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是由农村集体筹办的一项群众性福利事业,1974年阜沙公社开始实行社队联办合作医疗,阜沙公社农民当年应入合作医疗人数2.49万人,己入2.43万人,参加率98.9%。就医者除交挂号费外,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全部由大队报销,年终结算医疗费用不足部分,由各生产队摊派负担。1981年,农村合作医疗停办,实行乡村卫生站经费承包制,各卫生站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就医者医药费用全部自理。
1997年7月,阜沙镇停办多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继恢复,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其中个人每月出资5元,市、镇、村三级给予扶持补助每人每月10元。以村为单位独立核算,但村民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顾虑,当年参加率仅3.6%。为提高村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主管部门多次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转入正轨,参保覆盖率不断扩大,经过两年的努力,农村合作医疗开展顺利,1999年全镇有4800多人参加合作医疗,比1998年增加40%。
2003年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其中个人出资35元(含部分村级补贴),市补贴由4元/人增加至10元/人,镇配套补贴10元/人,使人均筹资水平由2002年的40元/人增加到55元/人。镇政府投入2万多元,对全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简化报销流程,方便群众报销,提高办事效率,群众参保率大幅上升,2004年参保率为86%。至2005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增长至29130人,参保率达90.2%。
为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特殊医疗需要,2003年通过增设合作医疗救助基金,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困难户提供保障,根据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的户数和人数,按每人每月基本医疗保障额度以低保金保障标准的14%为限,即城镇人口42元/月,农业人口35元/月,编制资金预算,实行全镇统筹支付。(www.xing528.com)
2005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镇政府拨出40.13万元用于合作医疗,其中保障资金29.13万元,保障救助金8万元,备用资金3万元,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平均每人补助10元,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29130人,全年有1407人享受了住院医疗补助,补助金额149.26万元,人均报销1061元,占住院总费用的31.6%,共有859名特困人员减免了合作医疗参保费,减免金额3万元,有17人享受了大额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5.312万元。
表6-2-5 1997-2005年阜沙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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