转押回白云区看守所原址。
表14-5-13 2009—2015年白云看守所收押人员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
表14-5-14 2009年至2015年出所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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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看守所警务系统于2008年启用,2009年及以前数据不完整。
二、行政拘留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反治安管理人员需要执行治安行政拘留,由县级公安机关执行。为了将违反治安管理被处罚的治安拘留人员与关押在看守所的逮捕人犯和刑事拘留人员区别出来单独管理,1982年8月26日,白云区公安分局成立治安行政拘留所,拘留所用房为在区公安分局食堂旧址建设的8间平房,共120平方米。
1985年10月,治安拘留场所迁至看守所旁,正式挂牌为“白云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拘留所面积125平方米。
2006年,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安装网络监控。
2007年,区公安分局治安行政拘留所被贵州省公安厅评为2006年度二级拘留所。
2009年5月8日,区公安分局治安行政拘留所搬迁至白云区都拉布依族乡冷水村新址办公,新的治安行政拘留所由区人民政府投资400万建成。
表14-5-15 2001—2015年白云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收拘情况一览表
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强制隔离戒毒所白云戒毒所于1997年3月筹建。是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之初,戒毒所条件简陋,办公地点位于白云公安分局大院内,从行政拘留所分离部分房间作为戒毒所使用。
1998年,位于艳山红镇曹关村窝坑组的新戒毒所动工建设。新所总投资300余万元,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89平方米。其中戒毒室面积454平方米,内设戒毒床位230张,室外活动面积759平方米。白云区戒毒所分为强制戒毒、自愿戒毒两种形式。建成至2002年,共收戒强制戒毒6974人,自愿戒毒851人。
由于窝坑戒毒所无法满足戒毒工作需要,2002年,白云区决定在都拉布依族乡冷水村新建白云戒毒所。2009年5月建成搬迁。新所占地面积13550平方米,建有2500平方米的戒治大楼、23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500平方米的食堂,绿化面积40%。设有戒毒室20间、床位192张。
2001年至2015年共收戒7499人。2009年度被贵州省公安厅评定为三级戒毒所。2013年荣获贵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中心安全奖。
表14-5-16 2001—2015年强制隔离戒毒所累计收戒吸毒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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