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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韩是谁?解读杜诗中的身份之谜!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人有谓“少陵集一〇《送韩十四江东省觐》,名未详”[8]。今人又有注“韩十四可能是杜甫同乡”[9],并未确定其人。考察清楚这几个“韩十四”为何人,即可帮助证明杜诗中的“韩十四”为何人,由此既可再作准确的解读,又可纠正以往的误读,从而弥补千年百家注杜的一大缺失。而韩洄于权德舆为父执辈,故权德舆在祭文中尊称韩洄为“韩十四丈”,可知韩洄在家族兄弟辈中排行十四。

十四韩是谁?解读杜诗中的身份之谜!

王 璐 赵望秦

《杜工部集》卷一一《送韩十四江东觐省》:“兵戈不见老莱衣,叹息人间万事非。我已无家寻弟妹,君今何处访庭闱。黄牛峡静滩声转,白马江寒树影稀。此别还须各努力,故乡犹恐未同(一作“堪”)归。”[1]原诗仅标明韩姓某人的排行,而未及其名,故不详何人。而此《杜工部集》乃白文本,故亦无从通过注文了解其人。宋人蔡梦弼《杜工部草堂诗笺》四十卷本和五十卷本虽有笺注,但俱缺此诗[2]。宋人黄鹤《黄氏补千家注纪年杜工部诗史》及《黄氏集千家注杜工部诗史补遗》俱不释“韩十四”为何人[3]。宋佚名氏《分门集注杜工部诗》亦未释其人[4]。今人辑《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注解此诗而不及“韩十四”[5]。明人王嗣奭《杜臆》引述明人张綖《杜工部诗通》解说此诗而亦未释其人[6]清代注杜四家俱不考“韩十四”为何许人也[7]。今人有谓“少陵集一〇《送韩十四江东省觐》,名未详”[8]。今人又有注“韩十四可能是杜甫同乡”[9],并未确定其人。至近年整理研究杜甫诗歌的一项大成果——《杜甫全集校注》亦谓:“韩十四,不详何人。”[10]千百年以来的千百家注杜都未解决这个问题,大概是由于没有可以凭据的直接证明材料的缘故。但是,如果仔细钩稽、认真梳理有关文献资料,尚有诸多旁证材料可以作为凭据而佐证其人其事。这些旁证就是在与杜甫同时或时代相近的一些诗人笔下的“韩十四”:崔国辅《送韩十四被鲁王推递往济南府》[11]高适《酬别薛三蔡大留简韩十四主簿》[12],独孤及《喜辱韩十四郎中书兼封近诗示代书题赠》[13]。考察清楚这几个“韩十四”为何人,即可帮助证明杜诗中的“韩十四”为何人,由此既可再作准确的解读,又可纠正以往的误读,从而弥补千年百家注杜的一大缺失。

独孤及字至之,河南洛阳人,生于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天宝十三载(754),任华阴县尉。肃宗至德元载(756)以后,避安史之乱江南一带。上元元年(760),曾为江淮都统李峘幕府掌书记。代宗宝应元年(762),曾任湖州武康县令。广德元年(763),曾至邕州为判官。永泰元年(765)以后,进京历任左拾遗、太常博士、礼部员外郎。大历三年(768)以后,出京历任豪州、舒州、常州刺史。大历十二年(777)卒于常州,享年五十三[14]。可见独孤及与杜甫同时而略晚。当时许多诗人既与杜甫有酬唱往还,又与独孤及有唱和交往,如李白、高适、岑参、贾至、李华、于逖、薛华、毕曜、王崟、陈兼、苏源明、房琯、李舟、杜亚、杨炎、李之芳、李勉等。独孤及《喜辱韩十四郎中书兼封近诗示代书题赠》一诗曰:“各牵于役间游遨,独坐相思正郁陶。长跪读书心暂缓,短章投我曲何高。宦情缘木知非愿,王事敦人敢告劳。所叹在官成远别,徒言岏水才容舠。”又《癸卯岁赴南丰道中闻京师失守寄权士繇韩幼深》一诗曰:“……士繇松筠操,幼深琼树姿。别来平安否,何阶一申眉。白云失帝乡,远水恨天涯。昂藏双威凤,曷月还西枝。努力爱华发,盛年振羽仪。但令迍难康,不负沧洲期。莫作新亭泣,徒使夷吾嗤。”[15]案,“癸卯岁”即代宗广德元年(763),“南丰”为抚州属县(今江西南丰)。据《唐书》卷一一《代宗纪》,此年十月至十二月之间,曾发生吐蕃攻陷京城长安而使代宗仓皇出逃陕州(今河南陕县)的重大事件。又案,“士繇”为权皋字,权皋为德宗时宰相权德舆之父,生于开元十一年(723),卒于大历三年(768),享年四十六[16];“幼深”为韩洄字,韩洄为玄宗时宰相韩休之子,生于开元二十年(732),卒于德宗贞元十年(794),享年六十三[17]。二人与独孤及为挚友,也与杜甫同时而略晚。权德舆《祭韩祭酒文》曰:“维贞元十年岁次甲戌三月朔日,征事郎守左补阙权德舆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国子祭酒韩十四丈之灵。”[18]据《韩洄行状》及两《唐书》本传,知所祭奠之“韩祭酒”,即以国子祭酒终官的韩洄。而韩洄于权德舆为父执辈,故权德舆在祭文中尊称韩洄为“韩十四丈”,可知韩洄在家族兄弟辈中排行十四。案上文所引《喜辱韩十四郎中书兼封近诗示代书题赠》一诗,乃独孤及于大历六年(771)任舒州刺史时所作[19]。而考察清楚韩洄自天宝末至大历初之间的具体事行,不仅可以确定独孤及笔下的“韩十四郎中”为何人,也可以知道孤独及的其他诗作如《庚子岁避地至玉山酬韩司马所赠》中的“韩司马”、《诣开悟禅师问心法次第寄韩郎中》中的“韩郎中”、《与韩侍御同寻李七舍人不遇题壁留赠》中的“韩侍御”等究竟是谁[20]。有关韩洄这一时段的踪迹,《韩洄行状》的记载较两《唐书》本传为详,其曰:

天宝末,盗陷西京,兄侄七人,遭罹不淑,茹痛违难,寓于江南,布衣蔬食,不听声乐者,积六七年,友悌行义,士林以为难。翘车辟书,旁午而至,累授汉中郡、江陵府二功曹,大理司直兼汉中郡司马、苏州司马,且皆有宾介之请,所至之邦,待公政成。甘于粗粝,聚其禄廩,办治葬具,归于京师,七丧祔窆,礼无违者,名教之士,翕然称之。洪州刺史张镐以故相之重,作镇江西,奏授本州长史、莫徭副史,怀徕夷落,向方率教。乾元中,江淮凶饥,相扇啸聚,而新安郡负山洞之阻,为害特甚,朝廷推其能名,除睦州别驾,知州事。俄拜监察御史。又转殿中侍御史,赐绯鱼袋,充江西都团练判官,军州庶政,多所访决。岁余,张终于位,公上介领留务。时吴楚剽轻,法禁未一,每长吏交代,人心辄摇,公临以威重,抚以慈惠,辑宁封部,以待守臣。李梁公岘之充江淮选补使也,引为判官,多所宏益。大历初,转运使刘尚书晏盛选从事,分命四方,而江淮上流,为之枢会,奏改屯田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扬子留后。累岁,就加司封郎中。肃给而有守,清明而中节,有司之移用不匮,上国之经费有伦。六七年间,号为称职,名实益茂。征拜谏议大夫。[21]

案,“庚子岁”即上元二年(761),“玉山”即今江西玉山县,“开悟禅师”于大历七年(772)在舒州山谷寺驻锡弘法[22],“汉中郡”于乾元元年(758)复改为梁州[23],“江陵府”于上元元年(760)九月由荆州所改称[24],“张镐”于宝应元年(762)至广德二年(764)间为洪州刺史、江南西道都团练观察等使[25],“李岘”于广德二年(764)九月至永泰元年(765)六月在洪州为江淮选补使[26],“刘晏”于大历元年(766)为东都京畿、河南、淮南、江南东西道、湖南、荆南、山南东道转运使[27]。综合考察,两相互证,独孤及任职的时间、地点及其事实,与韩洄任职的时间、地点及其事实,皆一一吻合,由此可以确切无疑地证明“韩十四郎中”“韩郎中”“韩司马”“韩御史”为同一人,即韩洄[28]

独孤及与韩家有交情,而杜甫与韩家也有交情,如《寄韩谏议》即是写给韩休之子、韩洄之兄韩汯的一首诗[29]。而《送韩十四江东省觐》诗中的内容与韩洄的事迹颇有符合之处。案,玄宗天宝十五载亦即肃宗至德元载(756)七月,安史叛军攻陷长安,韩氏家族的人曾避乱出逃,其中,韩浩、韩洪、韩汯、韩滉、韩浑等,将要追随逃向成都的玄宗,但当跑到南山谷口时,韩浩及其四个儿子、韩洪、韩浑又被叛军抓住,一并被杀,前文所引“兄侄七人,遭罹不淑”即谓此事。韩汯、韩滉则有幸逃脱,才有后来的谏议大夫之担当和出将入相之作为。这次集体出逃行动,还应该包括韩洄之母在内,其父韩休早已去世,唯不详是生母,还是继母,抑或庶母。不过,韩洄本人肯定不在内[30],所以才有后来的“江东觐省”之行,即诗中所谓“兵戈不见老莱衣”,“君今何处访庭闱”。又案,唐人的故乡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祖居地,即所谓郡望,二是实居地,即所谓籍贯。故而在唐人的笔下,或个人称署,或他人称署,同一人往往有两个故乡。据两《唐书》本传,韩洄的籍贯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而据《韩洄行状》,韩氏的郡望为河南颍川(今河南许昌)。唐人喜讲郡望,故朝廷封赠达官贵人的爵位多以郡望为号,如韩洄封爵为颍川县开国男,即以颍川为号。杜甫是巩县(今河南巩义)人[31]。在地域上,巩县与颍川相邻,都属于河南道。而杜氏的郡望为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32],故杜甫每每自称杜陵布衣、杜陵野老、杜陵野客。因此,诗中所谓“故乡犹恐未同归”中的“故乡”,无论是指长安[33],还是指洛阳[34],杜甫与韩洄都可以视为同乡人,也都可以称为“故乡”人。再案,家族兄弟排行已至第十四位,说明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今检《新唐书》卷六一、卷六二《宰相表》及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有唐一代,共有四个姓韩的人做过宰相,即高宗永徽时的韩瑗、玄宗开元时的韩休、德宗贞元时的韩滉、宪宗元和时的韩弘。其中,韩瑗与韩弘为相之时与杜甫的生活时代远不相及,且韩瑗死后,曾被“追削官爵,籍其家,子孙谪广州官奴”[35],家族衰落,在《宰相世系表》上,开元、天宝时已不见其家族的人了。反观韩休、韩滉父子,与杜甫则基本处于同一时代,只是略早或略晚而已。再从《宰相世系表》上看,仅仅在韩滉、韩洄等兄弟这一辈中,就有十七人之多。

综合上述种种,完全可以断定杜甫《送韩十四江东觐省》一诗中的“韩十四”与独孤及笔下的“韩十四”为同一人,这就是韩洄。

既然由独孤及笔下的“韩十四”进而考知杜甫笔下的“韩十四”乃韩洄无疑,那么,崔国辅和高适笔下的“韩十四”究为何人?

崔国辅《送韩十四被鲁王推递往济南府》诗曰:“西候情何极,南冠怨有余。梁王虽好事,不察狱中书。”今人或谓“韩十四,不详其名”,或不作解释[36]。高适《酬别薛三蔡大留简韩十四主簿》诗曰:“迢递辞京华,辛勤异乡县。登高俯沧海,回首泪如霰。同人久离别,失路还相见。薛侯怀直道,德业应时选。蔡子负清才,当年擢宾荐。韩公有奇节,词赋凌群彦。读书嵩岑间,作吏沧海甸。……”今人注曰:“杜甫有《送韩十四江东省觐》诗,称‘故乡犹恐未同归’,韩与杜甫同为巩县人(此诗称其“读书嵩岑间”,嵩山地近巩县)。独孤及有《喜辱韩十四郎中书兼封近诗示代书题赠》等二诗,似为另一人(岑仲勉谓“以其时与官考之,应属于滉”,见《唐人行第录》,但《韩滉传》仅称“出为同官主簿”,无作吏海滨之记载)。崔国辅有《送韩十四被鲁王推递往济南府》诗,似即此人,如然则韩曾遇横事。此诗或作于韩被递前。”[37]意谓高适笔下的“韩十四”与杜甫、崔国辅笔下的“韩十四”为同一人,推断颇合情理,惜未具体举证。又今人注曰:“韩十四,名未详。独孤及有《喜辱韩十四郎中书兼封近诗示代书题赠》,知此人后做了郎中。”[38]意谓高适笔下的“韩十四”与独孤及笔下的“韩十四”为同一人,推测甚是,惜无例证。案崔国辅、高适与杜甫、独孤及为同时代的人。虽然,崔国辅的年龄辈分略大一点,但从他们诗作中的应酬交往看,仍属于朋友圈内的人。据《韩洄行状》:“公纂承茂绪,幼有令闻,直方简重,博厚宏大,该涉群书,尤治《春秋》《诗》《礼》之学,必睹其奥而践乎中。未弱冠,以门荫补宏文生。满岁,参调,侍郎达奚珣矫枉过正,以地望降资,署章怀太子陵令,且将察其词气,以为铨藻。公恬然受署,初无愠容,当时识者,知其致远。天宝末,盗陷西京,……累授汉中郡、江陵府二功曹。”案,古人十五岁入学,二十岁称弱冠。韩洄生于开元二十年(732),则知其“未弱冠”而进入弘文馆为学生,当在十五岁至十九岁亦即天宝五载(746)至天宝九载(750)之间。而达奚珣为吏部侍郎是在天宝五载(746)至天宝七载(748)之间[39],则可知韩洄学习满一年后至吏部“参调”而被授予章怀太子陵令之职,是在天宝六七载间。自此时至天宝末即天宝十五载(756)七月安史叛军攻陷西京长安,在这长达近十年的时间内,如果韩洄一直就为章怀太子陵令,颇不合唐朝三年考绩调任的制度。此其一。所谓“累授汉中郡、江陵府二功曹”,即多次或连续授予或迁调官职之后,才又先后担任汉中郡功曹与江陵府功曹之职。如果韩洄此前只做过章怀太子陵令一任官职,那就根本谈不上“累授”云云。此其二。可见韩洄在任章怀太子陵令至任汉中郡功曹之间,应该还有其他的任职。但是,《韩洄行状》却为何无记载,原来,这是因为权德舆为尊者讳言所造成的结果。

天宝十一载(752)四月,在京城长安因权力斗争而发生了血腥事件:“御史大夫兼京兆尹王鉷赐死,坐弟銲与凶人邢縡谋逆故也。”[40]而《旧唐书》王鉷本传详记此事的前因后果:

时右相李林甫怙权用事,志谋不利于东储,以除不附己者,而鉷有吏干,倚之转深,以为己用。……鉷威权转盛,兼二十余使,……鉷与弟户部郎中銲召术士任海川游其门,问其相命,言有王否。……十一载四月,銲与故鸿胪少卿邢璹子縡情密累年,縡潜构逆谋,引右龙武军万骑刻取十一月杀龙武将军,因烧诸城门及市,分数百人杀杨国忠及右相李林甫、左相陈希烈等。先期二日事发,玄宗临朝,召鉷,上于玉案前过状与鉷。……銲决杖死于朝堂,赐鉷自尽于三卫厨。……初,鉷与御史中丞、户部侍郎杨慎矜亲,且情厚,颇为汲引,及贵盛争权,鉷附于李林甫,为所诱,陷慎矜家。经五年而鉷至赤族,岂天道欤![41]

这件事牵扯连累的人不少,不仅有那些与这件事有关的人,还有一些与这件事无关的人。如崔国辅,“坐王鉷近亲,贬竟陵郡司马”[42]。又如韩浩、韩洪、韩汯等,“御史大夫王鉷犯法,籍没其家。洽兄浩为万年主簿,捕其资财,有所容隐,为京兆尹鲜于仲通所发,配流循州。洪、汯并坐贬职”[43]。几位兄长一时都受到此事的牵累,则韩洄亦当不能独免。案天宝十一载(752),韩洄二十一岁,入仕已有数年。这件事发生在夏天,案情处理尚需时日,而崔国辅的诗写在秋天,即所谓“西候”,时间正相合。崔国辅既无辜,“韩十四”也无辜,同病相怜,寄寓同情,即所谓“南冠怨有余”“不察狱中书”,本事正符合。由此而结合杜甫、独孤及笔下的“韩十四”加以综合考察,则崔国辅笔下的“韩十四”非韩洄莫属。尽管韩洄只是因受牵连而被“推递”的,但毕竟是一件让人忌讳的事,所以,权德舆为这位父执讳言而不记载。据《旧唐书》权德舆本传记载,其父权皋去世,“韩洄、王定为服朋友之丧”。后来,“韩洄黜陟河南,辟为从事”[44],即权德舆的从政之路是由韩洄所开辟的。因此,权德舆在撰写祭文时,尊称韩洄为“韩十四丈”[45],而在撰写行状时,自称为韩洄的“故吏”[46]。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这是古人临文时遵循所谓圣贤之训的一种传统做法。所以,权德舆讳笔忌言是很正常的事。

高适与韩氏家族颇有交往,除《酬别薛三蔡大留简韩十四主簿》诗中的“韩十四”,尚有《同韩四薛三东亭玩月》诗中的“韩四”和《送韩九》诗中的“韩九”,今人据后一首诗颔联“常与天下士,许君兄弟贤”,推测“韩四”“韩九”“韩十四”为兄弟,甚是[47]。揆诸开元、天宝时之韩氏家族,唯韩洄兄弟足能当之。上文考知韩洄于天宝六七载已任章怀太子陵令,此后当又调任靠海某州县的主簿,而高适曾于天宝九载至十载间有燕赵河朔之行,则此诗应作于此时,可见韩洄任主簿之职也应在此时[48]。或许随后受王鉷事件的牵累而被“推递”是在主簿位上,可能就成为权德舆既不记“推递”之事,也不记“主簿”之职的主要原因。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注释】

[1]张元济:《续古逸丛书》影印宋刻本,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四册,第244页。

[2](清)黎庶昌:《古逸丛书》覆宋刻四十卷本,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中册;《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宋刻五十卷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

[3]《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元刻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丛书集成初编》影印宋刻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4]《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宋刻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

[5](宋)赵次公注,林继中辑校:《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丙帙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78页。

[6](明)王嗣奭:《杜臆》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34页。

[7](清)钱谦益笺注:《钱注杜诗》卷一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393页;(清)浦起龙:《读杜心解》卷四之一,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622页;(清)仇兆鳌注:《杜诗详注》卷一〇,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829页;(清)杨伦笺注:《杜诗镜铨》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61页。

[8]岑仲勉:《唐人行第录》,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80页。案,此处作“省觐”,原书即如此。

[9]陈贻焮主编:《增订注释全唐诗》,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219页。

[10]萧涤非主编:《杜甫全集校注》卷八,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2410页。

[11](清)彭定求:《全唐诗》卷一一九,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204页。

[12]《全唐诗》卷二〇二,第2202页。

[13]《全唐诗》卷二四七,第2775页。

[14](清)董诰:《全唐文》卷四〇九崔祐甫《故常州刺史独孤公神道碑铭并序》、卷五二二梁肃《朝散大夫使持节常州诸军事守常州刺史赐紫金鱼袋独孤公行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857、2348页。又详参赵望秦:《独孤及年谱》,黄永年主编《古代文献研究集林》第二集,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7~85页。

[15]《全唐诗》卷二四六,第2762页。

[16](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四八《权德舆传附权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001页;(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九四《卓行传·权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566页。

[17]《全唐文》卷五〇七权德舆《太中大夫守国子祭酒颍川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赠户部尚书韩公(洄)行状》,第2284页;《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洄传》,第3606页;《新唐书》卷一二六《韩休传附韩洄传》,第4439页。(www.xing528.com)

[18]《全唐文》卷五〇八,第2290页。

[19]详参赵望秦:《独孤及年谱》,第78页;《释“韩十四”》,《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2期,第118页。

[20]《全唐诗》卷二四六,第2763页;卷二四七,第2771、2775页。

[21]《全唐文》卷五〇七权德舆《太中大夫守国子祭酒颍川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赠户部尚书韩公(洄)行状》,第2284页。

[22]《全唐文》卷三九〇独孤及《舒州山谷寺觉寂塔隋故镜智禅师碑铭并序》,第1758页。

[23]《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第1528页。

[24]《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第1552页。

[25]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253页。

[26]《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76、279页。

[27]《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82页。

[28]案陶敏:《全唐诗人名考证》“2763C”条谓:“《庚子岁避地至玉山酬韩司马所赠》。韩司马,疑为韩洄。”又“2771C”条谓:“《诣开悟禅师问心法次第寄韩郎中》。韩郎中,韩洄。”又“2775F”条谓:“《喜辱韩十四郎中书兼封近诗示代书题赠》。韩十四,韩洄。”虽属推测,无所考辨,而结论甚是。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25、327、328页。又案岑仲勉《唐人行第录》“又韩十四滉”条谓:“毘陵集三《喜辱韩十四郎中书兼封近诗示代书题赠》,又《诣开悟禅师问心法次第寄韩郎中》,以其时与官考之,应属于(韩)滉。”则未允当。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80页。

[29]案清人钱谦益考证“韩谏议”为韩汯,至岑仲勉、陶敏证之尤力,迄今甚少异议,唯今人乃谓钱易《南部新书》所说的“江西客词韩注”为其人,殊非。分别见《钱注杜诗》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54页;《元和姓纂》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489页;《全唐诗人名考证》,第268页;《杜甫全集校注》卷一六,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4823页。

[30]分别见《新唐书》卷一二六《韩休传附韩汯、韩滉、韩洄传》,第4433、4434、4439页;《全唐文》卷五〇七权德舆《太中大夫守国子祭酒颍川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赠户部尚书韩公(洄)行状》,第2284页。

[31]《旧唐书》卷一九〇下《杜甫传》,第5054页。

[32]《新唐书》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第2418页。

[33]《黄氏集千家注杜工部诗史补遗》卷二,《丛书集成初编》影印宋刻本,第75页;《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丙帙卷四,第476页。

[34]《杜诗详注》卷一〇,第829页。

[35]《新唐书》卷一〇五《韩瑗传》,第4031页。

[36]万竟君:《崔国辅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6页;《增订注释全唐诗》,第830页。

[37]刘开扬:《高适诗集编年笺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46页。案,此处作“省觐”,原书即如此。

[38]孙钦善:《高适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47页。

[39]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三《通表》中,卷一〇《辑考》三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26、127、579、580页。

[40]《旧唐书》卷九《玄宗纪》,第226页。

[41]《旧唐书》卷一〇五《王鉷传》,第3229~3232页。

[42]《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第1603页。

[43]《旧唐书》卷九八《韩休传附韩洽、韩洪、韩汯、韩滉传》,第3079页。

[44]《旧唐书》卷一四八《权德舆传》,第4002页。

[45]《全唐文》卷五〇八《祭韩祭酒文》,第2290页。

[46]《全唐文》卷五〇七《太中大夫守国子祭酒颍川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赠户部尚书韩公(洄)行状》,第2284页。

[47]《高适诗集编年笺注》,第326页;《高适集校注》,第48页。

[48]案赵望秦《释“韩十四”》一文曾说孙钦善“将‘韩十四主簿’和‘韩十四郎中’混为同一人。……即将韩十四主簿误作韩洄”,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2期。旧说未允,自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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