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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史丛书第27辑:宦官张彦敏墓志中的史事考述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出土一方唐代宦官墓志,从墓志记载内容来看,其人先后参与了平定庞勋之乱、招抚王仙芝起义军,最终在担任敕使招安之时殒命。从拓片情况看,墓志有志有盖,志盖篆书:“唐故赠内常侍清河张公墓志。”根据志文记载知志主为张彦敏,曾经参与了平定庞勋之乱、治理关中郑白渠、作为敕使成员之一前往蕲州招降王仙芝。堰埭致于六门,破坏皆由舂水。光辉里巷,惬称时情。执友临流以送行,达官出境而分袂。共驰名于颜子,俱争誉于高侪。

唐史丛书第27辑:宦官张彦敏墓志中的史事考述

王庆昱?

晚唐裘甫之乱,开启了唐末农民战争的先声。之后的庞勋之乱,王仙芝、黄巢起义的爆发,最终导致了唐朝的灭亡。近年出土一方唐代宦官墓志,从墓志记载内容来看,其人先后参与了平定庞勋之乱、招抚王仙芝起义军,最终在担任敕使招安之时殒命。

一、墓志录文

这方墓志出土地不详,据云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志文尚未公开披露,笔者有幸获得友人馈赠拓片。从拓片情况看,墓志有志有盖,志盖篆书:“唐故赠内常侍清河张公墓志。”墓志长、宽各77厘米,正书。根据志文记载知志主为张彦敏,曾经参与了平定庞勋之乱、治理关中郑白渠、作为敕使成员之一前往蕲州招降王仙芝。为了论述方便,现根据墓志拓片,录文如下:

唐故朝散大夫行内侍省内寺伯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清河张公墓志铭并序

乡贡进士崔镛撰 乡贡学究□□书

玉册官邵宗简刻字

二、张彦敏生平仕宦考述

根据墓志记载,张彦敏卒于唐懿宗乾符四年(877)十月十五日,葬于唐懿宗乾符六年(879)八月十五日,卒时年龄不详。张彦敏虽然是宦官出身,但是生前组建有家庭。根据墓志记载夫人为吕氏,有二子,分别为张从铋、张从鏸。根据相关研究可知唐代宦官娶妻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看其财力和官职的大小[1]。根据墓志可知,张彦敏去世后朝廷给予的朝散大夫为从五品下的文散官,其内侍省内寺伯为正七品下。由于唐代中期以后,宦官数量大量增加,原来内侍省的职位远远不足,所以使职、员外官也大量设置。正如志文所记:“追加朝散大夫、内寺伯,亦主上优崇之礼,君臣终毕之仪。”可见张彦敏作为内养,尽管属于皇帝的亲信,但品阶并不高。

根据墓志记载,张彦敏出身于清河张氏,清河张氏在唐代属于著名的仕宦家族。然而根据相关研究,唐代张氏的郡望不单只有清河一支,从唐初到唐末的变化过程中,其他郡望逐渐消亡,只有清河张氏呈现上升趋势,逐渐从郡望演变成了姓望[2]。张彦敏生活在晚唐时期,因而此时清河张氏已经由原来的郡望演变为姓望。

众所周知,唐代宦官以收养假子来延续家族,学界多有研究,此不赘述[3]。关于张彦敏的家族世系,墓志记载:“祖讳贤,显名誉于乡里,振孝悌于宗亲。考讳弘缜,任内园栽接判官宣德郎、行内侍省内府局丞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张彦敏的祖父张贤,墓志没有记载其有仕宦经历,应当不是士人家庭出身。至于墓志讲述的张贤的所谓“美德”,当为溢美之词。张彦敏的父亲张弘缜,担任内园栽接使判官,文散官为正七品下的宣德郎,内府局丞为正九品下,也为员外官,属于中下层宦官。张彦敏家族从其父亲张弘缜才入宫成为宦官,并且从墓志内容来看,张弘缜、张彦敏担任的官职都不显,因而当不属于唐代的宦官世家。

至于张彦敏何时成为宦官,志文没有明确说明,只是用“宣宗锡之绿服,懿宗赐其蓝衫。鸿渐于大中之初,豹变自咸通之□”一句来概括。关于绿服,根据《唐会要》记载:“于是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已上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九品以青。”[4]根据墓志可知张彦敏去世之时的文散官,品阶为五品,其职事官品级不高。因而“绿服”当是指其入仕。“蓝衫”又称襕衫,根据《新唐书·车服志》记载:“太宗时……士人以棠苧襕衫为上服,贵女功之始也。”[5]这里的“蓝衫”当借指士人的衣服。唐代诗人韦应物有诗:“近作新婚镊白髯,长怀旧卷映蓝衫。”因而志文用“绿服”“蓝衫”当指在唐宣宗大中年间(847~860)张彦敏开始入仕、唐懿宗咸通(860~874)时期逐渐升迁的历程,据此推断,其入宫当在武宗文宗末期。

根据志文记载:“□□秉持难重,赞佐五坊。遣卑者奏公,使尊者思理。复以所职,稍迁翰林。才及周星,又转勾务。丝毫不紊于心计,课最□□□诚明。”赞佐是辅助的意思。五坊,根据《唐会要》记载:“五坊,谓雕、鹘、鹰、鹞、狗,共为五坊,宫苑旧以一使掌之。自宝应二年后,五坊使入隶内宫苑使,近又有闲厩使,兼宫苑之职焉。”[6]关于五坊使,已有多篇论文研究,此不赘述[7]。因而张彦敏赞佐五坊当是在五坊使手下任职,至于所任何职,根据墓志“遣卑者奏公,使尊者思理”一句来看,起到的应是辅助作用。

唐代有翰林学士院,根据相关研究可知翰林使的职能是负责向学士们宣示皇帝的旨意,又向皇帝报告学士们的意见,起到上下沟通的作用[8]。翰林学士在中晚唐地位重要,参与朝政[9],因而翰林学士院使职责重要,非高层宦官不能担任。张彦敏在翰林学士院任职,应当是在翰林使手下负责某种事务

张彦敏在翰林学士院没干多长时间,志文用“不及周星”来概述。之后又转任他职,担任勾务。勾务,根据《唐律疏议》解释:“勾者,署名勾讫,录事参军之类。”[10]唐代中央除了中书门下不设勾检机构,别的部门普遍设置。勾检官位卑权重,起到对官员权力的限制和制约作用[11]。由此可见张彦敏担任勾务,应当是对内侍省系统的勾检之务。志文用“丝毫不紊于心计,课最□□□诚明”的语句,十分贴切地说明了张彦敏担任勾务的职责所在。

由于张彦敏任职尽职尽责,故不久“征拜内养,咸曰当仁。济济于班序之中,謇謇于宫闱之内。或宣扬帝语,其出如□;□敷奏王庭,绰有余裕”。相关研究认为内养品阶高下不同,与皇帝关系密切,并且个人能力较强,属于受到皇帝宠信的特殊群体。从志文来看,张彦敏是因为具有很高的才能才被选为内养,并且出入宫闱,充当敕使,传达皇帝的旨意,受到了重用。

晚唐时期,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被削弱,地方的独立性加强。由于频繁地征调,致使地方出现动荡。张彦敏作为内养,宣扬皇帝的旨意,一旦地方有风吹草动,作为皇帝的亲信,也会负责地方事务。根据志文记载:“旋以砀山蜂聚,雚蒲盗兴,以公有王常金石之心,识马援山川之势,统彼多众,远届□□。□□以越礼违谦,后布以鱼丽雁阵。不劳三鼓,止用一麾,易若摧枯,去同破竹。自后庞勋作逆此际,分野尤危,命□□军戎,飞挽粟帛,况路无庄驿,而贼淑康衢。公巧用机宜,密量行止。终无虞于剽夺,皆克副于倒悬。”砀山县在唐代隶属于宋州,为上县[12]。“雚蒲”意为水草,应当代指水边。张彦敏是在唐宣宗大中年间开始任职于内侍省,墓志记载的地方起义,应是发生于唐懿宗咸通时期。然而查诸史书,这一时期在砀山没有发生农民起义。既然“雚蒲”代指水边,这里的“砀山”也当是代指山区。唐末裘甫起义之后,唐朝地方陆续有农民起义。志文记载张彦敏平定的这次农民起义,规模应该不大,故不见于史籍记载。庞勋起义发生于唐懿宗咸通九年(868),持续了一年多最终被镇压。在平定其战争中,根据志文记载,可知张彦敏负责的是运送粮食和钱帛,至于其担任何种使职,志文无载。从“终无虞于剽夺,皆克副于倒悬”之句看,张彦敏很好地完成了交给他的任务。

志文又曰:“爰有夏州,亦乱中国。蕞尔射雕之将,敢干有土诸侯。”当是夏州地区发生了暴动,查诸史书没有这次暴动的记载。但根据新近出土的《白敬立墓志》记载,唐末在夏州发生了一场兵乱,持续半年左右,最终被平定下来[15]。《白敬立墓志》记载的这次兵变,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都与张彦敏墓志记载的兵变比较相似。张彦敏作为敕使,前往夏州宣扬皇命,根据志文:“主上□□,命公告谕。骎骎马足,落落雄姿。才□□壃,已安井邑。”可知这次事件发生于唐懿宗咸通时期。

晚唐时期由于地方藩镇的独立性加强,藩镇之间时常发生战争。作为中央命脉的东南财赋,时常因为地方叛乱而被延误甚至中断,致使中央最终不得不舍近求远。根据相关研究可知在唐代后期,中央在地方大部分财赋收入失控的情况下,通过重振关中农业,以期补充财赋收入之不足。志文曰:“旋以郑白旧渠,秦汉所保,既人民是赖,实衣食之原。堰埭致于六门,破坏皆由舂水。国力□费,常岁缮修。”可见唐朝后期政府加强了对关中渠道的修理,以期能够供应百姓所需,然而政府常年修缮的原因主要是权贵设立水车舂米,以获取利益。根据相关研究,唐朝后期关中水利的引泾灌溉以白渠为主,灌溉体系趋于完善,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16]。因而根据志文可知,一直到唐代后期,尽管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被削弱,然而朝廷仍然重视对关中泾系渠道的治理工作。志文用“恩命既颁,监工斯至”来概括张彦敏的职责。唐代设立有渠堰使,但是担任者一般品级较高[17]。志文没有记载张彦敏在修理渠道时的具体职务,因而其职位当不会太高。

张彦敏正是由于作为内养,在中央负责宣扬皇命,在地方曾经参与平定叛乱、运送军粮、负责修建堤坝等,表现不俗,因而在王仙芝、黄巢起义之时,也不可避免地参与其中。根据《资治通鉴》记载,在蕲州第一次招降王仙芝失败之后,杨复光于唐僖宗乾符四年(877)十一月再次遣使说降王仙芝,最终因为尚君长被杀而失败[18]。根据志文记载,张彦敏在“以乾符四年十月十五日薨于此州界马鞍□下独山馆东”。《资治通鉴》把这次和谈的时间定在乾符四年十一月[19]。根据志文:“明年正月,有恩旨,遣长子从铋、故吏陈绍,护灵榇以还京阙,涉几多之水陆,度无限之邑居。”可见张彦敏遗体是在第二年,也就是乾符五年(878)正月在其长子护送下回到长安。志文记载说其“有二子,长曰从铋,陷在贼中七十余日,危言逊行,却得来归,必继箕裘,已为内养”。可见其长子张从铋很可能是跟随在张彦敏身边的,因而这次和谈的时间应当是张彦敏被害的乾符四年十月十五日之前。

张彦敏在唐懿宗乾符四年十月十五日被害之后,于乾符五年正月由其子和故吏护送回长安,直到乾符六年才下葬,所谓“以六年八月十五日殡于京兆府长安县龙门乡栾村先茔之原,礼也”。根据相关研究,可知唐代宦官的卒葬地与其生前居住地的分布有密切关系,一般都是采取就近安葬的原则[20]。“先茔之原”,是指其家族墓地。长安县龙门乡这一带属于唐代宦官的卒葬地之一,栾村位于长安城西十里,大体位置在西安西郊张家庄以西,阎村以南这一范围内[21]

三、志文所涉王仙芝起义史事考

宋代史学家宋祁在论及唐朝灭亡的原因时,曾说道:“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22]一般都认为唐朝的灭亡,起因就是晚唐王仙芝、黄巢起义。吕思勉先生在详细考察了晚唐的兵乱和农民起义后,曾说:“盖唐自肃代以来,久恃江淮财赋以为命,故其重之如此也。仇甫虽失败。然黄巢以后,卒至两河、江淮,财不上供,而唐遂瓦解矣。”[23]黄巢起义切断了唐朝的东南供赋,使得赖以维持的财政体系逐渐瓦解,从而加剧了地方藩镇的独立化和混战,拉开了唐朝灭亡的序幕,最终使唐朝灭亡于藩镇之间的战争。

唐懿宗乾符二年(875)五月王仙芝率众起义[24],义军发展迅速,震惊朝廷,拉开了王仙芝、黄巢起义的序幕。尽管王仙芝起义势头很猛,但是一开始唐朝政府仍然把其看作一般的草贼,正如《旧唐书》记载:“王仙芝本为盐贼,自号草军,南至寿、庐,北经曹、宋。半年烧劫,仅十五州;两火转斗,逾七千众。”[25]然而朝廷剿杀不力,在很短的时间里,王仙芝、黄巢起义的军队已经从两河到达江淮地区。正如《资治通鉴》记载:“群盗侵淫,剽掠十余州,至于淮南,多者千余人,少者数百人。”[26]尽管唐廷紧急派遣军队镇压,但是最终都归于失败,王仙芝起义军声势越来越大。史书记载中央招讨军曾经打败起义军,然根据相关研究认为不可信[27]

根据相关研究可知,王仙芝在流动作战的过程中,南下攻打蕲、黄等,北上攻打宋州,又派尚君长乞降,后南下攻打江陵[28]。志文这样记载:“厥有草贼自号仙芝,枭鸣于扬楚荆襄,狼戾于寿光汝郑。嗟乎四海,半丧元元。”由此可见义军声势之大。根据《资治通鉴》记载:“王仙芝攻蕲州。蕲州刺史裴偓,王铎知举时所擢进士也。王镣在贼中,为仙芝以书说偓。偓与仙芝约,敛兵不战,许为之奏官;镣亦说仙芝以如约。偓乃开城延仙芝及黄巢辈三十余人入城,置酒,大陈货贿以赠之,表陈其状。诸宰相多言:‘先帝不赦庞勋,期年卒诛之。今仙芝小贼,非庞勋之比,赦罪除官,益长奸宄。’王铎固请,许之;乃以仙芝为左神策军押牙兼监察御史,遣中使以告身即蕲州授之。仙芝得之甚喜,镣、偓皆贺。未退,黄巢以官不及己,大怒曰:‘始者共立大誓,横行天下,今独取官赴左军,使此五千余众安所归乎!’因殴仙芝,伤其首,其众喧噪不已。仙芝畏众怒,遂不受命,大掠蕲州,城中之人,半驱半杀,焚其庐舍。偓奔鄂州,敕使奔襄州,镣为贼所拘。”[29]根据《唐刺史考全编》,可知在唐僖宗乾符二年到三年(875~876)王镣担任汝州刺史,被起义军所俘虏[30]。因而王仙芝这次乞降发生在乾符三年(876),志文记载发生在乾符四年(877)。根据《资治通鉴》记载王仙芝曾经七状乞降[31],可见王仙芝乞降不是一次。

根据志文记载:“天子旰食为忧,丞相问牛且罢。虽赵城悬釜,鲁阳挥戈,以诸藩维,未为危迫。或奏云尚君长效款,王仙芝倒戈,望降急宣,兼示优宠。主上欲令尽居率土,不愿更有征师。选内庭之重臣,求庶僚之硕德。往持君命,不易其人。”查《资治通鉴》可知:“招讨副使、都监杨复光遣人说谕王仙芝,仙芝遣尚君长等请降于复光,宋威遣兵于道中劫取君长等。”[32]根据相关研究可知王仙芝派遣尚君长乞降,中途被宋威劫取,朝廷最终将尚斩杀于长安[33]。因而王仙芝这次乞降时间是在唐僖宗乾符四年十月十五日前。志文记载张彦敏“才及蕲州,已临贼垒。稍回征骑,且止黄州”。可见杨复光派遣张彦敏前去招安王仙芝,但是宋威劫夺尚君长,并且朝廷将尚斩杀于长安。招安失败,张彦敏在从蕲州回逃的过程中,于黄州被擒,死于该州马鞍□下独山馆东。志文:“有二子,长曰从铋,陷在贼中七十余日,危言逊行,却得来归,必继箕裘,已为内养。”因而张彦敏应当是这次招安的负责人。但最终由于朝廷斩杀尚君长,导致招安失败,作为前往招安的敕使张彦敏被杀。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中外关系研究所)

【注释】

[1]杜文玉:《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内部结构》,《学术月刊》2000年第6期,第88页。

[2]郭峰:《唐代士族个案研究——以吴郡、清河、范阳、敦煌张氏为中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88~191页。

[3]胡如雷:《略谈唐代宦官滥收假子的现象》,《河北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第31、32页;张文斌:《唐代宦官养子制度探略》,《云梦学刊》2002年第4期,第42、43页。

[4](宋)王溥:《唐会要》卷三一《舆服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63页。

[5](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27页。(www.xing528.com)

[6]《唐会要》卷七八《诸使中》,第1682页。

[7]杜文玉:《唐代内诸司使考略》,《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第27~35页;赵晶:《论唐代五坊的渊源与设立》,《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增刊,第42~45页。

[8]杜文玉:《唐代内诸司使考略》,第35页。

[9]赵雨乐:《唐代翰林学士院与南北衙之争》,《唐都学刊》2001年第1期,第27~33页。

[10](唐)长孙无忌等编,刘俊文校:《唐律疏议》卷五《名例律》,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13页。

[11]杜文玉:《唐代地方州县勾检制度研究》,《唐史论丛》第16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3、14页。

[12]《新唐书》卷三八《地理二》,第990页。

[13]杜文玉:《唐代内诸司使考略》,第34页。

[14]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33页。

[15]康兰英:《榆林碑石》,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年,第242、243页。

[16]李令福:《论唐代引泾灌溉的渠系变化与效益增加》,《中国农史》2008年第2期,第14~22页。

[17]宁志新:《隋唐使职制度研究》(农牧工商编),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51、 152页。

[18](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五二,乾符四年十一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8194页。

[19]《资治通鉴》卷二五三,乾符四年十一月条,第8193页。

[20]杜文玉:《唐代长安的宦官住宅与坟茔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4期,第89~94页。

[21]杜文玉:《唐代长安的宦官住宅与坟茔分布》,第93、94页。

[22]《新唐书》卷二二二中《南蛮中》,第6295页。

[23]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01页。

[24]方积六:《黄巢起义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9页。

[25](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99页。

[26]《资治通鉴》卷二五二,乾符二年十一月条,第8182页。

[27]方积六:《黄巢起义考》,第23页。

[28]方积六:《黄巢起义考》,第25页。

[29]《资治通鉴》卷二五二,乾符三年十二月条,第8187、8188页。

[30]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卷五四《汝州》,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27、728页;方积六:《黄巢起义考》,第27页。

[31]《资治通鉴》卷二五三,乾符四年十月条,第8193页。

[32]《资治通鉴》卷二五三,乾符四年十一月条,第8194页。

[33]方积六:《黄巢起义考》,第46~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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