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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均:中田有庐的含义及嬗变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诗经·信南山》篇有“中田有庐,疆场有瓜”两句,历来经解家都是援引《汉书·食货志》“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这一段汉儒的话,来解释第一句的“庐”,说“庐”是在公田之内,因为公田居中,所以称为中田。“中田有庐”是指田野中有庐舍。不察字义的嬗变,以汉代田的含义用于周代,“中田有庐”就会由田野中有庐舍的平常情况,变成田块中有庐舍的离奇措施。

陈政均:中田有庐的含义及嬗变

诗经·信南山》篇有“中田有庐,疆场有瓜”两句,历来经解家都是援引《汉书·食货志》“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这一段汉儒的话,来解释第一句的“庐”,说“庐”是在公田之内,因为公田居中,所以称为中田。

近数十年来,学者对这个解释有了疑问。因为以农业措施而论,并没有在田块中设庐的必要,这个“庐”字恐怕不是指庐舍,而是指某一种农作物。有的疑为“蓏”,有的疑为“芦菔”(即萝卜),有的疑为“瓠芦”。但这几种看法都有缺点。西北农学院石声汉教授提出“现在周原上,芦菔与瓜是不能在同一季节种植,也不能在同一季节供食的”论据,否定“庐”是芦菔的说法。但是“庐”是蓏或瓠芦的说法也难于成立。因为《诗》中“疆场有瓜”这一句是指出瓜类种在田边。蓏与瓠芦都是瓜类何以又会种在田块之中呢?

我有一个看法,似乎应在“田”字找解释。因为周代田字含义和后代不同。《说文》:“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按:“陈”是指排列布置;“谷”是指一切栽培的植物,古代谷的意义甚广,不仅指大米小米;“树谷曰田”是指栽培植物的地方都称为田;“象四口”是指田字中有四个口字象形各个田块;“十,阡陌之制”是指田字中有一个十字象形阡陌。阡陌是田间的纵横道路。这样看来,在周代田字含义是指田野。“中田”是田中的倒文,与“中林”是林中的倒文,“中野”是野中的倒文同例,这是《诗经》中常用的修辞格。“中田有庐”是指田野中有庐舍。这本是很平常的情况。

周代在田野中是有设立庐舍的措施。《诗经·七月》篇“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这段话是说:你们农民,要白天找茅草,晚上拧成绳,快快爬上房架去结庐,就要开始播种百谷呵。又按《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郑子产推行“庐井有伍”的政策,可见当时在田野中是设有庐舍的。

古代地广人稀,一切田块都是从垦荒中得来,周围野兽众多,人们必须看守农作物并且和野兽斗争。当时贵族打猎称为“于田”“田猎”,或即简称为“田”,可见打猎的地区是在田野。农民也参加打猎。《诗经·七月》篇的“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伐檀》篇的“胡瞻尔庭有悬貆兮”都是关于农民将猎获物献给封建主的记载。无论是看守农作物或是打猎,农民都需要庐舍为休息之所。现时在害兽较多的田野中也有庐舍之类的设备。所以汉儒解“庐”字为庐舍是对的。但他们说庐舍是在田块之中,就成了臆说了。

汉儒何以会有这个臆说呢?这个臆说是由两种错误造成:

(1)他们对于“助”制有所牵强附会。——“助”是封建地租帮工制的一种。

孟子的叙述,“助”是有两个类型。

其一是“什一”的“助”。孟子说:“夏后代五十而贡(封建地租中的包租制),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徹(封建地租中的分租制),其实皆什一也”(见《孟子·滕文公上》)。可知“什一”的“助”是殷代所行的,每家所耕的私田是七十亩,另是一种田制,与后来的井田不同。(www.xing528.com)

又其一是“九一”的“助”。孟子说:“昔者,文王之治岐山也,耕者九一”(见《孟子·梁惠王下》),“虽周亦助也”(见《孟子·滕文公上》),“请野九一而助”(见《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见《孟子·滕文公上》)。这是井田制,曾由周文王推行,每家所耕的私田是百亩。

两种助制并不相同。但汉儒过于推崇“什一”,硬把“九一而助”的井田也说成是“什一”制,因而说八家只共种公田八十亩,不是百亩。被划出的二十亩难于处理,就说“为庐舍之用”。而不知在田块中设庐舍,是犯耕作上的大忌,古代的农业实践者绝不会有这样离奇的布置,并且古代地广人稀,区区庐舍何处不可安置而必设在田块之中?

(2)由于田与亩两字含义的嬗变而认识混乱。

周代“田”字含义是指田野已见上述。至于“亩”字的含义则是指田块。在《诗经》中可看出这个区别:有举田又举亩的:如《大田》篇“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以我覃耜,俶载南亩”这几句将田和亩分开谈,是说广大的田野有很多的庄稼呵,种子和农具都准备好了,用我坚利的耜到阳坡的田块去耕作。又如《甫田》篇“自古有田,今适南亩。或耘或耔,黍稷薿薿”,这几句话也是将田和亩分开谈,是说自古以来就有田野,现在到阳坡的田块去,锄草呵,培土呵,黍稷长得很茂盛。有单举亩的:如《信南山》篇“我疆我理,南东其亩”,是说我们划定经界,布置沟涂,有的田块在南,有的田块在东。又如《甫田》篇“禾易长亩”,是说庄稼很快在田块中生长茂盛。由以上数例,可看出周代“田”字是指田野,“亩”字是指田块。当时的“亩”是有一定规格的。《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周尺周步),是说“亩”宽一步(六尺),长百步。孙诒让周礼正义》也说:“亩广六尺,长六百尺。”亩是这样规格的长条形田块。

到了汉代,“田”的含义嬗变为田块,“亩”的含义嬗变为面积单位。《九章算术》是汉代的著作,其中所说的各种田都是田块,所求的面积都是用亩做单位。

不察字义的嬗变,以汉代田的含义用于周代,“中田有庐”就会由田野中有庐舍的平常情况,变成田块中有庐舍的离奇措施。

汉儒一误于以“九一而助”的周制当作“什一”的“助”的殷制;再误于以汉代的田当作周代的田,这两个错误相凑合,因而造成庐舍在公田之内的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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