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签订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步骤,而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需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三个步骤。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一方邀请不特定的另一方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招标人(业主)发布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书的行为就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其目的就是邀请承包方投标。
要约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行为就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建筑工程合同具备的主要条款,如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等内容。作为要约的投标文件对承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表现在承包方在投标生效后无权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以及一旦中标就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约定。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招标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由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承诺是指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的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允诺。承诺的内容必须要与要约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将视为拒绝要约或反要约。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经过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最后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在中标公示期过后,就应该通过当事人的平等谈判,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合约各方签订一份内容完备、逻辑周密、含义清晰,同时又保证责、权、利关系平衡的合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不确定性和争端,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建筑工程合同应经过以下步骤订立: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www.xing528.com)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中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报价一览表、资格声明函、中标通知书、其他相关投标文件都是合同的一部分。
中标合同的签订、执行与验收是整个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招标投标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毁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筑工程是现代工程技术、管理理论和项目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建筑工程管理的过程也就是合同管理的过程,即从招标投标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包括合同的前期规划、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变更、合同索赔等的一个完整的动态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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