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1 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其特点是量变价不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能够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各施工企业按照招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样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将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标投标方式。
5.4.3.2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优势
1.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程量清单招标实现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将现行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变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全费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同时,能够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量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市场风险因素,即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避免投标报价的盲目性,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机制。
2.有利于廉政建设,规范招标运作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发包人不需要编制标底,淡化了标底的作用,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有利于廉政建设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运作,减少工程腐败现象。
3.节约工程投资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合理、适度地增加投标的竞争性,特别是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方式,有利于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降低工程造价,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有利于推动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施工企业加强成本核算,苦练内功,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施工成本,构建适合本企业投标报价系统,促使施工企业自主制定企业定额,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便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析和编制适应市场变化的造价信息,更加有力地推动政府工程造价信息制度的快速发展。
5.降低社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避免了招标人、审核部门、投标单位重复做预算,节省了大量人力、财力,同时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功效,特别是社会功效,克服由于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提供,投标者可集中力量进行单价分析与施工方案的编写,投标标底的编制费用也可节省1/2,避免了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素质各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样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不便于评标与定标,从而也不利于业主选择合适的承建商。此计价法给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基础,符合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工程量(实物量)清单报价实质上是同一时期内生产同样使用价值的不同企业各自劳动消耗量之间的竞争。
6.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行业技术贸易壁垒下降,建设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我国的建筑企业将更广泛地参与国际竞争。工程量清单招标形式在国际上采用最为普遍,其计价法是一种既符合建设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又符合国际通行计价原则。为适应建设市场对外开放发展的需要,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使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www.xing528.com)
5.4.3.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招标文件编制资格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负责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时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编制确定招标标底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策划投标方案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竣工结算时结算价调整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样和技术资料,依照目前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将实施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物工程量和技术性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的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如下:
(1)工程量清单由封面签署页、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三部分组成。
(2)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的补充要求,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主要材料品牌、质量、产地的要求,新材料及未确定档次材料的价格设定,拟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工程量清单应按照招标施工项目设计图样、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规定进行编制。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应使用规范术语,对允许合并列项的工程在工程量清单的列项中需作准确描述。
(5)按现行项目划分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开列建筑脚手架费、垂运费、超高费、机械进出厂及安拆费等有关技术性措施项目。
(6)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制式表格,计量单位执行现行预算定额规定的单位标准,工程数量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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