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玉
閤门是古代宫廷中的内门,进入閤门即进入内廷,因此十分重要,设置有专门机构即閤门司进行管理。有关唐宋时期的这一问题,学术界研究不多,唐代部分的内容,只对閤门使偶有涉及[2],连同论述及所引史料总共不过三四百字;宋代部分倒是有数篇文章,但是未尽之处亦不少[3],故有必要继续深入讨论。本文主要论述唐宋时期閤门与閤门司,兼论五代、辽、金时期这一制度的变化情况,以期对这一历史时期的整个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认知。
一、关于唐代閤门司的几个问题
这里仅就唐代閤门司研究中未尽之处谈几点意见。
首先,唐代宫中之閤门设置并非仅限于大明宫。目前凡涉及这一问题的论述,均提到大明宫之閤门,对其他诸宫是否有此门之置没有论及。史载:太极宫承天门,“其北曰太极门,其内曰太极殿,朔、望则坐而视朝焉。盖古之中朝也。隋曰大兴门、大兴殿。炀帝改曰虔福门,贞观八年改曰太极门。武德元年改曰太极殿。有东上、西上二閤门,东、西廊,左延明、右延明二门”[4]。可知太极宫亦有东上、西上閤门,进入閤门,通过两仪门,便可到达举行内朝朝会的两仪殿。众所周知,太极宫乃隋代大兴宫的改称,故这两处宫门早已存在,韦述《两京新记》亦曰:“太极殿旁东上阁、西上阁门,东、西廊。”[5]这里的“阁”字应为“閤”字。至于大明宫之閤门,在宣政殿东西,所谓“宣政之左曰东上閤,右曰西上閤”[6]。唐之东都洛阳宫内亦有閤门之置,徐松《唐两京城坊考》曰:“按隋之乾阳殿有东、西上閤门。《通鉴》:王世充执越王君度等,引入东上閤门是也。唐制当亦同之。”[7]亦可证明早在隋代宫中已有閤门之制。其实唐之东宫亦有閤门,《旧唐书》载:“典内掌东宫閤门之禁令,及宫人粮廪赐与之出入。”[8]
五代时期各国亦沿袭唐制,在宫中置有閤门。五代中原诸朝除后唐外,均建都于汴梁,据《河南志》载:“次北文明殿,正衙殿也。唐之武成、宣政,又改贞观殿。梁开平三年改文明殿。殿东南隅有鼓楼,西南隅有钟楼。东西横门,曰左、右延福门。殿两挟,曰东上、西上閤门。”[9]这一时期的其他诸国,凡称帝者也多置有閤门,如前蜀建都成都,改“西亭门为东上閤门,亭子西门为西上閤门”[10]。再如南唐,见于记载的有閤门承旨李延祚[11]、閤门承旨刘承遇等[12],说明南唐也有閤门之置。北宋的东上、西上閤门则位于文德殿后左右两侧。
其次,唐代在閤门进呈表章和召对臣僚有印引,凡朝会出入閤门则有门籍[13]。如唐宪宗时,宰相于頔因其子杀人,诣建福门上表请罪,“閤门以无印引不受”[14]。这里所谓“印”,指上表官员的职印,“引”则指“内引”,是宫中的一种公文。关于这一点还有史料可以进一步证实,代宗大历九年(774)四月,“中书舍人常衮率常侍、给舍、谏议、遗补一十八人,诣閤门请论事。有诏三人一引,各尽己怀,帝皆毕词听纳”[15]。所谓“三人一引”,就是指这一制度。如果閤门使擅自接受官员表状,则会受到处罚。如懿宗咸通十三年(872)五月,“国子司业韦殷裕于閤门进状,论淑妃弟郭敬述阴事”。懿宗大怒,将“閤门使田献铦夺紫,配于桥陵,閤门司阎敬直决十五,配南衙,为受殷裕文状故也”[16]。懿宗罚处閤门官员的借口就是没有内引而擅自进状。
自辽宋以来,大驾入宫则有勘箭之制。《梦溪笔谈》说:“大驾卤簿中有勘箭,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谓之‘雄牡箭’,牝谓之‘辟仗箭’。本胡法也。熙宁中罢之。”[17]《宋朝事实》卷一三对这一制度有详细的记载,在此不多论述。另据《辽史》记载:“勘箭车驾远归,閤门使持雄箭,勘箭官持雌箭,比较相合,而后入宫。”[18]《梦溪笔谈》说此制乃胡法,结合上引《辽史》记载,此制应来自契丹。
从上引记载看,勘箭之制主要用于大驾还宫,那么百官及仗卫入閤以何物为凭呢?上引《辽史》又载:“木契,正面为阳,背面为阴,閤门唤仗则用之。朝贺之礼,宣徽使请阳面木契下殿,至于殿门,以契授西上閤门使云:‘授契行勘。’”閤门使以所授之契与金吾仗所持之契勘合,则唤仗入閤[19]。此制既用朝贺之礼,百官入閤时亦当以此为凭。宋朝亦有木契,用于调兵、追胥、试阅,此外皇城司有木鱼契,制造精巧[20]。据《玉海》记载:“皇祐二年九月十四日庚子,皇城司上新作文德殿香檀鱼契。契有左右,左留中,右付本司。各长尺有一寸,博二寸八分,厚六分,刻鱼形,凿枘相合,缕金为文。车驾至门,勘契官执右契奏,閤门使降左契,勘契官跪奏勘毕,奏云‘外契合。’”[21]上引《梦溪笔谈》说勘箭之法废于熙宁中(1068~1077),而这里却说皇祐二年(1050)又制造了木鱼契,而两者均用于车驾回宫,故这两种记载明显存在矛盾,不知何故。
那么,中原王朝入閤是否也有勘契之制?据《五代会要》卷五《入閤仪》载:皇帝在御座坐定后,“卷帘,殿上添香,喝‘控鹤官拜’,次鸡叫官,次閤门勘契,次閤门承旨唤仗,次閤门使引金吾将军南班拜讫”云云。另据《玉海》卷七○载:唐制,“所谓入閤者,盖只日御紫宸,上閤之时,先于宣政殿前立黄麾、金吾仗,俟勘契毕,唤仗自东西閤门入,故谓之入閤”[22],可知唐代入閤时亦有勘契之制,五代的这一制度亦是沿袭唐制。宋代入閤仪亦有此制,《宋史》卷一一七《礼志二十》载:入閤仪。“皇帝升位,扇却,仪鸾使焚香;次文武官等拜;次司天鸡唱;次閤门勘契”,可见辽宋入閤时的勘契之制皆源自于唐制。《玉海》卷八五还载:“熙宁四年,王珪议罢勘箭。元丰元年,陈襄请罢勘契。”[23]
再次,閤门司设置的时间。閤门十分重要,自然有专人负责把守,从相关史籍的记载看,在唐代并非一开始就设置了閤门司。史载:“武德九年九月八日,吏部尚书、权检校左武卫大将军长孙无忌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閤门。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议,以监门校尉不觉,合死。无忌误带刀入,徒二年,罚铜二十斤。诏从之。”[24]此议因有人反对,最终未能实施。但从“监门校尉不觉”一句看,说明唐初閤门尚未置司,由监门卫负责把守。当时唐太宗刚刚即帝位不久,此事发生在太极宫。唐朝何时设置閤门司,史无明载。贞观十三年(639)正月,加宰相房玄龄太子少师,房玄龄不受,太宗不许,玄龄固请不已,“诏断表,乃就职”。胡三省在这里注云:“今之让官者,奉表三让,不许,敕断来章,则閤门不复受其表,即唐制之断表也。”[25]閤门不受其表,说明此时在閤门已经设置了相关官员,并负责接受表章,因为监门卫作为军事机构,断不能参与此种事务,只是尚不清楚这时的官员官名是什么,但閤门置司当在此时。从上引咸通十三年(872)懿宗将“閤门司阎敬直决十五,配南衙”的记载看,没有记阎敬直的职事名,说明阎敬直为閤门司的所属人员,尚没有担任官职,当是当天值班人员,作为直接当事者而被处罚的。
最后,有关东、西上閤门的分工问题。历代宫中的閤门皆为东、西两处,必然有一个分工的问题。《唐会要》卷二五《文武百官朝谒班序》载:“文武官行立班序:通乾、观象门外序班,武次于文。至宣政门,文由东门而入,武由西门而入。至閤门亦如之。”又程大昌曰:“凡唐世命为入閤者,仗与朝臣虽自两閤门分入,入竟乃是内殿。”[26]可知无论是宣政东、西门或东上、西上閤门,举行朝会时都是文官从东门入,武官从西门而入。不知何时又改为常朝及奉表进状皆从东上閤门而入,唐人王建《宫词》曰:“未明东上閤门开,排仗声从后殿来。”[27]描写的显然是宫中举行朝会的情景。王建是大历进士,主要生活在唐德宗时期,其《宫词》撰成的时间不详,大体上可以确定在代宗、德宗时期。“乾元元年五月壬申朔,回纥使多亥阿波八十人,黑衣大食酋长阁之等六人并朝见,至閤门争长,通事舍人乃分为左右,从东西门并入。”[28]因为都要从东上閤门先入,于是才发生了争长的问题,如果如唐初那样东上、西上皆可进入,就不会发生争执了。这条史料将这一变化的时间又提前至肃宗乾元时,估计可能还要更早一些。《唐会要》卷三○《杂记》载:“天祐二年四月敕:‘自今年五月一日后,常朝出入,取东上閤门,或遇奉慰,即开西上閤门。永为定制。’”这条敕文的颁布只是再次肯定了从东上閤门上朝的规定,并非自此时才发生的变化。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变化呢?据《旧唐书》记载:“比因阉官擅权,乃以阴阳取位,不思南面,但启西门。迩来相承,未议更改,详其称谓,似爽旧规。”[29]可知是唐后期宦官擅权所导致的变化,从“迩来相承,未议更改”一句看,这一变化历时已久。
关于奉表进状也经东上閤门的问题,唐代相关史料记载颇多,如“刑部尚书柳仲郢诣东上閤门进表”[30],即是一例。这种情况在《全唐文》有大量的例证,所谓“诣东上閤门拜疏辞谢”,“谨诣东上閤门奉表陈献以闻”,“先诣东上閤门拜表称庆”等。这种趋势一直延续到五代、两宋时期。如后梁“开平三年正月戊辰朔,帝御金祥殿,受宰臣翰林学士称贺,文武百官拜表于东上閤门”[31]。“后唐崔协为御史中丞。庄宗同光中,与殿中侍御史韦棁、魏逊诣东上閤门进状待罪,罚俸有差。刑狱奏牍脱略文字故也”[32]。北宋礼典规定:“尊号之典,唐始载于礼官。宋每大祀,群臣诣东上閤门,拜表请上尊号,或三上,或五上,多谦抑弗许;如允所请,即奏命大臣撰册文及书册宝诣。”[33]可知北宋群臣拜表上尊号的这种仪注是沿袭唐制而来的。直到北宋末年仍是如此,宋徽宗于政和三年(1113)颁诏说:群臣“止东上閤门拜表”[34]。南宋也是如此,如“天申节,群臣诣东上閤门拜表称贺”[35]。“节前一日,自内降旨,文武百僚及使人并免贺,止就东上閤门拜表起居”[36]。可见唐代所确定的“以东上为先”的原则[37],一直沿续下来。《宋史·职官志》亦载:“若庆礼奉表,则东上閤门掌之;慰礼进名,则西上閤门掌之。” [38]
二、宋代閤门司职能与职官设置
关于唐代閤门司的职能,胡三省说:“掌供奉朝会,赞引亲王、宰相、百官、蕃客朝见、辞。”[39]除此之外,其还有接受表章、颁敕宣赦、进名奉慰、拜表称贺、谢官辞见、待罪之处等许多职能。宋代沿袭了唐代的这些职能,所谓“凡取禀旨,命供奉、乘舆、朝会、游宴及赞导三公、群臣、蕃国朝见、辞谢,纠弹失仪之事”[40]。唐代閤门所具有诸多其他职能,宋代皆沿袭下来,甚至还有传送官员告身的功能,但是其中最重要的职能仍是沟通内廷与外朝通进职能[41]。有关宋代閤门司的诸多职能,前引的不少文章有所涉及,不过仍有一些未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閤门司的礼仪纠弹功能。唐之閤门无此职能,百官失仪之事由殿中侍御史纠弹。上引《群书考索》有纠弹之文,宋人孙逢吉的《职官分纪》卷四四亦载閤门司有“纠弹失仪”之权。那么,閤门司负责纠弹的范围有多大呢?《宋史·职官志六》载:“视其品秩以为引班、叙班之次,赞其拜舞之节而纠其违失。”[42]宋仁宗时,三司副使刘湜参加宴会时,因坐错了地方,“为閤门所弹,帝怒而责出之”[43]。江邻几《嘉祐杂志》云:“一朝士五月起居,衣绯纱公服,为台司所纠。三司使包拯,亦衣纱公服,閤门使易之。且诘有何条例,答云:‘不见旧例,只见至尊御此耳!’”[44]閤门使令三司使包拯易服,亦在其“纠其违失”的职权范围之内。欧阳修的《论许怀德状》一文记有一事,当时欧阳修任翰林学士。“故事,节度使移镇加恩,皆别上表再辞,每降批答,遣内侍赍赐,必有所遗。怀德以袷享加恩,既又移镇,乃共为一表以辞。”[45]欧阳修针对此事劾“其前来恩制,久已稽留,不让不受,显是轻侮朝廷,违慢君命。閤门无所申举,台司风宪亦无弹纠”[46]。欧阳修所说此事的纠弹本为宪台之责,其中又提到閤门的职能问题,即对百僚表章应进而未进,閤门有权申举。说明宋代的閤门司并非被动地接受上表进状,对于违反“故事”者亦负有申举之责。
閤门司还有一项权力,即决定宰相能否“独留”。唐朝宰相不能独对皇帝,而群臣可以独对,称之为独留。《却扫编》载,唐宣宗雅爱翰林学士蒋伸,曾一日之内“三起三留”。宋朝宰执“遇欲有所密启,必先语閤门,使奏知进呈罢,乃独留,谓之‘留身’。此与唐制颇异”[47]。据此看来,閤门司并非被动地履行通进之职,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政事的成败。如韩侂胄以知閤门事而擅权,便是一典型事例。不过有宋一代,这种事例比较少见。
其次,关于朝会导引之制。有一些史料长期以来得不到重视,据《宋史》载:“前代宫闱多不肃,宫人或与廷臣相见,《唐入閤图》有昭容位。本朝宫禁严密,内外整肃,此治内之法也。”[48]宋人对唐代此制多采取批评态度,或采取否认态度。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曰:“今閤门有宫人垂帛引百僚,或云自则天,或言因后魏。据《开元礼疏》曰:晋康献褚后临朝,不坐,则宫人传百僚拜。有虏中使者见之,归国遂行此礼。时礼乐尽在江南,北方举动法之。周、隋相沿,国家承之不改。”[49]所考甚核。又,方回《瀛奎律髓》卷二引梅圣俞《殿后书事和范纯仁诗》云:“老杜云:‘户外昭容紫袖垂。’则知唐之外庭以宫女引朝仪。”[50]唐天祐二年(905)十三月敕曰:“宫嫔女职,本备内任,近年已来,稍失仪制。宫人出内宣命。寀御参随视朝,乃失旧规,须为永制。今后每遇延英坐朝日,只令小黄门祗候引从,宫人不得擅出内门,庶循典仪,免至纷杂。”[51]据此来看,唐代确实存在以宫嫔女官参与朝会之史实。杜绝此事,并非始于宋初,而应始于天祐二年。从前引《五代会要》的“入閤仪”看,至五代时已不存在这种情况了,导引百僚之事完全归于閤门。
再次,宋代閤门官员多奉命出使。有唐一代,极少派閤门司官员出使。自五代始频频遣其出使,如后梁太祖“仍命閤门使王瞳、供奉官史彦璋等使于燕”;后唐明宗遣“閤门使刘政恩充西川宣谕使”;后唐任李彝超为延州留后,彝超借故不奉诏,于是“遣閤门使苏继颜赍诏促彝超赴任”[52]。两宋时期这种情况更加普遍,从宋太祖时就是如此,如契丹遣使访宋,“上命閤门副使郝崇信至境上迓之”[53]。陈尧叟因久疾求罢枢相,“上遣閤门使杨崇勋至第抚慰,且询其意”[54]。更多的则是出使外国,如开宝八年(975)七月,“遣閤门使郝崇信、太常丞吕端使契丹”。次年五月,“以閤门副使田守奇等充贺契丹生辰使”[55]。童贯“先遣閤门宣赞马扩持宋徽宗手招,抚谕燕王,使纳土以归”[56]。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正月,“宋翰林学士倪思、知閤门使王知新贺正旦”。泰和六年(1206)正月,“宋试刑部尚书陈景俊、知閤门事吴琯贺正旦”[57]。这一现象在辽金时期更为常见,在《辽史》与《金史》中有大量的记载,仅《金史》卷六一《交聘表上》就记载了大量的遣閤门使出使南宋、高丽、西夏的事例。这些实际上都是受五代、宋制度的影响所致,表明閤门司职能与唐制相比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宋代閤门司职官主要有:“东上閤门、西上閤门使各三人,副使各二人,宣赞舍人十人,旧名通事舍人,政和中改。祗候十有二人。掌朝会宴幸、供奉赞相礼仪之事,使、副承旨禀命,舍人传宣赞谒,祗候分佐舍人。”[58]其中閤门通事舍人早在五代时就已设置了[59]。閤门使一职这一时期已经开始阶官化,如后周太祖广顺三年(953)正月敕“青州在城及诸县镇乡村人户等……据知州、閤门使张凝近奏陈八事,于人不便,积久相承,宜降指挥,并从改正”云云[60]。张凝就是以閤门使阶任青州知州的,前者为阶官,后者则为职事官。至宋代遂将閤门使等使职官列入武职阶官系列,所谓“内客省使至閤门使谓之横班”。在两宋时期閤门司官员可以在閤门司任职,也可以不在这里任职,所谓“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61]。孙逢吉指出:“国朝东、西上閤门司,紫宸殿前南廊置,使、副使常领本局事。阙,即取客省使、副使以上同管勾,或全阙官,亦有通事舍人权发遣者。”[62]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如“萧注在仁宗时,以閤门使知邕州几十年”[63]。甚至閤门宣赞舍人、祗候也被作为阶官而广泛使用,如“祥符中,閤门祗候使臣谢德权领治京畿沟洫”[64]。“高士曈,宣和三年七月初二日,以武显大夫、兼閤门宣赞舍人到任(越州),当年九月初九日依旧淮南提刑”[65]。南宋时期这种情况愈来愈多,如“武功大夫、文州刺史、閤门宣赞舍人、提举台州崇道观刘刚”[66]。“林伯成,字知万,之望之弟,长乐人。历閤门舍人、知高邮军,终知直州” [67]。
有宋一代,凡任閤门司长官者,多加知閤门事、判閤门事、兼閤门事等名衔。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诏客省、四方馆使、副使,除掌管本司之务外,“官最高者一员兼领閤门事”。元祐元年(1086),“诏客省、四方馆、閤门并以横行通领职事”[68]。横行即横班。总之变化颇多。至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十一月,“置知客省、引进、四方馆、东西上閤门事”[69]。不久,又出现了同知閤门事的职事衔。故马端临说:“其后所除,总名知閤门事,仍兼客省、四方馆之职焉。”[70]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南宋时期,除了閤门司职员数量有所增减外,再无发生过大的变化。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趋势早在五代时期就已存在了[71]。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在南宋凡大驾外出,仪卫中人员名衔多加“閤门”二字,如驾头閤门祗候乘骑棒驾、閤门提点、閤门簿书、閤门承受、閤门库、閤门觉察官、知閤门事、閤门觉察舍人、閤门觉察宣赞舍人等[72]。反映了这些人员与皇帝关系的亲近性。
三、辽金时期的閤门司
辽朝建国在金朝之前,虽然没有入主中原,但在五代时期一度与中原诸朝往来频繁,因此对中原王朝之制度是有所了解的,其中就包括入閤制度。据《辽史》记载,东上閤门司与西上閤门司,太宗会同元年(938)置,并置有使、副使[73]。最重要的是,在辽太宗统治时期,还举行过两次入閤礼,一次在会同三年(940),地点在燕京(即幽州),另一次在大同元年(947),地点在汴梁[74]。之所以在汴梁举行此仪,是因为辽朝刚刚灭亡后晋,进入中原之故。辽朝之所以没有将入閤礼常规化,有人认为与其政治体制有关,四时捺钵的巡狩之制,受行在营帐条件的限制,无法举行这种规模宏大的典礼。通过对出土墓志资料的挖掘,辽朝的閤门司官员还有閤门通事舍人、閤门祗候等职[75],说明其职官设置与北宋完全相同。辽朝入閤时的勘箭之制,是其独创,并一度影响中原王朝,以见前述,不再赘言。
有关金朝的閤门司及入閤礼,史书有大量的记载,且未见有专论出现,故有必要稍加论述。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主要见于《大金集礼》与《金史》等书,与唐宋时期比较,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金朝閤门司及其职官情况是:东上閤门使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签事一员,从六品,“掌签判閤门事”;西上閤门司的官员员数与品阶与东上同,其签事,“掌赞导殿庭礼仪”。其下置有閤门祗候二十五人,閤门通事舍人二员,从七品,“掌通班赞唱、承奏劳问之事”。承奉班都知,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其下置有判官,后废;内承奉班押班,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御院通进四员,从七品,“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76]。
与唐宋不同的是,金朝还置一些参与閤门事务的机构与官员,如宫闱局,设提点、使、副使、直长、内直等员,“掌宫中閤门之禁,率随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此外,还置有内侍局,职官人数众多,“掌正位閤门之禁”[77],即掌管内宫诸殿阁閤门之事务,与掌管朝会及国家礼仪的閤门司性质不同,在此不作赘述。
以上所述,可以看出金代的閤门司制度与唐宋不同,机构更加庞大,在设官方面无论是职数还是人数都明显多于唐宋。
第二,金代的閤门司官员不再是阶官,已发展成为职事官。与唐代使职官不同,金代的閤门司官员有明确的品阶规定,统属于宣徽院,已发展为国家正官。相关史料中有大量的閤门使出使外国以及承敕劳问的记载,这些都是其本职事务,即上述的“承奏劳问之事”。像两宋时期那样以閤门司官员为阶官,充任各种职事尤其是充任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等外官的现象,在金代不再出现了;以閤门官员兼管引进、四方馆,或者引进、四方馆使兼掌閤门事务的情况也不再出现。这些都表明閤门司作为国家机构至金代已基本成熟了,不再有唐宋时期那种过渡性质。需要说明的是,閤门祗候一职,从八品,后改为出职从七品,通常作为门荫入仕或选试者的初始之职。如卢玑,“以荫补閤门祗候”。卢亨嗣,“以荫补閤门祗候,内供奉”[78]。宗室宗道,初入仕为閤门祗候。刘頍,“以大臣子孙充閤门祗候”[79]。类似记载还很多,不一一列举。
第三,閤门司参与了朝廷大多数的礼仪典礼。据《大金集礼》记载,閤门司参与的典礼主要有:上尊号、上尊谥、册皇太后与皇后、追谥皇后、册皇太子、时享、原庙,大赦、宣诏、启用新宝、外国使入见、班序、常朝与朔望朝等,其参与的典礼中最重要的是朝参与常朝。“天眷二年五月十三日,详定内外制度仪式,所定到常朝及朔望仪式”[80]。与宋制不同的是,“以朔日、六日、十一日、十五日、二十一日、二十六日为六参日。后又定制,以朔、望日为朝参,余日为常朝”[81]。关于参加朝参的官员,金制规定:“亲王及宗室已命官者,年十六以上,并赴起居。诸色人任七品以上职事,及七品以上散官充吏职,伎术官同,七品以下散官,权翰林院应奉,并随班起居。”[82]有趣的是,金人根本不提其制与宋制有何关系,反而认为其入閤之制是参照唐制而成,所谓“拟依唐制”[83],反映了金人自认为是前代中原诸朝自然延续的心理,同时也有与宋朝分庭抗礼、不甘于文化上落后于南宋的地位。
统观《大金集礼》与《金史·礼志》的记载,其仪制与唐宋之制大同小异,除了参与官员、仗卫名称、仪物、所用之乐等稍有差异外,典礼程序大体相似。此外,金代亲王参与常朝朝会,且班位居前,与唐宋之制明显不同,这是其部落制度残余的表现。还有一点需要强调,唐代閤门司在仪制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便殿举行的内朝朝会上,宋代虽然有所扩大,但与金制相比,其范围明显小得多,这应是閤门制度进一步发展的表现。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1]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五代十国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编号:14ZDB032)阶段性成果之一。
[2]唐长孺:《山居存稿》,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60、261页。
[3]赵冬梅:《试论宋代的閤门官员》,《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4期,第107~121页;赵冬梅:《试论通进视角中的唐宋閤门司》,《历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128~131页;周佳:《沟通内外:北宋閤门的位置与功能考论》,《文史》2015年第2辑,第93~108页。[日]松本保宣:《唐代の閤门の様相について——唐代宫城における情報伝逹の—出》,《立命馆文学》608号,2008年12月,第149~167页。
[4](唐)李林甫:《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17页。
[5](唐)韦述撰,辛德勇辑校:《两京新记辑校》,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页。
[6]《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第218页。
[7](清)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五《东京·宫城》,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3页。
[8](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909页。
[9](清)徐松:《河南志》卷四《宫城》,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46、147页。
[10](宋)张唐英撰,王文才、王炎校笺:《蜀梼杌校笺》卷上,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第84页。
[11](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卷一六七《帝王部·招怀五》,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020页。
[12](宋)陆游:《南唐书》卷二《元宗本纪》,《五代史书汇编》,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5482页。
[13](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三《仪卫志上》载:“朝日,殿上设黼扆、蹑席、熏炉、香案。御史大夫领属官至殿西庑,从官朱衣传呼,促百官就班,文武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立于东西朝堂砖道以莅之。平明,传点毕,内门开。监察御史领百官入,夹阶,监门校尉二人执门籍,曰:“唱籍。”既视籍,曰:“在。”入毕而止。次门亦如之。序班于通乾、观象门南,武班居文班之次。入宣政门,文班自东门而入,武班自西门而入,至閤门亦如之。夹阶校尉十人同唱,入毕而止。”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88页。按上引之文没有提到勘契之制,不知何故。
[14](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元和八年正月条及胡注,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699页。
[15]《册府元龟》卷九九二《外臣部·备御五》,第11656页。
[16]《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第679页。
[17](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新校正梦溪笔谈》卷一《故事》,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27页。
[18](元)脱脱:《辽史》卷一一六《国语解》,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42页。
[19]《辽史》卷五七《仪卫志三》,第915页。
[20](元)脱脱:《宋史》卷一○七《舆服志六·符券》,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595页。
[21](宋)王应麟:《玉海》卷八五《皇祐文德殿鱼契》,上海书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572页。
[22]《玉海》卷七○《淳化文德殿入閤》,第1331页。
[23]](宋)王应麟:《玉海》卷八五《皇祐文德殿鱼契》,上海书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572页。
[24](宋)王溥:《唐会要》卷三九《议刑轻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825页。
[25]《资治通鉴》卷一九五,贞观十三年正月胡注,第6143页。
[26](宋)程大昌:《雍录》卷三《西内两閤》,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62页。(www.xing528.com)
[27](清)彭定求:《全唐诗》卷三○二《宫词一百首》,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443页。
[28]《旧唐书》卷一九五《回纥传》,第5200页。
[29]《旧唐书》卷二○下《哀帝纪》,第793页。
[30](唐)裴庭裕:《东观奏记》卷中,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13页。
[31](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四《梁太祖纪四》,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66页。
[32]《册府元龟》卷五二二《宪官部·谴让》,第6236页。
[33]《宋史》卷一一○《礼志十三》,第2639页。
[34](宋)佚名:《宋大诏令集》卷一三六《天神下视太师蔡京乞宣付史馆御笔手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82页。
[35](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35页。
[36](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三《淳熙谅闇罢诞节正旦庆礼》,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553页。
[37]《旧唐书》卷二○下《哀帝纪》,第793页。
[38]《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六》,第3936、3937页。
[39]《资治通鉴》卷二五○,咸通四年八月条胡注,第8106页。
[40](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一二《官制门》,四库全书文渊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937册,第164页。
[41]赵冬梅:《试论通进视角中的唐宋閤门司》,《历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128~131页。
[42]《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六》,第3936页。
[4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797页。
[44](宋)赵与时:《宾退录》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37页。
[45]《宋史》卷三二四《许怀德传》,第10478页。
[46](宋)欧阳修:《文忠集》卷一一二《论许怀德状》,四库全书文渊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103册,第142页。
[47](宋)徐度:《却扫编》卷中《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505页。
[48]《宋史》卷三四○《吕大防传》,第10843页。
[49](唐)段成式:《酉阳杂俎校笺》续集卷四《贬误》,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1733页。
[50](宋)周煇:《清波杂志》卷一《祖宗家法》注释六,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7、18页。
[51]《旧唐书》卷二○下《哀帝纪》,第804页。按:唐昭宗于天复二年(902)尽诛宦官,以内夫人传宣诏命及领内诸司使之事。天祐元年(904)四月“戊申,敕内诸司惟留宣徽等九使外,余皆停废,仍不以内夫人充使”(《通鉴》卷二六四)。因此,此举与天复时命内夫人掌宣传之事无关。
[52]《旧五代史》卷一三五《僭伪列传》,第1804页;卷四三《唐明宗纪九》,第594页;卷四四《唐明宗纪十》,第604页。
[53](宋)李攸:《宋朝事实》卷二○《经略幽燕》,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317页。
[54]《宋朝事实》卷一○《宰执拜罢》,第164页。
[55]《宋史》卷三《太祖纪三》,第47页。
[56](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之一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22页。
[57](元)脱脱:《金史》卷六二《交聘表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57~1477页。
[58]《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六》,第3936页。
[59](宋)王安石:《临川文集》卷九八《右领军卫将军致仕王君墓志铭》:“曾祖讳安,当周世宗时,为閤门通事舍人。”四库全书文渊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105册,第821页;《册府元龟》卷七六六《总录部·攀附二》:王景崇,“明宗践祚,擢为通事舍人,历引进、閤门使”。第9110页。
[60]《册府元龟》卷四八八《邦计部·赋税二》,第5842页。
[61]《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九》,第4033页。
[62](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四四《东西上閤门》,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816页。
[63](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90页。
[64]《新校正梦溪笔谈》卷二五《杂志二》,第250页。
[65](宋)张淏:《会稽续志》卷二,四库全书文渊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86册,第459页。括号内系笔者所加。
[6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四,第2156页。
[67]《淳熙三山志》卷三○《人物五》,四库全书文渊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84册,第426页。
[68]《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六》,第3937页。
[69]《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第390页。
[70](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五八《职官考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742页。
[71]《册府元龟》卷七六六《总录部·攀附二》载:阎晋卿,“(汉)高祖在镇,颇见信用,后历閤门使、判四方馆事”。第9111页。
[72](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一《四孟驾出》,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9、10页。
[73]《辽史》卷四七《百官志三》,第777页。
[74]《旧五代史》卷九九《汉高祖纪一》,第1326页。
[75]以上见李月新:《辽朝“入閤礼”考论》,《史学集刊》2016年第4期,第111~118页。
[76]《金史》卷五六《百官志二》,第1258、1259页。
[77]《金史》卷五六《百官志二》,第1262页。
[78]《金史》卷七五《卢彦伦传附卢玑传》,第1716页;同卷《卢彦伦传附孙亨嗣传》,第1717页。
[79]《金史》卷七三《宗道八十传》,第1677页;同书卷七八《刘彦宗传附族人刘頍传》,第1774页。
[80](金)张玮:《大金集礼》卷四○《朝会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39页。
[81]《金史》卷三六《礼志九》,第840~941页。
[82]《大金集礼》卷四○《朝会下》,第341页。
[83]《大金集礼》卷四○《朝会下》,第3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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