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艳利
安史之乱后,宦官专权,干预朝政,对当时的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宦者气盛,凌栋南司”[1],清史家赵翼曾感慨:“东汉及前明,宦官之祸烈矣,然犹窃主权以肆虐天下。至唐则宦官之权反在人主之上,立君、弑君、废君,有同儿戏,实古来未有之变也。”[2]现代学界对宦官问题也多有关注,综合的研究有王寿南的《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3]、余华青的《中国宦官制度史》[4]、王守栋的《唐中后期宦官权势演进考析》[5]、张文斌的《唐代后期宦官与皇位继承权之争》[6]等。近年来杜文玉更是将历史文献与出土碑志相结合,对唐代宦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包括宦官籍贯分布、住宅和坟茔、婚姻及内部结构、文化素质和思维观念、宦官世家与唐代政治、养子问题,刘光琦家族世家、梁守谦家族世家、刘弘规家族世家、吴氏宦官世家等[7]。研究唐代中晚期的历史绕不过对宦官这个群体的分析,权势显赫的大宦官们因参与不少重要政治事件而受到了学界的重视。唐代中晚期宦官群势力庞大,错综复杂,除了与政治紧密有关的大宦官们外,还有数量众多的中下层宦官未曾被关注,其原因主要是史书不载,材料不足,而墓志的出土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本文以中层宦官丁承义墓志为材料,试通过个例的解读进而分析这类群体,以期对宦官问题有更全面系统的认识。
一、丁承义墓志出土情况与录文
该墓志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现藏于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博物馆历史文化馆(编号SDB0782)。墓志为青石,方形,边长37.6厘米,厚度9.0厘米。志文21行,满行22字,实有359字[8],正书。志盖已失。为方便讨论,现录文如下:
唐故奉天定难功臣兴元元从朝议郎行内侍省奚官局令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丁府君墓志铭并序乡贡进士李周撰
公生于福,嗟不盈目,孝子夜哀,宗亲昼哭。白马素车,新坟古木,魂去不归,岂无华屋!
二、生平简释
丁承义史书无录,其家族世系情况典籍中亦无只字记载。志文曰:“公讳承义,其先三原县人也。”三原县,即当时的京兆府三原县,可知丁承义祖籍为三原。志文未明言其远祖,其籍贯或为养父籍贯[10]。关于其曾祖、祖、父,史籍亦无载,志文亦简略:“曾祖讳沂,祖讳空,皆恬然乐道,清虚自安。”其父门雅,任河中府监军使、朝议郎、行内侍省内谒者监、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绯鱼袋,诏赠中大夫、内侍省内常侍同正员、上柱国、谯郡食邑三百户。
丁承义“以大和八年八月九日,终于长安颁政里之私第,春秋八十有三”,据这一卒年及享年逆推,其当生于唐玄宗天宝十载(751)。关于其生平,墓志没有详细的记载,只是说“少尚名节,躬履仁义,故能克崇旧业,祗宠前勋,从务有声,累迁其职”云云,推测丁承义当是通过门荫一途进入仕途的。其历任官职情况亦不清楚,从首行题看,其散官为朝议郎,职事官为行内侍省奚官局令员外置同正员,勋官为上柱国,这一切当为其最终官职。总之,丁承义生前的官职不显,权势不张,此类身份的宦官大抵如此。
丁承义的一生虽没有显赫的功绩,但从志文看,其有妻子,所谓“夫人朱氏,柔顺淑德”,其子丁仕用,“奉亲以仁孝”。丁承义最终埋葬于京城附近的“京兆府长安县龙门乡南漕村”,即今西安市土门村、车刘村附近[11]。该区域属于庶人墓葬的聚集区,唐代的部分宦官、宫女、富商和低级官吏多葬于此[12]。
三、关于“奉天定难功臣兴元元从”
丁承义一生中值得一书的就是“奉天定难功臣兴元元从”。奉天定难之事是唐代历史的关键点,“故奉天一事,诚唐室政策之转捩,国家兴亡之关键也”[13]。史书记载,德宗即位之初,试图削弱藩镇,不惜使用武力。但是,在削藩过程中,利用藩镇打藩镇,导致了参与朝廷削藩战役“四镇”联合对抗朝廷,并与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勾结反叛。战火从河北蔓延到河南,东都告急。建中四年(783)十月,赴河南前线的泾原士卒路经长安时,因中央赏赐不够,加上供应的饭菜又都是糙米和素菜,遂发生了哗变,拥戴原幽州节度使朱泚为帝,德宗仓皇出奔奉天(今陕西乾县),是为“泾师之变”。朱泚称帝后兵围奉天,城几倾陷。十一月,朔方节度使李怀光率朔方将士自河北撤军勤王,奉天之围始解。兴元元年(784)二月,李怀光联络朱泚反叛,德宗不得不再次逃往梁州(今陕西汉中)避乱。李晟在五月打败朱泚、收复京师,七月德宗才得以重返长安,结束了颠沛的流亡生活。
在奉天定难事件和一年多的流亡中,德宗先后赐功臣号。《文献通考》载“德宗以泾军煽逆,而有‘定难’之号”[14],“扈跸将士并加‘奉天定难功臣’之号”[15]。《文献通考》也记“德宗幸梁还,以神策兵有劳,皆号‘兴元元从奉天定难功臣’,恕死罪”[16]。其中建中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德宗颁布《赐将士名奉天定难等功臣诏》[17],兴元元年又颁布《奉天改兴元元年赦》[18]。据此可知,德宗避难奉天一事中授予了三种功臣号,即奉天定难功臣、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元从功臣,这三种功臣号得到了墓志材料的证实。
但关于这三种功臣号的区别,学界有不同的认识。黄楼认为,“奉天定难功臣”与“元从奉天定难功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奉天定难功臣”指德宗幸奉天时的扈从将士及虽未从幸奉天但正在进收长安的将士;而“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则指德宗为李怀光所迫,南奔梁州时由奉天带去以及从方镇征召的扈从将士及扈从宦官。“奉天定难功臣”仅赐及将士,不包括宦官,而“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则包括宦官。“元从奉天定难功臣”与德宗关系更为亲近,其地位要高于“定难功臣”,宪宗元和以后二者逐渐不作区分,将其笼统地称为“奉天定难功臣”[19]。王苗则认为,德宗朝“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奉天定难功臣”以将士为主,鲜见宦官,而“元从功臣”基本以宦官为主,此次赐封功臣号以事件名为号,且按贡献大小不同赐予高低不同的三种功臣号[20]。二位学者均以墓志为统计材料,但得出的结论不一致,究其原因,在于其视角不同,观察功臣号的角度不同。
根据王苗搜集的资料[21],所谓“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共16人,均为武人;而其在“奉天定难功臣”和“元从功臣”的统计中存在着若一人有两个称号均算一次的现象,如宦官刘幽岩两个称号都算,这说明这两个称号可能不好区分。《资治通鉴》记载“诸军、诸道应赴奉天及进收京城将士,并赐名奉天定难功臣”[22],“初,上还长安,以神策等军有卫从之劳。皆赐名兴元元从奉天定难功臣”。胡注引宋白曰:“德宗驻跸奉天及幸山南,赐从驾立功将校为元从奉天定难功臣。谷口已来,元从将士赐名元从功臣。”[23]“兴元元年四月,帝在梁州,诏诸军从奉天随从将士并赐为‘元从奉天定难功臣’,从谷口已来随从将士赐名‘元从功臣’。”[24]据此可知,“奉天定难功臣”在先,随后有“兴元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元从功臣”。由于墓志信息的简练,加之有些墓志是后人追溯祖辈的荣耀,因而难以区分出所有称号的赐封先后。本文将与奉天定难有功的宦官罗列在下表中,可以看出,这些功臣号没有严格的高低之分,每个功臣号中的官职都高低不一,各种功臣号仅是死者生前的荣耀而已。宦官获得此殊荣的大多不见于史传记载,也许与当时的朝臣建议有关,据载:“(时帝)又欲以谷口已北,从臣赐号曰‘奉天定难功臣’,谷口以南,随扈者曰‘元从功臣’,不选朝官内官,一例俱赐。贽奏曰:‘破贼扞难,武臣之效。至如宫闱近侍,班列员僚,但驰走从行而已,恐与介胄奋命之士俱号功臣,伏恐武臣愤惋。’乃止。”[25]在搜集到的19方墓志中,仅有2方记载相关史实:骆明珣的墓志里记载“兴元中,逆率乱常,上西避敌,銮舆顺动,巡狩巴梁。公扈跸载驰,心悬捧日。洎王纲反正,恩奖稠叠,游泳皇泽,休声蔚尔”[26],祁宪直的墓志亦云“洎建中祀,逆率乱常,銮舆省方。公扈我琼辇,能致其身。帝甚嘉之,迁内谒者”[27]。丁承义的墓志关于此荣耀,与其他宦官一样,虽未花大量笔墨特书,但在墓志的开首即为“唐故奉天定难功臣兴元元从”。
唐“奉天定难功臣”“兴元元从”等宦官功臣表[28]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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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丁承义墓志看唐代的宦官家族
唐代宦官专权始于玄宗时期,之后愈演愈烈,成为唐代中后期政坛上一支重要的力量,随之也形成错综复杂的宦官群体。宦官势力的膨胀之因,学界也多有讨论,其中日本学者认为宦官诸职制和假子制是宦官获得权势并能长久持续的原因[29]。所谓假子制即宦官通过娶妻养子建立家庭,这种宦官家庭不断分化繁衍,构成了宦官家族。在唐代,这种宦官家族很多,绵亘百年者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直至五代时期仍然具有很大的势力[30]。
唐代的宦官家族群体逐渐庞大,不仅上层宦官世代娶妻养子形成世家,而且广大的中下层宦官只要财力允许也都纷纷成家立业。学界对上层宦官世系多有关注,而中下层宦官家族由于资料少、其政治地位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多不被重视,这不利于唐代宦官家族整体情况的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整个唐代社会状况的了解。丁承义墓志正好提供了这样的资料。
丁承义墓志中展现了从曾祖到儿子五代人的一些信息,其身份均为宦官,属于典型的假子制。唐初曾明令宦官不得养子,“国初故事,以三十人为员,衣黄衣,不得养子”[36]。贞元之后,“于是畜养假子,传袭爵土”[37]。《旧唐书·宦官传序》亦称:“自贞元之后,(宦官)威权日炽,兰锜将臣,率皆子蓄。”[38]有学者研究发现,从唐初至睿宗时期,宦官权势极受抑制,但宦官养子现象一直存在,养子数目非一人,养子地位低下,不以承袭爵位为目的,开始出现宦官家族等。进入唐玄宗时期,宦官权势开始兴盛,又出现了新的特点,如宦官养子为宦官现象扩大、宦官家族增多、宦官养子为军人等[39]。这种现象是就宦官群体整体而言的,对于中下层宦官家庭来说,虽然受政治影响,但养子现象的变化没有那么明显,更多地遵从规定,“内侍省五品以上,许养一子,仍以同姓者,初养不得过十岁”[40]。丁承义家族均为养子一人,且官职相对稳定,“传袭爵土”,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中下层的宦官难以进入高层宦官阶层。
丁承义志文中也显示了其婚姻状况。由于志文简略,不清楚他何时娶妻。夫人的信息模糊,志文“夫人朱氏,柔顺淑德,作嫔妃君子”字语,均为普通用语,不知其祖籍和出身门第,也难以确定是否宦官之女。从目前出土的材料来看,宦官家族之间互相联姻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上层宦官之间的互通婚姻。上层宦官家族通过婚姻建立的这种关系,使得他们之间“枝派蝉联”,盘根错节,形成了家族集团,从而使其结成了政治联盟关系,对唐代的社会政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宦官家族之间的这种关系使他们在政治上相互提携,经济上互相关照,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也是唐代的宦官家族能够世代延续,长期生存的一个原因[41]。就此看来,宦官联姻的目的也是门当户对的,丁承义身份不高,故娶妻也是一般人。
与大宦官们的墓志相比,丁承义的墓志简略;但与更下层的宦官相较,其志文尚可,这些均反映出丁承义居于宦官中的中下层。这个群体的宦官们地位不高,难以进入到高层的宦官世家和体系中;但其拥有一定的官职和财产,可以娶妻养子,一方面如正常人一般传宗接代,更重要的是使自己已有的政治地位和财产有所继承。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1](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762页。
[2](清)赵翼著,王树民校正:《廿二史札记》卷二〇《唐代宦官之祸》,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24页。
[3]王寿南:《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台北:正中书局,1971年。
[4]余华青:《中国宦官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
[5]王守栋:《唐中后期宦官权势演进考析》,《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7期,第33~35页。
[6]张文斌:《唐代后期宦官与皇位继承权之争》,《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第54~59页。
[7]杜文玉:《唐代宦官的文化素质与思维观念》,《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6期,第40~44页;《唐代宦官世家考述》,《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2期,第78~85页;《唐代长安宦官的住宅与坟茔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4期,第79~94页;《唐代宦官的籍贯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1期,第161~174页;《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内部结构》,《学术月刊》2000年第6期,第88~95页;《宦官世家与唐代政治》,《文史知识》2005年第2期,第33~40页;《论五代十国收养假子风气的社会环境与历史根源》,《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第111~116页;《唐代宦官刘光琦家族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第28~34页;《唐代吴氏宦官家族研究》,《唐史论丛》第20辑,第150~169页;《唐代宦官刘弘规家族世系考述》,《唐史论丛》第21辑,第140~150页;《唐代宦官梁守谦家族世系考》,《唐史论丛》第22辑,第1~10页。
[8]周绍良曾藏有该墓志拓片,其正书21行,行21字(应为满行22字),题跋印记钤“周绍良藏拓本”“长安张五建强手拓印”等印,详见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81%E6%89%BF%E4%B9%89%E5%A2%93%E5%BF%97。惜未见该拓片,与墓志略有差异。王雪玲也曾对丁承义墓志有过简单分析,其录文与周绍良所藏相同(王雪玲:《新发现五种隋唐墓志考证》,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第7辑,第66、67页)。
[9]现存墓志上缺两字,而《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的大和047录文中为父□(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47,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根据墓志残缺的笔画尚可辨识,据此可推第二字或为讳。(www.xing528.com)
[10]杜文玉认为:“由于唐代宦官养子成风,凡养子多以养父籍贯为本人籍贯,其原籍反倒湮没不闻。”(详见杜文玉:《唐代宦官的籍贯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1期,第167页)
[11]尚民杰认为,唐代的长安县龙门乡所在地也称龙门原,在今土门村西边,与土门村尚有一段距离。龙门乡有南漕村,“南漕”当指漕渠而言(尚民杰:《唐长安县、万年县乡村续考》,西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西安文物考古研究——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成立十周年纪念》,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5~390页)。而程义认为龙门乡位置在今枣园、车刘村附近(程义:《隋唐长安辖县乡里考新补》,《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4期,第100页附表2)。查之于西安地图,三地相距较近。综合考虑,认为当时的南漕村在今土门和车刘村之间。
[12]杜文玉:《唐代长安的宦官住宅与坟茔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4期,第70~94页;程义:《唐代长安城周围墓葬区的分布》,《唐史论丛》第13辑,第78页。
[13]傅乐成:《序》,任育才《唐德宗奉天定难及其史料之研究》,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70年,第1页。
[14](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六四《职官考十八》“勋官功臣”,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81页。
[15](元)脱脱:《宋史》卷一六八《职官八》,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007页。
[16]《文献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第1323页。
[17](唐)陆贽,王素点校:《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60页。
[18](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五,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27页。
[19]黄楼:《唐德宗“奉天定难功臣”“元从奉天定难功臣”杂考》,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2008年,第150~164页。
[20]王苗:《唐代功臣号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45页。
[21]王苗:《唐代功臣号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表四~五,第36~42页。
[22](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二九,兴元元年正月癸酉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392页。
[23]《资冶通鉴》卷二三三,贞元七年二月戊戌条注,第7523页。
[24]《旧唐书·德宗纪》附其事于兴元元年四月壬寅(二日),《通鉴》卷二三三,贞元七年(791)二月甲子条注引宋白语略同。
[25](宋)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五五二《词臣部·献替》,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6319页。
[26]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〇一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891页。
[27]《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〇三四,第907页。
[28]本表中《汇编》即《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续表》即《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29][日]矢野主税:《唐代宦官権勢獲得因由考》,日本《史学雑誌》第六三卷,1954年第10期,第920~934页。
[30]杜文玉:《唐代权阉杨氏家族考》,韩金科主编《’98法门寺唐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70~377页。
[31](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三〇《唐书·庄宗纪四》,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12页。
[32](宋)王溥:《唐会要》卷六五《内侍省》,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33页。
[33]《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序》,第4754页。
[34]王佳:《唐代鱼袋制度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28页。
[35]王守栋:《唐中后期宦官权势演进考析》,《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4页。
[36]《新唐书》卷二〇八《宦者下》,第5901页。
[37]《唐会要》卷六五《内侍省》,第1131页。
[38]《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序》,第4754页。
[39]刘永强:《唐代前期宦官养子现象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第63~66页。
[40]《唐会要》卷六五《内侍省》,第1133页。
[41]杜文玉:《墓志在古代家族史研究中的价值——以唐代宦官家族为中心》,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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