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2001年12月4日,根据筑委﹝2001﹞38号文,白云区政府机构改革。外事、侨务、国防教育、经济体制改革调研、法制、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访的职能归口区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为副科级。另据省编办字﹝2001﹞56号文,国防教育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为正科级。
2010年4月30日,根据筑委厅字﹝2010﹞40号文和白党发﹝2010﹞19号文,白云区政府机构改革。国防教育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为副科级。将信访局调整到区委办管理。
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
从2001—2015年,区人民政府机构共经历了三次改革。
(一)2001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区政府设30个机构
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办公室(含外事、侨务、国防教育、经济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含外协工作)、经济贸易局(含非国有经济管理工作和市场建设服务工作)、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分局、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占机构个数)、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含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含规划管理工作)、交通局(含战备支前运输工作)、农业水利局(含农机、畜牧、水产、饲料、防汛抗旱等工作)、林业绿化局(含园林管理工作)、文体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含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含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加挂煤炭管理局牌子)、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与其合署办公,不占机构个数)。
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 农业办公室(含农业区划和农业科教工作,加挂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
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档案局(与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的体制)、旅游事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01年政府机构改革后至2010年下一轮机构改革前,部分机构作了局部调整:
2002年,增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2004年,将信访办公室更名为信访局,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将发展计划局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局,将原来由政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调研职责划入。新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在经济贸易局。
2009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管移交区政府管理。
(二)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后,设27个机构
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办公室(国防教育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局)、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占机构个数)、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水利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商务局、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林业绿化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统计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府其他机构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www.xing528.com)
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后至2014年下一轮机构改革前,部分机构作了局部调整: 2012年,将环境保护局、林业绿化局整合组建生态文明建设局。2013年,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移交区政府管理。
(三)2014年政府机构改革后,设27个机构
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办公室(国防教育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局)、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占机构个数)、督办督查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文明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林业绿化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水利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统计局、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
政府其他机构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三、建制沿革
经2001年1月31日区长办公会议和2001年2月1日区委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月5日起在区第三产业办公室加挂“贵阳市白云区旅游事业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体制,增加事业编制3名。
同年9月12日,根据《白云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白党发〔2001〕34号)文件精神,白云区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划分为:发展计划局(含外协工作)、经济贸易局、旅游事业局。
同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贵阳市白云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筑委﹝2001﹞38号)文件精神,设置白云区物价局。
2004年,根据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知精神,将白云区发展计划局更名为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简称白云区发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调节全区国民运行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2006年,白云区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价格管理科(内设价格认证中心)、收费管理科、物价检查所。
2007年,经白云区第五次编委会及2007年10月29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白云区发改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第三产业办公室更名为白云区项目促进办公室,为全区招商、建设等各行业项目收集、管理、促进综合性机构。白云区项目促进办公室为区发改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2010年4月30日,根据《关于白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白党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区发改局信息产业职能划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对外贸易及研究指导第三产业发展职能整合划入区商务局;不再保留物价局,职能划入区发改局。2010年8月,撤销白云区物价局,其职能整体划入区发改局,设物价管理科(内设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督检查科开展物价工作。
2014年,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白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4〕8号)精神,白云区粮食局职能整合划入白云区发改局,不再保留白云区粮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职能划入区发改局。
四、乡镇人民政府机构
(详见乡镇篇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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