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喆
封爵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中外学者的关注。有关唐五代时期封爵制度的研究,中外成果均有不少。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及仁井田陞《唐代の封爵及び食封制》对唐代封爵制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研究[2],金子修一的一组文章讨论了唐代对外夷的册封规律[3],杜文玉师等《五代十国封爵制度初探》介绍了五代封爵制度的几个特点,如受封者所得爵名的变化、食封与食实封的变化等[4],杜文玉师《五代十国制度研究》一书中又对五代十国时期的封爵与叙封制度进行了更加深入和详细的讨论[5]。
山崎觉士《吴越国王与“真王”含义——五代十国的中华秩序》是以封爵为切入点对五代统治秩序的考察[6]。曾成《唐末五代王爵考》对唐末五代王爵的授予、王爵体系的分层及其对后世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论证[7]。果美侠对唐代异姓王群体进行了研究,对其分封方式、分类、命名及其与政治的关系都有所涉及[8]。本文所要讨论的唐五代时期以节度使封“四平王”的问题,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历史现象,是封爵制度的一个特殊侧面,尚少有学人关注,就笔者所见,仅前引日本学者山崎觉士《五代の“中国”と平王》一文有所涉及[9]。在这篇文章中,川崎觉士讨论了五代时期平王的位阶和特性。他认为五代最高的封爵为国王,以下依次为一字王、平王、二字王、二字(一字)郡王;“平王”具有标示“中国”范围的特殊意义,其地位高于其他以郡王号命名的两字王。山崎觉士的文章对我们很有启发意义,但他的论述偏向于“平王”与五代天下秩序的关系,对于“平王”本身的政治特性,尤其是以节度使任“平王”的政治意蕴挖掘不够,尚有继续研究之必要。故笔者不揣浅陋,草成此文,以就教于方家。
一、“四平郡”和唐代(昭宗朝以前)的“四平王”
所谓“四平王”,指的是唐代(昭宗朝以前)用以册封勋贵的东平郡王、西平郡王、南平郡王、北平郡王,以及唐末(昭宗朝开始)五代的东平王、西平王、南平王、北平王。“四平王”起初都是郡王,按唐制,“郡王,从一品,食邑五千户”[10]。至唐末五代时,出现了以郡命名的王爵,级别在郡王之上[11],东西南北“四平王”爵号也于此时形成[12]。唐五代时期的“四平王”有其特殊的政治含义,欲了解“四平王”的政治内涵,首先需要理清“四平郡”的相关情况。
东平郡,建置始于西汉,东汉、西晋、隋、唐因之,其地始终在郓州附近。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东平国,故梁国,景帝中六年别为济东国,武帝元鼎元年为大河郡,宣帝甘露二年为东平国。”[13]又《后汉书·郡国志》:“东平国,故梁,景帝分为济东国,宣帝改。”[14]又《晋书·地理志》:“东平国,汉置。统县七,户六千四百。”[15]《隋书·地理志》云:“东平郡,后周置鲁州,寻废。开皇十年置郓州。统县六,户八万六千九十。”[16]《新唐书·地理志》载:“郓州东平郡,紧。本治郓城,贞观八年徙治须昌。”[17]
西平郡,地在陇西,始置于汉献帝建安十八年,晋、魏、隋、唐因之,后为吐蕃攻陷,遂废。《后汉书·郡国志》载:“省司隶校尉,以司隶部分属豫州、冀州、雍州。省凉州刺史,以并雍州部,郡得弘农、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上郡、安定、陇西、汉阳、北地、武都、武威、金城、西平、西郡、张掖、张掖属国、酒泉、敦煌、西海、汉兴、永阳、东安南,凡二十二郡。”[18]又《晋书·地理志》:“西平郡,汉置。统县四,户四千。”[19]又《隋书·地理志》:“西平郡,旧置鄯州,统县二,户三千一百一十八。”[20]《旧唐书·地理志》载:“鄯州,下都督府,隋西平郡。武德二年,平薛举,置鄯州,治故乐都城。贞观中,置都督府。天宝元年,改为西平郡。乾元元年,复为鄯州。上元二年九月,州为吐蕃所陷,遂废。”[21]
南平郡,建置始于西晋。《晋书·地理志》载:“及武帝平吴,分南郡为南平郡。”[22]南朝因之。隋灭陈,郡废。《隋书·地理志》载:“孱陵,旧曰作唐,置南平郡。平陈,置县,大业初置郡。”[23]唐亦曾置南平郡,地在渝州。 《旧唐书·地理志》载:“渝州,隋之巴郡。武德元年,置渝州,因开皇旧名,领江津、涪陵二县。其年,以涪陵属涪州。三年,置万春县,改万春为万寿县。贞观十三年,以废霸州之南平县来属。天宝元年,改为南平郡。乾元初,复为渝州。”[24]
北平郡,建置始于秦,汉、晋、隋、唐因之,其地始终在幽州、平州一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25],右北平郡为其一。《汉书·地理志》载:“右北平郡,秦置。莽曰北顺。属幽州。户六万六千六百八十九,口三十二万七百八十。”[26]《后汉书·郡国志》载:“右北平郡,秦置。雒阳东北二千三百里。四城,户九千一百七十,口五万三千四百七十五。”[27]《晋书·地理志》载:“北平郡,秦置。统县四,户五千。”[28]《隋书·地理志》载:“北平郡,旧置平州。统县一,户二千二百六十九。”[29]《旧唐书·地理志》载:“平州,隋为北平郡。武德二年,改为平州……天宝元年,改为北平郡。乾元元年,复为平州。”[30]
通过以上材料可以看出,除南平外,东平、西平、北平三郡从建置起至于唐,其地理范围都比较固定,而南平的地理范围分为两个:一在荆州一带;一在渝州一带。
唐代(昭宗朝以前)以节度使获封“四平王”者,共有七人,分别是:
安禄山。天宝九载(750)夏五月,“乙卯,安禄山进封东平郡王。节度使封王,自此始也”[31]。
哥舒翰。天宝十二载(753)“进封凉国公,食实封三百户,加河西节度使,寻封西平郡王”[32]。
李忠臣。代宗大历年间,“以忠臣为汴州刺史,加检校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西平郡王”[33]。
李希烈。建中二年(781)五月,“己巳,以淮宁军节度使李希烈充汉南北诸道都知兵马招抚处置等使,封南平王”[34]。
李晟。兴元元年(784)八月,“癸卯,加司徒、中书令、合川郡王李晟兼凤翔尹,充凤翔陇右节度等使、泾原四镇北庭行营兵马副帅,改封西平郡王”[35]。
马燧。兴元元年(784)正月,“加检校司徒,封北平郡王”[36]。
高崇文。元和元年(806)九月,“丙寅,以剑南东川节度使、检校兵部尚书、梓州刺史、封渤海郡王高崇文检校司空,兼成都尹、御史大夫,充剑南西川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度支营田观察使、处置统押近界诸蛮及西山八国兼云南安抚等使,仍改封南平郡王,食邑三千户”[37]。
唐人李涪在《刊误》卷下“封爵”条说:“凡所封邑必取得姓之地。”观以上七次有关“四平王”的册封,与李涪总结的这条原则颇有不同之处。首先是玄宗时的两次册封。安禄山是营州柳城人,《全唐文》中保留了《封安禄山东平郡王制》[38],制书中载安禄山受封东平郡王之前的封爵为“柳城郡开国公”;按安禄山受封时身兼范阳、平卢两镇节度,无论从哪方面看都与东平郡毫无关系,为何未封辽西郡王或北平郡王,而是被封为东平郡王呢?检看其册封制书,笔者认为,此处的东平并非东平郡之东平,而是为了彰显安禄山功业而取的美称。制书中盛赞其功,又有“不有殊恩,孰彰茂绩”之语,便是此般。哥舒翰生于安西,以凉国公进位西平郡王,应该也有彰显功业的意思。还有一个原因与玄宗朝的军事格局有关,当时安禄山与哥舒翰隐隐为玄宗朝东西两大军事集团的领袖,在安禄山获封东平郡王、身兼三镇之后不久,朝廷便册封哥舒翰为西平郡王,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平衡制约,稳定政局。李忠臣本名董秦,是幽州蓟县人。乾元二年(759),代宗将其“召至京师,赐姓李氏,名忠臣,封陇西郡公”。大历年间又封西平郡王。李希烈,燕州辽西人。其于建中二年(781)获封“南平郡王”,是由于兴兵讨伐梁崇义之故。未建功而先授爵,深含勉励之意。与此相似的还有兴元元年(784)获封“北平郡王”的马燧。马燧本为汝州郏城人,获封“北平郡王”时为河东节度使,受命讨伐河北叛镇。同为德宗朝的李晟,在册封上更为特殊。李晟是洮州临潭人,获封“西平郡王”之前,其爵号为“合川郡王”,是典型的“以得姓之地”册封。但其受封“合川郡王”之后又授“西平郡王”,则至少能反映出两个信息:一是此处的“西平郡王”定非“以得姓之地”册封;二是“西平郡王”在地位上要高于“合川郡王”。宪宗朝名将高崇文,“其先自渤海徙幽州”,故其始封爵号“渤海郡王”也是属于“以得姓之地”册封。元和元年(806)高崇文率军讨平刘辟之乱,改封为“南平郡王”,则此处的“南平郡王”也并非“以得姓之地”册封,且地位高于“渤海郡王”。
以上七人在获封“四平王”时均不满足以“得姓之地”册封的原则。详考其册封过程可以发现:“四平王”的册封与“四平郡”并无太大关联,“四平王”封号应属美称爵号,有其特殊的政治含义。这种特殊含义在笔者看来就是“使四方平定安宁”,对藩镇将帅乃至全国武人来说,实为殊勋。也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政治内涵,使得“四平王”比一般“以得姓之地”冠名的郡王地位更高,亦使得“四平王”之号与“必取得姓之地”的原则不相吻合。需要注意的是,该时期“四平王”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从位阶上看仍属于郡王级,只是地位比一般郡王要高,且获封“四平王”之对象均为朝廷倚靠之大将,与中央政府关系密切。
二、唐末(昭宗朝开始)五代的“四平王”
唐末五代以节度使获封“四平王”者,共有二十二人。其中东平王为朱全忠、张全义、房知温、王建立、杨光远;西平王为杜洪、朱友谦、李从曮、李彝兴;南平王为赵匡凝、钟传、刘隐、刘岩、高季兴、高从诲、高保融;北平王为罗弘信(追封)、王镕、王处直、高万兴、赵德钧、刘知远。为便于阅读,列表如下:
唐末五代“四平王”统计表
注:除“王镕”条出自《五代墓志汇考》外,表格中其他内容均出自两《唐书》和新、旧《五代史》。
唐末五代时间跨度较大,各朝自有典章,为清晰呈现“四平王”的演变过程,笔者将该时期划为两个阶段分别予以分析。
首先是唐末和后梁时期。唐末获封“四平王”者共有七人,分别是朱全忠、王镕、罗弘信(追封)、赵匡凝、钟传、杜洪、张全义。朱全忠,宋州砀山人,获封“东平王”前已先后被封为“沛郡王”“吴兴郡王”。昭宗龙纪元年(889),因讨平蔡州秦宗权而进封为“东平王”,以彰其功业。据《王镕墓志》和曾成的研究,王镕于乾宁五年(898)获封“北平王”[39]。按王镕时为成德节度使,获封“北平王”之前的封号为“常山郡王”。罗弘信之“北平王”为光化元年(898)追封,其生前封号为“临清郡王”。值得注意的是,光化元年(898)同时册封王镕并追封罗弘信为“北平王”,是有其深层的政治意味的。盖因光化元年(898)朱温派大将葛从周攻取了李克用控制的邢、洺、磁三州,则其奏请唐廷先封王镕是为了翦除河东之援手,取三州之后命王镕绝晋归梁,又追封罗弘信为“北平王”,则是为了挑起魏博与成德之隙的一种政治手段。赵匡凝,袭父爵为淮安郡王,后封“南平王”、楚王。钟传,僖宗朝获封镇南节度使、颍川郡王,又徙南平[40]。按钟传卒于天祐三年(906),“南平王”为其最高官爵,但至迟从光化三年(900)起至天祐元年(904)朝廷一直是以赵匡凝为“南平王”,故钟传之“南平王”封号不可能早于天祐元年(904)。杜洪,以武昌军节度使为“西平王”。按杜洪与钟传均为效力朱温之人,在朱温和杨行密的争衡中起到了重要的牵制作用。二人一在杨吴之西、一在杨吴之南,“西平王”“南平王”之封,或缘于此[41]。张全义,濮州人,获封“东平王”时为天平军节度使。按张全义久镇河南,移镇天平纯是由于“梁祖将图禅代,虑全义心有异同”之故,其进爵很大程度上也是朱温为博取他支持而使用的一种政治手段。昭宗遇害后,张全义很快又改河南尹兼忠武军节度使。
后梁时期,获封“四平王”的共有四人,分别是王处直、刘隐、刘岩、高万兴[42]。其中王处直与刘隐均为开平三年(909)所册,此二人仅为当年所册五王之二,其余三人为:福建节度使王审知封闽王、同州节度使刘知俊封大彭郡王、山南东道节度使杨师厚封弘农郡王[43]。朱温的此次册封,带有十分明显的军事战略意图,五王的布局,均在河东、杨吴、秦岐等割据政权之侧。后梁对刘隐、刘岩兄弟的册封始于开平三年(909),直至贞明五年(919)九月,才因刘岩僭号而止。对王处直的册封,则一直持续到龙德三年(923)其去世为止。高万兴,山崎觉士认为其同光元年(923)获封“北平王”,此言不确。据《旧五代史·世袭列传》:“及万金卒,梁祖以万兴兼彰武、保大两镇,累加至太师、中书令,封北平王。庄宗定河洛,万兴来朝,预郊礼陪位,既还镇,复以旧爵授之。”[44]可知高万兴于后梁时已被封为“北平王”。又因“北平王”爵位先赐王处直,故万兴获爵应在处直之后。后梁册高万兴为“北平王”,实际上还是沿袭了朱温时的做法,将“平王”设置于割据政权之侧,以达到牵制、骚扰的军事目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唐末及后梁时册封“四平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四平王”的位阶已经明显高于郡王,但仍低于一字王。二是“四平王”的设置大多是出于某项具体的政治或军事需要,其设置的位置也大多位于割据势力之侧。三是获封“四平王”的藩镇大多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中央政府对“四平王”并无实际上的控制力,而只是具有名义上的统御权和号召力。这种情况是唐末藩镇割据政治生态的一种历史遗留。
其次是后唐至后周时期。该时期共置“四平王”十二人,分别是:朱友谦、高万兴、高季兴、高从诲、房知温、李从曮、赵德钧、王建立、杨光远、刘知远、高保融、李彝兴。其中高万兴为后梁旧臣,荆南高氏世据南平之地,略去不论。则这一时期先后设置的东平王有房知温、王建立、杨光远;西平王有朱友谦、李从曮、李彝兴;北平王有赵德钧、刘知远。
朱友谦,天祐十七年(920)以河中节度使获封“西平王”。按其在后梁时已获封“冀王”,但河东奉唐为正朔,视后梁为伪朝,故其封号应该也低于一字王。房知温、李从曮、赵德钧三人均于清泰元年(934)进位“平王”,时末帝废愍帝而自立,册封三人应是为了稳定政局之用。李从曮,李茂贞长子,明宗时为天平节度使。末帝起兵于凤翔,尽取李从曮家中财物,称帝后又以从曮为凤翔节度使、西平王,很明显是为了予其恩德、稳定政局。但这种做法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明宗以李从曮为天平节度使,以末帝为凤翔节度使,基本上实现了对秦岐地区的有效管理,将其重新纳入中央政府的控御之下。末帝的行为无异于放虎归山,使得秦岐地区一定程度上又回到半独立的状态中去了。王建立、杨光远皆是勋贵旧臣,王建立为石敬瑭旧友,数掌大镇;杨光远则在后唐围攻河东的关键时刻降于石敬瑭,二人获封俱在情理之中。刘知远获封“北平王”实为抵御契丹之故,李彝兴于显德年间获封则是因其多有勋劳。
纵观后唐至后周时期“四平王”的设置,可以发现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南平王的设置在地理空间上始终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荆南高氏于同光二年(924)向庄宗称臣,后虽偶有叛乱不轨,但基本上维持了称臣的状态,直至入宋。故其封域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
二是北平王的设置由河北道转移到了河东道。唐末及后梁时,北平王的置地在魏博、成德、义武、鄜延等地流转,但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河北道。后唐时以幽州赵德钧为北平王,亦是将北平王置于河北道。至后晋少帝时将刘知远册为北平王,首次将北平王的封域设置在了河东。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后唐时终结了所谓“河朔故事”,将河北的割据藩镇尽皆消灭,实现了对这一地区的有效统治和管理;二是由于后晋时割幽云十六州予契丹,河北道伤筋动骨,在军事力量上已经逐渐落后于兵马精强的河东道,不能满足抵御契丹的需求;三是由于晋少帝本人虽出身河东,但与时任河东节度使刘知远并不十分和睦,晋少帝与契丹作战时,刘知远常作壁上观,实际上处于一种“半独立”的状态,因而封其为北平王。
三是东平王封域的东移和西平王封域的西移。东平王的封域由郓州天平军转移到了青州平卢军。唐末以郓州天平军为东平王的封域,后梁不置东平王,后唐及后晋则以青州平卢军为东平王的封域。西平王的封域则由河中转移到凤翔最终落到夏州定难军。
需要注意的是,该时期四“平王”的位阶,仍然都在一字王之下。如李从曮,后唐时为西平王,后晋天福年间获封岐王、秦王;再如赵德钧,先封北平王,后被追封为燕王;又如杨光远,先封东平王,后被封为寿王;又如李彝兴,后周显德中封西平王,后追封为夏王。
纵观唐末五代时期,可以发现:该时期“四平王”的授予对象或者说授予目的发生了一些变化。昭宗朝以前的“四平王”,其政治内涵为“使四方平定”,授予的主要目的是“旌功业”;该时期“平王”的授予则带有明显的拉拢意味。“四平王”的封授对象或许并未建有平定四方之功,其册封只是中央政府为实现某种政治或军事目的的一种手段,是对封爵制度的一种灵活应用。随着中央集权的逐渐增强,“四平王”的相对独立性有所下降,东平王和北平王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后唐至后周时期“四平王”封域的变化反映了该时期中央集权实际控制范围变化的动态过程。
三、“四平王”折射出的节度使政治
纵观唐五代“四平王”的演变过程可以发现,在整个唐宋时期的封爵体系中,“四平王”的角色始终在发生变化。唐末五代的“四平王”与昭宗朝以前的“四平王”本质不同,这种不同不仅体现在位阶上,更体现在授予对象和授予目的上。从位阶上看,唐代昭宗朝以前,“四平王”在位阶上属于郡王级,只是地位比一般郡王高;唐末五代时,“四平王”的位阶超越郡王,成为介于郡王和一字王之间的特殊王爵。从授予对象和授予目的上看,唐代昭宗朝以前,“四平王”主要授予中央政府倚靠的、关系密切的大将,其主要目的是“旌功业”;唐末五代时,“四平王”则主要授予“半独立”的藩镇将帅,其主要目的是拉拢、收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与唐五代时期的节度使政治是密切相关的。唐后期以来藩镇割据,中央集权衰落,掌有重兵的节度使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这种政治力量的异军突起对唐五代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封爵制度。
赵翼曾经对唐后期滥授王爵的情况进行过激烈的批评,称“是时爵命虽荣,人皆不以为贵,即身受者亦不以为荣,故大将军告身才易一醉。爵赏驭人之柄,于是乎穷”[45]。赵翼所批评的滥授的王爵主要是郡王爵,这种批评形象地反映了当时封爵制度“爵赏驭人”功能的瘫痪。为了重建封爵制度“爵赏驭人”的功能,唐末五代的中央政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创造出了许多新的位阶高于郡王的封号,以赏功而收勋贵之心。以郡命名的二字王、平王、国王、二字国王,这些高于郡王位阶的封号也都因之产生。之所以进行这样的封赏,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受封的节度使尚掌有比较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即还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一旦节度使失去这些力量,丧失独立之根基,则其所获之封爵,也就随之失去了。东平王与北平王的逐渐消失,能够清晰地反映出这个问题。
东平王,唐末时授予朱温,后曾短暂地授予张全义。终后梁一朝,始终不置东平王。笔者分析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是东平王本为朱温之封号,他代唐称帝后,不愿授也无人敢受此封号;二是后梁时期,中央政府对东部疆域的控御始终都很严密,不具备册封“东平王”的条件。后唐时授房知温为“东平王”,是因为末帝新立,为稳定政局之故。后晋时以王建立和杨光远为“东平王”,均是以赏功之故。北平王,唐末至后晋曾先后置于魏博、成德、义武、鄜延、幽州、河东,刘知远称帝后,史书再不见以节度使任北平王之记载。东平王与北平王的停置,根本原因在于经过后唐明宗和后周世宗对禁军的改革后,中央集权的力量大大加强,对藩镇形成了压倒性优势,将山东和河北地区的藩镇纷纷收拢在中央政府的强力管控之下。而河东地区则倚其精兵险隘自立为北汉政权,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一个自立的“北平王”,但已不在讨论之列了。
总之,随着中央集权的逐渐恢复,中央政府对国家东北部地区的控制逐渐加强,东平王与北平王也因之丧失了生存的土壤,一步步退出历史舞台,而西平王和南平王则因远离政治中心,在宋代获得了新的发展。
余论:西平、南平的立国与宋代封爵制度的重建
建隆元年(960),赵匡胤黄袍加身,成为北宋开国君主。此时,南平王荆南高氏和西平王夏州李氏两个割据政权均还存在。建隆四年(963),高继冲纳地请降,荆南灭亡,高氏南平王至此而绝。强大的中央集权迅速席卷了荆南,南平王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被停置,似乎是步了东平王和北平王的后尘。但与东平王和北平王不同的是,南方的疆域在地理上终究是远离北宋的政治中心的,也就是说,中央集权在向南方推进的过程中终究是会衰弱的。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灭北汉,消除了北方的割据势力。次年(980),又派侯仁宝、孙全兴率兵攻打交州黎桓。六年(981),宋军伐交州不利,不得已承认了黎桓的统治地位,并于淳化四年(993)封其为交阯郡王[46]。太宗至道三年(997)夏四月,又以“静海军节度使、交趾郡王黎桓加兼侍中,进封南平王”[47],使得停置三十四年之久的“南平王”重新回到历史舞台。前黎朝灭亡之后,北宋又继续册封李朝的诸位君主为南平王。至南宋淳煕元年(1174)春正月,“以交阯入贡,诏赐国名安南,封南平王李天祚为安南国王”[48]。太平兴国七年(982),夏州李继捧献银、夏、绥、宥等地,其弟李继迁叛。历经多年征战,李继迁始终活跃于西北,并于真宗咸平五年(1002)攻克西北重镇灵州。继迁死后,其子德明嗣位。景德三年(1006),宋“以赵德明为定难军节度兼侍中,封西平王”[49]。明道元年(1032),德明死,其子元昊嗣位。宝元元年(1038),李元昊称帝,建国号为大夏,遣使奉表告于宋。次年,宋仁宗下诏削夺元昊在身官爵,宋夏开战。庆历四年(1044),宋夏议和,夏向宋称臣,宋封元昊为夏国王。
西平王、南平王两脉的复兴及立国,并不是偶然的。按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的用兵,都是针对周边割据势力的,最终的结果是灭北汉、止交州。李继捧献地入朝之后,继迁祖孙三代始终能够活跃于西北并最终立国。出现这种不同情况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重建的中央政府的实力已不足以对西北诸州和交州形成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宋初对藩镇进行了“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改革,自此之后,藩镇的政治军事力量大减,已不足以对中央集权形成威胁。西平、南平两脉的立国是唐末五代节度使政治发展的余晖,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此时的“西平”及“南平”封号,其政治意义已开始由域内向域外进行转移,即不同于唐末五代均将“四平王”置于疆域之内,宋代所置之“西平王”和“南平王”,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独立性的默许,而“夏国王”和“安南国王”的出现,则是对这些地区独立性的正式认可。
以郡命名的二字王、平王、国王、二字国王,都是在唐末五代节度使政治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这种特殊性也必然会随着中央集权的重建而消失。宋代以唐制为蓝本重新修定封爵制度,列爵九等:“曰王,曰郡王,曰国公,曰郡公,曰县公,曰侯,曰伯,曰子,曰男。”[50]当然,宋代实际行用中的爵等与条文品令中所记载的爵等并非全然一致[51],但其基本沿袭了唐制,这是没有疑问的。诚如《文献通考》所言:“封爵之差,唐制:王食邑五千户;郡王、国公,三千户;开国郡公,二千户;县公,千五百户;县侯,千户;伯,七百户;子,五百户;男,三百户。又有食实封者,给缣帛,每赐爵,递加一级。唐末及五代始有特加邑户,而罢实封之给,又去县公之名,封侯以郡。宋朝沿其制……又于王爵之上有国王及西平、南平之号,皆非常典所加。”[52]随着宋代对自身疆域内领地管控程度的增强,二字国王、国王、平王等封号便逐渐不再对内授予,而对已经存在的这些封号,也是采取逐渐消解的方式,以使疆域内所有的爵号都尽量符合重新设计好的制度规定。以吴越钱氏为例,钱氏自钱镠获封吴越国王,历钱元瓘、钱佐、钱倧直至钱俶,始终为吴越国王。太平兴国三年(978),钱俶降宋,改封淮海国王,后又被改封汉南国王、南阳国王。雍熙元年(984),去国王号,改封许王,端拱元年(988),又封邓王,由二字国王逐渐成为一种普通王爵。而对难以控御的割据力量,便以“平王”和“国王”授之,这种现象反映了“平王”作为一种爵号在政治意义上自内而外的演化。
结 语
唐五代“四平王”的册封,从总体上来说经历了一个位阶由低到高、封域由内而外的过程。从位阶的变化上看,唐代昭宗朝以前,“四平王”只是带有一些特殊性的郡王;唐末五代时,“四平王”的位阶高于郡王而低于一字王、国王;至宋代,“四平王”的位阶又跃居王爵之上、国王之下。从册封对象的变化上看,唐代昭宗朝以前,“四平王”的册封对象主要是功臣和朝廷需要倚重之人;唐末五代时,“四平王”则主要授予割据势力即具有较大独立性的藩镇节度使,但随着割据势力逐渐被消灭,“四平王”的授予也逐渐减少,东平王和北平王退出历史舞台;至宋代,西平王和南平王都曾短暂停置,重置之后则由域内转向域外,成为夏国王和安南国王的前身。
山崎觉士认为五代“平王”具有标识“中国”范围的特殊意义,这一点笔者并不认同。五代不同时期“四平王”的设置各有其原因,或许其中有一些能够表明“中国”的范围,但肯定不是全部。“四平王”所代表的与其说是天下秩序,不如说是中央王朝的边界。“四平王”册封形式的变化是政治过程的表现之一。唐至五代中央集权破碎、节度使政治崛起,表现在“四平王”的册封上就是位阶升高并向割据势力转移;五代至宋中央集权重塑、节度使政治逐渐衰落,但由于统治重心的转移和国家周边势力的新变化,新生的中央集权难以对西北诸州和交州形成有效的统治,这一系列的政治过程反映在“四平王”的册封上就是其位阶继续升高并由域内转向域外。概而言之,“四平王”册封的变化反映了唐宋时期中央集权从破碎到重新建构的动态过程。
附记:本文在撰写和修改的过程中蒙四川大学陈希丰、中国人民大学张亦冰、湖南大学闫建飞三位老师和中国人民大学张飘博士提供的诸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注释】
[1]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成果”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五代十国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编号:14ZDB032)的阶段性成果。(www.xing528.com)
[2][日]仁井田陞:《唐代の封爵及び食封制》,《东方学报》10-1,1939年,第1~64页。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
[3][日]金子修一:《唐代册封制一斑——周边诸民族にぉける“王”号と“国王”号》,西嶋定生博士还历纪念论丛编集委员会《东ァジア史にぉける国家と农民》,东京:山川出版社,1984年,第297~326页;《唐代の异民族にぉける郡王号につぃて——契丹·奚を中心にして》,《山梨大学教育学部研究报告》(第三十六号),1985年,第47~63页。《唐朝ょり见た渤海の名分的位置付けにつぃて》,《唐代史研究会报告第Ⅷ集》,东京:刀水书房,1999年,第401~424页。
[4]杜文玉、王丽梅:《五代十国封爵制度初探》,《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 2003年第4期,第86~91页。
[5]杜文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10~238页。
[6][日]山崎觉士:《吴越国王与“真王”含义——五代十国的中华秩序》,[日]平田茂树等编《宋代社会的空间与交流》,郑洲: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7~154页。
[7]曾成:《唐末五代王爵考》,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8辑,2012年,第224~242页。
[8]果美侠:《唐代异姓王研究》,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9][日]山崎觉士:《五代の“中国”と平王》,《中国五代国家论》第一章,京都:思文阁出版,2010年,第35~65页。
[10](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7页。
[11]详细考证见曾成:《唐末五代王爵考》,第224~242页。
[12]本文认为四“平王”的得名与四“平郡”并无关联,详见下文。四“平王”由郡王发展为二字王是在昭宗朝以后,故前文以昭宗朝为二者之分界。
[13](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八《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637页。
[14](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志第二一《郡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451页。
[15](唐)房玄龄:《晋书》卷一四《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19页。
[16](唐)魏徵:《隋书》卷三〇《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44页。
[17](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992页。
[18]《后汉书》志第二八《百官志》,第3618页。
[19]《晋书》卷一四《地理志》,第433页。
[20]《隋书》卷二九《地理志》,第814页。
[21](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〇《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633页。
[22]《晋书》卷一五《地理志》,第454页。
[23]《隋书》卷三一《地理志》,第895页。
[24]《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第1542页。
[25](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39页。
[26]《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24页。
[27]《后汉书》志第二三《郡国志》,第3528页。
[28]《晋书》卷一四《地理志》,第426页。
[29]《隋书》卷三〇《地理志》,第858页。
[30]《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第1519页。
[31]《旧唐书》卷九《玄宗纪》,第224页。
[32]《旧唐书》卷一〇四《哥舒翰传》,第3213页。
[33]《新唐书》卷二二四《叛臣传》,第6389页。
[34]《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329页。
[35]《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345页。
[36]《旧唐书》卷一三四《马燧传》,第3696页。
[37]《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第418、419页。
[38](清)董诰:《全唐文》卷二五《封安禄山东平郡王制》,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89页。
[39]曾成:《唐末五代王爵考》,第222、223页。
[40]《新唐书》卷一九〇《钟传传》,第5487页。
[41]杜洪、钟传及下文高万兴获封“四平王”的情况较为特殊,三人并不符合常规的“平王”册封方式,而是以其所在的位置相对于割据政权的位置来册封的。这种情况也适用于后梁时的其他几位“平王”,或为朱梁朝所特有(朱温在唐末即已实际控制政权),亦未可知。
[42]朱友谦为李存勖所封,故不计入后梁封爵之列。
[43](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四《太祖纪》,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68页。
[44]《旧五代史》卷一三二《世袭列传》,第1744页。
[45](清)赵翼:《陔馀丛考》卷一七《唐时王爵之滥》,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37页。
[46](元)脱脱:《宋史》卷五《太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1页。
[47]《宋史》卷六《真宗纪》,第104页。
[48]《宋史》卷三四《孝宗纪》,第657页。
[49]《宋史》卷七《真宗纪》,第131页。
[50]《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第3837页。
[51]陈希丰:《再谈宋代爵的等级》,《文史》2016年第3辑,235~255页。
[52](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七七《封建考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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