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为政》篇:“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一章的含义,两千年来,有不少人都理解错了。有的人以此一章为攻击佛教的武器,盖以佛教为异端也。其实,儒学是政治学,佛教则是宗教,理应两不相妨。并且佛教与儒学未曾发生过摩擦。史载东汉明帝时,天竺沙门始来中国传教。此时为公元六十八年。而孔子卒于公元前四七九年。时间相隔五百余年,当然无从摩擦,而又无理论上的斗争。则孔子所斥为“异端”,当然不是佛教。
又有一说,以周末诸子视为“异端”。按周末时,诸子百家争论甚烈。但这都是孔子身后的情况,孔子何能在生前预言之。可见,“异端”必另有所指,尤其“端”字意义须加访求。
按韩非子《显学》篇中有一节涉及“端”之意义。兹连注录之如下:
“且夫人主之于听学也(梁启雄注:据本段上文三言‘学士’,下文言‘其言’‘其身’‘其端’,此‘学’字必指学士,‘学’字下或脱一‘士’字),若是其言,宜布之官而用其身;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梁启雄注:《广雅》:‘布,列也。’‘息’借为‘熄’。《吕览》注:‘熄,灭也。’《礼记》注:‘端,本也。’在这里指立言之本旨——《韩子浅解》)。‘今以为是也,弗布于官;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亡之道也。’”(www.xing528.com)
韩非虽后于孔子二百余年,但总算是先秦人物,并且韩非本出于儒家之门,其见解有相通之处。既知以“端”为“立言之本旨”,则“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之言甚易解。盖“异端”犹言“与立言之本旨相违背”。若以一人而言,即是“自相矛盾”。若以二人而言,则是“彼此矛盾”。这都是不可以的。因为若陷于“自相矛盾”则其为人之立场甚是可疑,若属于“彼此矛盾”,则此人意见与我不同,不宜与之共事。这是从逻辑学上看问题,可在事先加以防止。若疏忽此一关,而听任问题发展,必然为害甚大。故必须在事先即具有“攻乎异端”的警惕性。
所以,若发现对于“立言本旨”有违背的矛盾,无论是“自相矛盾”的,还是“彼此矛盾”的,都必须迅速解决,以免产生祸害。这就是“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格言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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