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康 马晓霞
许敬宗篡改国史问题,学术界已经有一些文章进行过讨论,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2]。例如,牛致功先生、岳纯之先生认为许敬宗篡改国史为铁案,不容推翻;王元军先生则认为许敬宗篡改国史证据不足,对传统说法提出质疑[3]。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尚有继续讨论的余地。中国古代官方修史活动与朝廷政治关系密切,将许敬宗篡改国史问题置于唐代政治史的背景之下进行动态考察,更能够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评估,由此亦可以进一步探讨中国古代政治与官方史学之间的关系。
一、“长孙无忌谋反案”与许敬宗篡改国史
中国古代史学自诞生之日起就与政治关系密切,史学自觉地强调经世致用,服务于政治,官方也十分重视对史学的控制和利用,掌握历史书写的话语权。每次激烈的政治斗争之后,几乎总伴随着历史的重新书写,这种情况下的官方修史活动本身就是政治斗争的一部分,也是政治斗争的延续。唐太宗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后,曾命令史官修改高祖、今上实录,丑化李建成、李元吉,抬高自己,将篡逆行为粉饰为“周公诛管蔡”的义举[4];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后,篡改实录、玉牒,将自己打扮成嫡出之子,丑化建文君臣,借以证明自己继统的合法性[5]。事实已经证明,政治斗争的胜利者必然要掌握历史书写的话语权,美化自己,贬低敌人,以树立自己的正义性和合法性。从政治史角度来看,许敬宗篡改国史问题恰恰就有着激烈政治斗争的背景,弄清楚这场政治斗争的始末,以及许敬宗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派别,是准确解读其篡改国史问题的关键。
贞观二十三年(649),唐太宗李世民临终嘱托长孙无忌、褚遂良辅佐李治,军国大政遂为二人专制。为了打击政治对手,他们很快发动了“房遗爱谋反案”,长孙无忌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清除异己有意株连扩大,先后诛杀或逼死了房遗爱、高阳公主、巴陵公主及夫柴令武、太宗弟李元景、吴王李恪,他的骄狂专横,引起了高宗的不满。永徽六年(655),在唐高宗的授意下,许敬宗等人发起了“废王立武”的政治斗争,朝堂上形成了以长孙无忌、褚遂良为首的“挺王派”和以许敬宗、李义府为核心的“挺武派”。由于唐高宗和武则天强有力的支持,许敬宗一派获得胜利,武则天被立为皇后,王皇后被废,褚遂良被贬官外放,长孙无忌一派受到沉重打击,许敬宗因功官拜侍中,监修国史,成为宰相。显庆四年(659),在唐高宗的默许之下,许敬宗发动“长孙无忌谋反案”,长孙无忌被外贬黔州安置,最终被逼自杀,褚遂良、柳奭、韩瑗等人被牵连,其家族继续受到打击。至此,以长孙无忌、褚遂良为代表的元老派被一网打尽。许敬宗则因替高宗冲锋陷阵充当打手,成为高宗的心腹。是为“长孙无忌谋反案”的始末缘由。实录、国史所记直接关系本朝人物的是非善恶,控制国史纂修意味着掌握评价本朝人物的话语权。在这样的政治局面之下,许敬宗必然要利用监修国史的机会,贬低长孙无忌、褚遂良,对他们进行舆论上的攻击。
显庆四年(659),长孙无忌、褚遂良一派被彻底打倒,许敬宗开始着手篡改实录也是在这一年。显庆四年二月五日,中书令许敬宗等五人受诏,“撰贞观二十三年以后至显庆三年(658)实录”[6],即今上李治的实录。而长孙无忌谋反案爆发在同年(659)四月,许敬宗一定会利用修实录的机会盛加其罪,因为撰修《今上实录》,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废王立武”政治斗争的书写。此时的长孙无忌、褚遂良已经被官方定以谋反之罪,罪名坐实,因而完全可以想象在《今上实录》中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的形象是什么样子。许敬宗篡改的不仅仅是《今上实录》中的内容,也一定会篡改《太宗实录》中的相关记载,因为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本来就是太宗朝的重臣,《太宗实录》必然记载着他们的事迹,而且篇幅一定不会少。更重要的是,太宗一朝贞观十五年(641)以后的实录成书于长孙无忌之手,可想而知《太宗实录》会如何记载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的功绩。《太宗实录》第一次撰修完成于贞观年间,事迹起自李唐创业、迄于贞观十四年(640)。《唐会要》卷六三《修国史》记载:“贞观十七年(643)七月十六日,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等,上所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许敬宗参加了这次的撰修。《太宗实录》第二次撰修完成于高宗永徽年间,由长孙无忌监修。“长孙无忌,为太尉,受诏与史官同续修《贞观实录》。永徽五年(654)闰五月五日毕功,诣阙表上之。起贞观十五年,至二十三年五月,勒成二十卷。帝览而觑欷。无忌等赐爵、加级、布帛各有差”[7]。永徽五年,此时的长孙无忌刚刚处理完“房遗爱谋反案”,正处在权力的顶峰,唐高宗、许敬宗发动的“废王立武”斗争还未展开,可以想见这部《太宗实录》会如何美化长孙无忌和褚遂良。是可忍孰不可忍,作为你死我活的政治对手,许敬宗一定不会让这样的实录存在,所以他也一定会利用修《今上实录》的机会,对《太宗实录》进行系统的篡改。王元军先生认为许敬宗没有机会篡改《太宗实录》[8],此说有误。《郡斋读书志》记载:“《唐太宗实录》四十卷。右唐许敬宗等撰。起即位,尽贞观二十三年。初,贞观十七年,房玄龄、许敬宗、敬播撰《今上实录》,止十四年,成二十卷。永徽五年,无忌与史臣续十五年后,尽昭陵事,合四十卷。其后敬宗改定。”[9]《直斋书录解题》亦云:“长孙无忌《太宗实录》四十卷。今本惟题‘中书令许敬宗奉敕撰’。盖敬宗当高宗时用事,以私意窜改国史。”[10]由此看来,许敬宗曾将前两次撰修的《太宗实录》合为四十卷,并加以改定。谢贵安先生对这一问题有过详细的考证,所言极是[11]。既然是奉敕所撰,许敬宗篡改《太宗实录》的行为是得到高宗认可的,其动机肯定是为了丑化长孙无忌和褚遂良。总之,就当时的政治气氛而言,许敬宗篡改实录的行为应该是全面和系统的,《高宗实录》和《太宗实录》都涉及了。
除了篡改《太宗实录》《高宗实录》,许敬宗还篡改过纪传体国史。高宗龙朔中,许敬宗曾负责撰修纪传体国史。《唐会要》载:“显庆元年(656)七月三日,史官太尉无忌、左仆射于志宁、中书令崔敦礼、国子祭酒令狐德棻、中书侍郎李义府、崇贤学士刘胤之、著作郎杨仁卿、起居郎李延寿、秘书郎张文恭等修国史成,起义宁,尽贞观末,凡八十一卷,藏其书于内府。至四年二月五日,中书令许敬宗、中书侍郎许圉师、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杨仁卿、著作郎顾胤受诏,撰贞观二十三年以后至显庆三年实录,成二十卷,添成一百卷。”[12]根据这条材料的记载,显庆元年,长孙无忌等人奉诏修成纪传体国史八十一卷;显庆四年,许敬宗奉诏修《今上实录》,修成二十卷,许敬宗将这二十卷实录与长孙无忌所修的国史合在一起,凑成了一百卷。那么问题是,编年体的实录怎么能够与纪传体的国史“添”在一起呢?《唐会要》的记载会不会有问题呢?另一条材料可以证明这种说法的可靠性,刘知幾《史通》说:“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缀以后世,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宗本纪及永徽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13]由此看来,《唐会要》所指的长孙无忌八十一卷国史,包括姚思廉的三十卷和长孙无忌缀续的五十卷,另外一卷应该是目录。纪传体国史体例不同于编年体实录,需要目录表明各卷内容。许敬宗也确实混成百卷国史,他增加了二十卷的内容,包括高宗本纪、永徽名臣传、四夷传等。当然,增加的内容是在新修的《今上实录》的基础上撰成的。《唐会要》的说法过于简略,让人产生歧义。作为与许敬宗同时代的史官,刘知幾对许敬宗篡改纪传体国史的做法是清楚的。龙朔去显庆未远,纪传体国史的撰修自然会秉承实录的书法,抬高许敬宗一派,贬低长孙无忌和褚遂良集团。
综上所述,从唐高宗时期政治史的角度来看,许敬宗篡改实录、国史事实俱在,可谓铁案。但是谁应该对此负责?难道是许敬宗一个人的责任吗?这个问题是值得继续追究的。如果不考虑政治斗争的背景,许敬宗是宰相,监修国史,当然应该负责。但当我们对唐高宗时期残酷的政治斗争有所了解的话,就会发现唐高宗才是许敬宗篡改国史幕后的主使者。笔者十分同意孟宪实先生的观点:唐高宗并不是一个软弱无能的皇帝,相反,他是一位有见地、有策略、有贡献的英明君主[14]。在打击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元老的政治斗争中,他才是真正的“后台老板”,许敬宗篡改国史也是在他的支持和纵容下进行的。当他准备为长孙无忌平反时,又毫不犹豫地指责许敬宗所记不实,把篡改国史的黑锅甩给了许敬宗,其政治手腕不可谓不高明。另外,武则天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武则天是“废王立武事件”“长孙无忌谋反案”最直接的受益者,毫无疑问她是唐高宗最重要的帮手,也一定会全力支持许敬宗篡改国史的行为。武则天掌握政权后对许敬宗父子的封赠与嘉奖即是最好的证明。总之,许敬宗篡改国史一案,唐高宗乃是主谋,武则天是从犯,许敬宗只是具体的执行者。
二、“李唐复辟”与许敬宗形象被丑化
唐高宗时期的另一场政治风波又引起了国史的重新书写,这就是唐高宗为长孙无忌平反事件。显庆四年(659),长孙无忌被判定谋反,十五年之后的上元元年(674),唐高宗为其平反,“优诏追复无忌官爵,特令无忌孙延主齐献公之祀”[15]。上元三年(676),受牵连的于志宁也被平反,“追复其左光禄大夫、太子太师”[16]。唐高宗为什么要给长孙无忌平反,史无确载。或许是因为自己逼死亲舅,良心上过意不去;或许是因为安抚受打击士族的情绪,稳定政治局面;或许是为了牵制许敬宗一派,平衡政治势力;或许兼而有之。平反意味着将官方之前的定论完全推翻,也意味着对长孙无忌重新进行评价。体现在国史中,就意味着对长孙无忌相关史实的重新书写。
唐高宗正式给长孙无忌平反发生在上元元年,早在前一年,也就是咸亨四年(673),他已下诏改修国史,为给长孙无忌平反制造舆论。“三月,丙申,诏刘仁轨等改修国史,以许敬宗等所记多不实故也”[17]。他通过指摘许敬宗的一些具体做法,证明国史所记不实:“至如先朝作《威凤赋》,意属阿舅及士廉,敬宗乃移向《尉迟敬德传》内。”[18]许敬宗撰修国史时,尉迟敬德、长孙无忌已死,国史自然会为他们立传。之前已经分析过,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下,许敬宗修实录、国史本来就有贬低长孙无忌的意图,国史的内容也一定会经过高宗的审定,现在唐高宗之所以开始赖账,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他准备替“阿舅”平反,把责任推到了许敬宗头上。先不说此时许敬宗已死,死无对证,即便是敬宗在世,恐怕他也只能认了。值得注意的是,唐高宗虽然给长孙无忌平反,但却没有给褚遂良、韩瑗等人平反,这是一次不太彻底的平反,所以他对许敬宗有所指责,并没有完全否定。唐高宗指摘许敬宗“所纪多非实录”,给长孙无忌平反,意味着朝廷政治气氛的改变,为后人更为激烈地批评许敬宗开了口子。如前所述,刘知幾就曾指责许敬宗“矫妄”,“或曲希时旨,或猥释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对许敬宗修史持全面否定态度。
神龙政变之后,唐中宗李显为褚遂良、韩瑗、上官仪等人平反,更让许敬宗的个人形象受到沉重打击。许敬宗生前备受高宗宠爱,死后高宗也给予他很高的荣誉。“咸亨元年(670),抗表乞骸骨,诏听致仕,仍加特进,俸禄如旧。三年薨,年八十一。高宗为之举哀,废朝三日,诏文武百官就第赴哭,册赠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大都督,陪葬昭陵”[19]。唐高宗去世后,武则天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斗争,最终通过武周革命取代李唐王朝,建立武周王朝。为了表彰许敬宗在“废王立武”活动中的拥立之功,“垂拱中,诏敬宗配飨高宗庙廷”[20],如意元年(692),“则天以义府与许敬宗、御史大夫崔义玄、中书舍人王德俭、大理正侯善业、大理丞袁公瑜等六人,在永徽中有翊赞之功,追赠义府扬州大都督,义玄益州大都督,德俭魏州刺史,公瑜江州刺史”[21],武则天又对许敬宗、李义府等六人的儿子追加赏赐,礼遇更为隆重。“长安元年(701),又赐义府子左千牛卫将军湛及敬宗诸子实封各三百户,义玄子司宾卿基、德俭子殿中监璿实封各二百五十户,善业子太子右庶子知一、公瑜子殿中丞忠臣实封各二百户”[22]。然而,随着武周政权的垮台,许敬宗身后所享受的礼遇很快就被取消了。神龙元年(705),武则天病重,张柬之等人发动政变,杀死了武则天宠幸的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拥戴太子李显复位。唐中宗复位之后,立刻给褚遂良、韩瑗等人平反,“神龙元年,则天遗制复遂良及韩瑗爵位”[23],标志着朝廷给“长孙无忌案”彻底平反。因“梁王李忠谋反案”被诛杀的上官仪也被朝廷平反,“麟德元年(664),宦者王伏胜与梁王忠抵罪,许敬宗乃构仪与忠通谋,遂下狱而死,家口籍没。子庭芝,历位周王府属,与仪俱被杀。庭芝有女,中宗时为昭容,每侍帝草制诰,以故追赠仪为中书令、秦州都督、楚国公,庭芝黄门侍郎、岐州刺史、天水郡公,仍令以礼改葬”[24]。神龙二年(706),许敬宗配享高宗庙的资格被撤销[25]。至此,高宗一朝被许敬宗打倒的政敌全部被官方平反,官复原职,加以抚恤。唐隆元年(710),李隆基联合太平公主发动政变,杀了韦后与安乐公主,拥立李旦复位,是为“唐隆之变”。“睿宗即位,景云元年(710),并停义府等六家实封”[26]。至此,武则天时期备受优待的许敬宗、李义府等人的子孙被取消实封。许敬宗、李义府等人因为与武则天关系过于密切,李唐复国之后自然会把他们打入政治“冷宫”,与武则天有过节的褚遂良、韩瑗、上官仪等人自然是新政权抬举的对象,这是政治斗争的基本规律。“神龙政变”之后政治气氛的反转显然对许敬宗的重新评价极为不利。
唐代官方正式为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瑗、上官仪等人平反,这对国史中许敬宗、李义府形象的影响是灾难性的。官方的平反意味着官方评价的改变,也意味着官方历史的重新书写。既然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瑗等人都变成了尽忠直谏的忠义之臣,许敬宗、李义府等人也只能变成谄媚弄权的奸佞小人。刘知幾对许敬宗“矫妄”曲笔的激烈指责,显然也是这种政治气氛之下的产物。唐代国史中许敬宗的传最早出现在高宗时期,《史通》云:“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纪事,见推直笔,惜其短世,功业未终。”[27]李仁实撰写的许敬宗传估计揭发了许敬宗的一些过失,故刘知幾表彰其直笔,这与高宗为长孙无忌平反的政治气氛相吻合。“长寿中,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撰为《唐书》,百有十卷”[28]。刘知幾指责牛凤及“狂惑”,此史撰成于武则天称帝时期,自然要为武则天说话,非但不会说许敬宗的坏话,还会说他的好话。“长安中,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封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元年,又与坚、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三十卷”[29]。刘知幾等人奉诏撰修《唐书》事在武则天“长安”时期,但“长安”年号只有四年,紧接着就是“神龙”,从这段引文的上下文来看,刘知幾撰修的《唐书》应当与重修的《则天实录》一样,于神龙年间撰成。考虑到“神龙政变”之后拥唐反周的政治潮流,以及刘知幾指责许敬宗“曲笔”时的激烈态度,刘知幾撰修的《唐书》对许敬宗的贬低可想而知。在李唐复辟这样的大政治背景之下,对许敬宗、李义府等“废王立武”派大臣的贬低应当是官修史书的趋势,只会愈演愈烈。之后韦述的《唐书》和柳芳的《国史》也一定延续了这样的立场和态度,对后来的《旧唐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清代学者赵翼曾说,《旧唐书》纪传多抄实录国史旧文[30]。如果我们检阅《旧唐书》相关传记,就会发现它基本上沿袭了神龙政变以来的官方定论,以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瑗等人为忠臣,相关传记以褒扬为主;以许敬宗、李义府等人为佞臣,相关传记以贬斥为主。
《旧唐书》对许敬宗的贬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指责其私生活不检点。比如,贪财与婚。“敬宗嫁女与蛮酋冯盎之子,多纳金宝”[31];“敬宗嫁女与左监门大将军钱九陇,本皇家隶人,敬宗贪财与婚”[32];“敬宗为子娶尉迟宝琳孙女为妻,多得赂遗”[33]。唐代士族或勋贵之间婚姻的奢侈程度我们不难想象,许敬宗传不厌其烦地拿嫁妆和聘金说事,反映了作传者败坏许敬宗名声的良苦用心。又如,父子矛盾。许敬宗母亲的侍婢有姿色,“敬宗嬖之,以为继室,假姓虞氏。昂素与通,烝之不绝,敬宗怒黜虞氏,加昂以不孝,奏请流于岭外”[34]。这件事本来是许敬宗之子许昂有错在先,到头来却指责许敬宗“弃长子于荒徼”,作传者看笑话的心态暴露无遗。又如,贪生怕死。“世基被诛,世南匍匐而请代;善心之死,敬宗舞蹈以求生”[35]。借封德彝之口,指责许敬宗贪生怕死。这类口头说法,充满着主观性,很难被证实。其次,因为私德败坏,所以记事阿曲。因为个人好恶,“为德彝立传,盛加其罪恶”[36];因为贪财,所以为钱九陇曲叙门阀,妄加功绩;为尉迟宝琳之父尉迟敬德作传,“悉为隐诸过咎”[37];为蛮酋庞孝泰虚美功绩。《旧唐书》通过丑化许敬宗私德,进一步坐实了许敬宗篡改国史的行为。个人私德的败坏会加重人们对他篡改国史的恶感,篡改国史反过来又会刺激人们对他品行的怀疑,如此恶性循环,许敬宗的形象自然会越来越不堪。到了欧阳修的《新唐书》,许敬宗竟然名列《奸臣传》第一,成为唐代第一奸臣。
许敬宗真的如此不堪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唐高宗不是一个软弱无能的皇帝,许敬宗也不是一个奸佞弄权的宰相。但是在李唐复辟的政治背景之下,曾经为武则天上位立下汗马功劳,并被武周政权抬举的许敬宗很自然会成为众矢之的,他的功绩会被隐没,他的缺点会被放大。不仅私生活问题会被放大,篡改国史的问题也同样会被放大。《旧唐书·许敬宗传》最初的文本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下形成的。
三、许敬宗篡改国史史实再辨正
毫无疑问,“长孙无忌谋反案”发生之后,为了贬斥、打击长孙无忌、褚遂良集团,许敬宗在实录、国史的撰修过程中一定会揭露他们的恶行,对他们进行丑化;同时也会抬高自己,对同一阵营的战友进行美化。反过来,“神龙政变”和“唐隆之变”之后,在“李唐复辟”和“倒周拥李”的政治气氛之中,许敬宗也被后来的史官过分丑化,他的私德被拿来作为其篡改国史的证据。但是,许敬宗篡改国史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政治立场问题而非个人品行问题,许敬宗篡改国史的行为有被放大的一面,因而也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
首先,关于为尉迟敬德“隐过虚美”的问题。《旧唐书》说:“敬宗为子娶尉迟宝琳孙女为妻,多得赂遗,及作宝琳父敬德传,悉为隐诸过咎。太宗作《威凤赋》以赐长孙无忌,敬宗改云赐敬德。”[38]如前所述,唐高宗因为《威凤赋》的问题亲口指责过许敬宗。难道真的是因为有姻亲关系,又拿了尉迟宝琳的钱财,许敬宗才美化尉迟敬德吗?让我们看看唐高宗与尉迟宝琳的关系:
延祐从弟藏器,高宗时为侍御史。卫尉卿尉迟宝琳胁人为妾,藏器劾还之,宝琳私请帝止其还,凡再劾再止。藏器曰:“法为天下县衡,万民所共,陛下用舍繇情,法何所施?今宝琳私请,陛下从之;臣公劾,陛下亦从之。今日从,明日改,下何所遵?彼匹夫匹妇犹惮失信,况天子乎。”帝乃诏可,然内衔之,不悦也。[39]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读出了唐高宗对尉迟宝琳的宠爱。尉迟宝琳因为“胁人为妾”被刘藏器弹劾,高宗因为私情替尉迟宝琳说话,如此再三,高宗虽然最终同意了刘藏器的意见,心里却很不高兴,这也直接影响了刘藏器后来的仕途,直到70岁官才做到尚书郎[40]。高宗为什么会如此不惜颜面一而再、再而三地替尉迟宝琳说话呢?这与尉迟家族在“废王立武”斗争中的立场相关。毫无疑问,尉迟家族是支持唐高宗的,他们与亲家许敬宗立场一致。尉迟敬德死于显庆三年(658),武则天于永徽六年(655)被立为皇后,尉迟敬德本人支持“废王立武”,这才是高宗宠爱尉迟宝琳的真正原因,也是许敬宗胆敢将《威凤赋》放在尉迟敬德名下的真正原因。许敬宗为尉迟敬德“隐过虚美”,唐高宗显然是知情的,也说不定就是他授意的,只是到后来为“阿舅”平反时,他就不认账了,一股脑儿全都推到了许敬宗头上。敬宗已死,无从辩白。这条材料还能回答另一个有趣的问题——刘知幾为什么会激烈地指责许敬宗?因为刘藏器是刘知幾的父亲!刘藏器的政治立场与许敬宗、尉迟宝琳不同,虽然没有受到长孙无忌、褚遂良的牵连,却因为批评尉迟宝琳仕途受阻,刘知幾对此一定十分清楚。受父亲的影响,于公于私他对许敬宗一派都不会有好感。刘知幾对许敬宗的激烈批评反映了他的“反周拥唐”的政治立场,他同情长孙无忌、褚遂良一派,厌恶许敬宗、李义府一派。如前所述,刘知幾应该是较早贬低许敬宗的史官之一。
其次,关于美化蛮酋庞孝泰的问题。《旧唐书》说:“白州人庞孝泰,蛮酋凡品,率兵从征高丽,贼知其懦,袭破之。敬宗又纳其宝货,称孝泰频破贼徒,斩获数万,汉将骁健者,唯苏定方与庞孝泰耳,曹继叔、刘伯英皆出其下。虚美隐恶如此!”[41]这里又指责许敬宗因为贪财,给人说好话。庞孝泰其人果真是怯懦之将,不值得国史为其树碑立传吗?《旧唐书》庞孝泰无传,估计许敬宗为庞孝泰所立之传已被人删去。幸好《册府元龟》中保存了一段材料,可以让我们了解其为人:
庞孝泰为左骁卫将军。高宗遣将征高丽,孝泰为沃沮道总管。时孝泰率岭南水战之士军于蛇水之上,高丽盖苏文益兵击之,孝泰大败。或劝突围就刘伯英、曹继叔之营,孝泰曰:“我伏事国家两代,过蒙恩遇,高丽不灭,吾必不还。伯英等何必救我?又我将乡里子弟五千余人,今并死尽,岂一身自求生邪?”贼内薄攻之,死者累万,箭如猬毛,遂与其子一十三人皆死之。[42]
庞孝泰携十三子、五千子弟兵战死于高丽,如此英勇壮烈之牺牲,仍然被视为怯懦,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丑化和偏见么?因为敌视许敬宗而湮灭了庞孝泰的事迹,史官之失也。修史者之所以如此贬低庞孝泰,并不仅仅因为许敬宗抬举他,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庞孝泰属于许敬宗阵营中的人。庞孝泰是许敬宗的亲家——冯盎的部下。隋末唐初,冯盎和庞孝泰都是南越的蛮酋。武德四年(621),“盎以南越之众降,高祖以其地为罗、春、白、崖、儋、林等八州,仍授盎上柱国、高罗总管,封吴国公,寻改封越国公”[43]。庞孝泰曾经担任过“南州刺史”,即后来的“白州刺史”,他应该是冯盎的属下。《旧唐书》在谈及许敬宗与冯盎的关系时,也提到了许敬宗嫁女是为了贪图他的钱财。这样的说法显然就是为了丑化许敬宗,将其与陈寿索米、班固受金之类的故事联系起来,指责他为了钱财篡改国史。无论如何,后来的史官为了贬低许敬宗而废除庞孝泰之传都是有失公允的。
最后,关于丑化褚遂良的问题。根据《太宗实录》的记载,贞观十九年(645),侍中刘洎因为褚遂良诬奏被太宗赐死。司马光认为,像褚遂良这样刚正不阿的忠直之臣怎么会诬陷他人,一定是许敬宗利用撰修实录的机会丑化褚遂良,他说:“按此事中人所不为,遂良忠直之臣,且素无怨仇,何至如此!盖许敬宗恶遂良,故修实录时以洎死归咎于遂良耳。今不取。”[44]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没有采信《太宗实录》的说法。然而,一些研究表明,褚遂良确实诬陷了刘洎,因为他们属于不同的政治集团,在立太子问题上发生过矛盾,褚遂良拥戴李治,刘洎则支持魏王李泰[45]。这件事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人的注意,永徽六年(655),褚遂良被流放,第二年显庆元年(656),这件事才被刘洎的儿子揭发出来:“刘洎之子讼其父冤,称贞观之末,为褚遂良所谮而死,李义府复助之。上以问近臣,众希义府之旨,皆言其枉。”[46]如此看来,许敬宗记载褚遂良诬奏刘洎之事,是有事实依据的,并非完全捏造。反而是司马光被褚遂良身上刚直不阿的光环蒙蔽了。大凡政治人物都有两面性,在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中,长孙无忌、褚遂良们对待敌人是毫不手软的,“刘洎案”“房遗爱案”即是例证。在考察许敬宗篡改国史问题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该一概而论,谓之“捏造”,谓之“诬蔑”。
综上所述,“求真求实”是史学得以存在的基础,官方史学作为中国古代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有着“求真求实”的学术追求。但是,“直书”“实录”的学术追求遭遇到激烈的政治斗争时,就会显得十分脆弱和无奈,尤其是在涉及本朝史的撰修时,官方修史活动会成为政治斗争的一部分,官方史学会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许敬宗篡改国史就是唐高宗打击长孙无忌、褚遂良的重要手段。在打击元老派的政治斗争中,许敬宗、李义府只是马前卒,负责冲锋陷阵,唐高宗才是核心人物,是许敬宗篡改国史的幕后主使者,许敬宗替高宗背了黑锅。从唐高宗时期政治斗争史的角度来看,许敬宗篡改实录、国史问题是不容否定的,“李唐复辟”之后,在“倒周拥唐”的政治气氛之下,长孙无忌、褚遂良的形象不断被抬高、被美化,许敬宗、李义府的形象不断被贬低、被丑化,许敬宗篡改国史问题由一个政治问题演变成了一个个人私德问题,其篡改国史问题也存在着被放大的倾向。总之,中国古代政治斗争深刻地影响着官方历史的书写,无论是唐代“玄武门之变”还是明代的“靖难之役”,也都印证着这样的规律:政治斗争的成败影响着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书写,政治斗争的胜利者掌握着历史书写的话语权;政治斗争的胜利者总是极力地美化自己,丑化敌人;当政治斗争出现反复时,官方历史书写也会出现改变。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1]本文系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项目阶段性成果之一。
[2]唐代“国史”所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专指纪传体国史;广义泛指本朝历史,包括实录和纪传体国史。本文题目所用“国史”用泛指意义,正文中则依据语境不同区别使用。
[3]牛致功:《许敬宗对唐代史学的功过》,《史学月刊》1987年第3期,第12~16页;岳纯之:《也谈许敬宗篡改唐代实录、国史问题》,《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89~94页;王元军:《许敬宗纂改唐太宗实录及国史问题探疑》,《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1期,第149~155页。
[4]关于“唐太宗李世民篡改历史”的问题,学界关注较多,可以参考罗香林、汪篯、李树桐、牛致功、岳纯之等先生的相关研究。
[5]关于“明成祖朱棣篡改历史”的问题,学界研究成果也较多,可以参考傅斯年、吴晗、王崇武、谢贵安等先生的相关研究。也可参考杨永康:《〈天潢玉牒〉考论》,《学术研究》2013年第1期,第97~103页;《朱棣篡史述论》,《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11期,第94~101页;《明初晋王朱棡事迹辨正——兼及〈太祖皇帝钦录〉的史料价值》,《史学史研究》2015年第3期,第7~16页。
[6](宋)王溥:《唐会要》卷六三《史馆上·修国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3页。(南宋)王应麟:《玉海》卷四八,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904页。
[7](宋)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一·恩奖》,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6349页。
[8]王元军:《许敬宗纂改唐太宗实录及国史问题探疑》,《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1期,第149~151页。
[9](宋)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15页。
[10](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3页。(www.xing528.com)
[11]谢贵安:《中国已佚实录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79、80页。
[12]《唐会要》卷六三《史馆上·修国史》,第1093页。《玉海》卷四八,第904页。记载大致与《唐会要》相同。
[13](唐)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十二《古今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73页。
[14]参见孟宪实:《唐高宗的真相》,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5](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456页。
[16]《旧唐书》卷七八《于志宁传》,第2700页。
[17](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〇二,咸亨四年三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371页。
[18]《唐会要》卷六三《史馆上·修国史》,第1093页。
[19]《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4页。
[20](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二三上《奸臣上·许敬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339页。
[21]《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70页。
[22]《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70页。
[23]《旧唐书》卷八〇《褚遂良传》,第2739页。
[24]《旧唐书》卷八〇《上官仪传》,第2743、2744页。
[25]《唐会要》卷十八《配享功臣》,“其许敬宗,神龙二年闰二月一日敕停”一条,第371页。
[26]《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70、2771页。
[27]《史通通释》卷十二《古今正史》,第373页。
[28]《史通通释》卷十二《古今正史》,第373页。
[29]《史通通释》卷十二《古今正史》,第374页。
[30]参见赵翼著,王树民校正:《廿二史札记校正》卷十六《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45~349页。
[31]以上皆见《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2~2764页。
[32]以上皆见《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2~2764页。
[33]以上皆见《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2~2764页。
[34]以上皆见《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2~2764页。
[35]以上皆见《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2~2764页。
[36]以上皆见《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2~2764页。
[37]以上皆见《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2~2764页。
[38]《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4页。
[39]《新唐书》卷二〇一《文艺上·刘延祐传》,第5733页。
[40]《新唐书》卷一二二《魏元忠传》,第4343页,“刘藏器行副于才,陛下所知,今七十为尚书郎”一条。
[41]《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第2764页。
[42]《册府元龟》卷三七三《将帅部·忠第四》,第4226、4227页。
[43]《旧唐书》卷一〇九《冯盎传》,第3288页。《新唐书》卷一一〇《冯盎传》,第4113页,记载的时间是武德五年。
[44]《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十九年十二月条,第6234页。
[45]参见唐长孺等编:《汪篯隋唐史论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09~113页;王元军:《刘洎之死真相考索》,《人文杂志》1992年第5期,第87~90页。
[46]《资治通鉴》卷二〇〇,显庆元年十二月条,第6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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