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汽车电器设备构造与维修-充电注意事项

汽车电器设备构造与维修-充电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5-01-16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初充电恰当与否,对蓄电池的使用性能极为重要。②冬季放电超过25%,夏季放电超过50%。④另外,蓄电池放置时间超过1 个月时,也应进行补充充电;在大量补充蒸馏水后也应进行补充充电。④充电应连续进行。⑥充电时备用冷水、10%苏打溶液和10%的氨水溶液。⑧充电设备不应和蓄电池放在同一位置。

(1)初充电

新蓄电池或修复后的蓄电池在使用之前的首次充电称为初充电。

目的:恢复蓄电池在存放期间极板上部分活性物质缓慢硫化和自放电而失去的电量。初充电恰当与否,对蓄电池的使用性能极为重要。

初充电的特点:充电电流小、充电时间长,电化学反应充分。

(2)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车辆上使用时,常有充电不足的现象,尤其是短途运输车辆,应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充电。一般每月一次,如有下列现象发生,必须随时进行补充充电:

①电解液相对密度下降到1.15 以下。

②冬季放电超过25%,夏季放电超过50%。

③灯光暗淡、起动机运转无力,表明电力不足时。

④另外,蓄电池放置时间超过1 个月时,也应进行补充充电;在大量补充蒸馏水后也应进行补充充电。

(3)循环锻炼充电

蓄电池在使用中常处于部分放电的情况,参加化学反应的活性物质有限,为迫使相当于额定容量的活性物质都能参加工作,以避免活性物质长期不工作而收缩,可每隔3 个月进行一次循环锻炼充电。即在电池正常充足电后,用20 h 放电率放完电,再正常充电后送出使用。(www.xing528.com)

(4)去硫充电

当极板硫化较严重时,可进行“去硫充电”。

充电注意事项:

①遵守充电电流规范。

②观察各单格电池的电压和密度。

③观察电池温度。

④充电应连续进行。

⑤配置和灌入电解液时,遵守安全操作规则。

⑥充电时备用冷水、10%苏打溶液和10%的氨水溶液。

⑦室内要安装通风装置,严禁明火。

⑧充电设备不应和蓄电池放在同一位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