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一书,大家都认为是版本上没有错误的书,因为明清两代都用此书考试取士,经过千百万人日日夜夜诵读研究,自中国以至日本、朝鲜、韩国、越南长期流传的书,若有误写误刻的字早已经改正,后人只要照抄好了。
但是《论语·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并无对朱张之评价。
但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篇,对于“逸民”章不录名单,而仅录孔子评语“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行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亦无对朱张之评价。按《辞书》对“朱”字注曰:“姓也。本颛顼高阳氏之裔,周时封于邾,后为楚灭,子孙去邑,为朱以为氏。”(见《姓苑》)故在邾灭之前的史书无朱姓之人,以其时尚无朱姓也。孔子所称之逸民皆在孔子以前,安得有朱姓。则“朱张”之名当是错简,从他书混入矣。(www.xing528.com)
“夷逸”或以为人名,恐误。“虞仲夷逸”当连为一词。“虞仲”即仲雍,泰伯之弟也。泰伯无子,卒后,国人以虞仲继位,为始创吴国之第二君。《左传》:“哀公七年夏,公会吴于鄫。……太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辞。太宰嚭曰:‘国君道长,而大夫不出门,此何礼也?’对曰:‘岂以为礼,畏大国也,大国不以礼命于诸侯,苟不以礼,岂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岂敢弃其国?太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据此,则太伯可列于诸侯,而仲雍不能列于诸侯,以其从夷俗也。故宜云:“虞仲夷逸。”“夷逸”当为形容词,言其从夷俗而列于逸民也。以“夷逸”作人名解者误矣。此为解释之错误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